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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市2025年下半年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0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肇庆市2025年下半年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05人公告

为贯彻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肇庆市决定组织部分公办中学、职业(技工)学校公开招聘105名教师,于2025年10月20日至24日到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设点现场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我市各级公办中学、职业(技工)学校,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5年下半年肇庆市公办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2025年下半年肇庆市公办职业(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即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其中: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026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结合方式(建议使用网络报名,现场报名考生仍需在招考网完善报考信息)。

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00-10月17日16:00。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zq),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进行网络报名,并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网络报名时限内,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来电咨询;逾期、逾时不再接受网络报名。

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资格审核通过后需同步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网址:https://bm.gd-pa.cn/dzsys/nyzq)完善报考信息。

2.报名有关要求

(1)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4)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5)网上报名环节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时间(如有变化,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1)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学前卫校区体育馆综合馆肇庆市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展位;时间:10月20日上午9:00-12:00。

(2)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一楼多功能室肇庆市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展位;时间:10月21日上午9:00-12:00。

2.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系统打印或现场填写,并签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报考人员年龄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以上材料(《报名登记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考生,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6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资格审核须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相关要求

1.关于教师资格证问题。通过公开招聘的考生,如未取得相应学科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须签订承诺书并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教师资格证要求详见岗位表。

2.报考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的,通过公开招聘的考生如未取得二级甲等或以上普通话证书,须签订承诺书并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岗位要求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国(境)外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的,通过公开招聘的考生如未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须签订承诺书并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考生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六、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一)打印准考证

完成现场资格审核并通过的考生请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16:00后,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1.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2.考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3.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10月22日。

笔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各学科笔试时长详见准考证或另行通知。

(三)面试

1.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当日通过事业单位招考网统一公布,考生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对应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当通过笔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5年10月23日。

面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电话或信息通知。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以现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四)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综合成绩合格的才可列为体检对象。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面谈与签约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面谈人选,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和约定体检和考察事项。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八、体检和考察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九、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根据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市直事业单位(不含高新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肇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www.zhaoqing.gov.cn/zqjyj/gkmlpt/index)和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index)公布;其他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请报考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或现场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三)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联系不到的,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次招聘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咨询电话:0758-2829904(肇庆市教育局人事科)、0758-2227457(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具体岗位情况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事业单位招考网技术咨询电话:0757-82133872,400-8873786。

监督电话:0758-2209780(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8-2806718(肇庆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58-2786999(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

未尽事宜,以肇庆市教育局、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为准。

点击查看>>>

1.2025年下半年肇庆市公办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25年下半年肇庆市公办职业(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承诺书

肇庆市教育局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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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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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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