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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常年招聘博士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常年招聘博士6人公告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国家公办,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的职业高等学校,共有研和、峨山两个校区,现有农林科学技术学院、动物科技学院、食品药品学院、康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与环境艺术工程学院、信息电气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8个二级学院,共开设三年制专科招生专业46个,五年制专科招生专业16个。近年来,学校获全国“十佳”科技志愿者服务队、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云南省信息化标杆学校、云南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云南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云南省众创空间、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云南省高校一流党建示范党支部等称号。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常年招聘博士,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5年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5年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5年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正式聘用前须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发至rskys@yxnyzyjsxy4.wecom.work邮箱即可完成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交给现场招聘工作人员即可完成现场报名。

注:岗位招满后,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报名材料(网络招聘报名提交扫描件,现场招聘报名提交复印件):

①《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博士登记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个人简历;

④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签章的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⑤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⑥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人员报考,须出具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常年招聘博士报名推荐表》(附件3);

⑦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

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注:网络报名时,为避免资料缺失请以1个文件压缩包(限rar或zip格式,材料以①②③④⑤⑥⑦命名排序)并将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学历+专业”后发送。如未按要求发送的可以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确认报名资格。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主要是应聘资格审查: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个人应聘材料,按照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学历及专业要求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后续环节。

应聘人员应通过邮件回复消息知晓初审结果。

凡应聘人员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请应聘人员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确保自身符合公告要求和所报岗位条件。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进行通知。由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材料与报名材料相同,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现场退还。

(四)面试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面试考核,直至完成2025年博士引进计划。面试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学术道德诚信、学术科研能力、发展潜力、适岗程度等。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最后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根据面试成绩,按分数高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设合格分数8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保持电话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到达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在计划招聘人数内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招完即止。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六)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由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通知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溪人才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聘用人员放弃,经报请学校研究同意后可与后续名次的应聘人员签约。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二、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三、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或致电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资格初审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应聘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常年招聘博士放弃申请表)(附件4)(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

(五)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六)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七)应聘人员在办理入职前未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重要提示

(一)招聘公告通过玉溪人才网(https://www.yxrc.cn/)和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yxnzy.net/)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相应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应聘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四)未尽事宜由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何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877-2992272

(二)监督电话:0877-2990809

(三)招聘单位门户网站:(http://www.yxnz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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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计划表

2.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博士登记表

3.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常年招聘博士报名推荐表

4.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常年招聘博士放弃申请表

5.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博士引进支持政策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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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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