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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地区2025第三批教师招聘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新疆和田地区2025第三批教师招聘10人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5〕353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2〕73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田地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岗位表)。

三、报名及笔试、面试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10月9日10:30-10月15日18:30。

(二)笔试时间:10月18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面试时间:10月25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考生放宽至40周岁,即1984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五)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专业要求: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或考生所持教师资格证学科符合岗位要求。

(七)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八)教师资格要求:要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九)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兵团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满一年的人员。

2.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招考等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已参加并通过2025年和田地区第一批、第二批教师招聘考试,但放弃人员。

5.自治区或兵团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6.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或相关手续未办结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优惠政策

(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免笔试(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二)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规定,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考核合格或正在服务期内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总分不超过100分)。

(三)岗位聘用。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新人社发〔2024〕39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住房保障。按照《和田地区关心关爱干部人才二十条措施》有关规定,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分别给予在和购房补贴60万元、40万元、10万元。

六、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及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和调剂、入职查询、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等。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招聘各环节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考生选定报考岗位后,扫对应的二维码进行报名(见附件2)。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需提供清晰有效的个人近期蓝底正面免冠照片,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等相关证书的原件照片及其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jpg格式,个人正面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书照片10—600KB之间)。

3.报名要求: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原则上报考人员本人应自行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由设岗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初审。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笔试。

笔试由设岗县组织。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有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1.打印准考证。10月15日设岗县向考生下发准考证。考生须认真核对准考证信息,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及出行方式,加强健康管理,做好考试准备。

2.笔试时间:10月18日(星期六)。

3.笔试地点:县市设立笔试考点。

4.笔试科目:1门,按照报考岗位,分学科、分学段笔试。

5.笔试内容及分值:根据岗位要求,分学科、分学段笔试,重点考察教师专业素质,试卷满分100分。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凡未按照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6.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4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如按上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均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7.成绩查询:10月20日-10月23日

(三)现场面试及资格复审。

1.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间:10月25日(星期六)。

2.面试及资格复审地点:设岗县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组织面试及资格复审。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全程录像并留存备查。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和教育教学能力等。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考生根据所报学段和学科提前准备3份不同课时的教案(考生需提前将各课时教案准备一式3份,面试时交由主考官进行抽取试讲,考生留用原件),教案上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试讲时由主考官现场随机抽取1份教案,考生进行试讲。试讲时间9分钟,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答辩时间3分钟。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

5.资格复审。设岗县成立资格复审工作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复审未通过人员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确定。

10月25日,设岗县公布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入闱。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及考察。

设岗县组织入闱考生进行体检及考察。

1.体检及考察时间和地点:10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各考点通知为准。

2.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考生本人申请,设岗县组织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考察:入闱体检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各考点在组织体检时向考生发放考察表,入闱的考生须于10月28日前将考察表提交报考设岗县教育局。

(六)县市递补、调剂和体检、考察。

县市递补、调剂和体检、考察由设岗县组织实施,并公开公示。

10月28日,设岗县对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岗,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位递补(面试成绩须为合格),递补只进行1次,如递补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岗不再进行递补,如无递补人员则进行调剂。

设岗县根据递补后的岗位空缺情况,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先按照同学段同学科原则调剂到空缺岗位。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根据报名时自愿提交的调剂意愿进行调剂,调剂前考生须签订书面协议。

10月29日,设岗县组织递补、调剂考生进行统一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调剂只进行1次,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不再进行调剂。

(七)入职查询。

10月30日,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职员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新教规〔2023〕8号)文件要求,设岗县对拟聘用人员开展入职查询工作。查询结果出现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拟聘用人员,设岗县书面告知本人,按照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10月30日-11月5日(7天),由设岗县教育局对本设岗县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签字后将报地区教育局统一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岗前培训。

11月底前完成,由设岗县教育局组织对新聘教师进行岗前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合格后,由设岗县教育局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十)聘用。

新聘教师于11月7日前报到上岗,招聘设岗县教育局与招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招聘教师当年即纳入编制内管理。新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按照事业单位管理规定,试用期满后,设岗县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录取考生公示期结束后报到上岗。自上岗之日起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且未办理请假手续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新聘教师的档案须于11月7日前提交设岗县教育局。新聘教师起薪时间以聘用文件规定为准。

七、纪律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和田地区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对有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违纪、录用后逾期不报到等情形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和田地区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联系方式联系畅通,及时咨询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所联系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后果,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严防诈骗。

八、报名咨询电话

墨玉县教育局:夏老师15628231986

座 机 0903-6514821

纪检监督电话 0903-7885228

附件

1.和田地区2025年第三批教师招聘岗位表

2.和田地区2025年第三批教师招聘报名二维码

和田地区2025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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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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