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招聘空缺岗位补招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招聘空缺岗位补招1人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73号)文件精神,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公开招聘空缺岗位补招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清莹道8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开展中等专科学历教育、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教育及相关职业培训等。

二、招聘岗位描述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空缺岗位补招工作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人文素养,师德高尚。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职业教育,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等执行,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在1979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6.我校不提供集体户口,入职人员需自行落户;

7.满足招聘计划中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招聘信息于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9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s://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网站(https://tjwm.tj.edu.cn)-人才师资-公开招聘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9日。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s://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网站(https://tjwm.tj.edu.cn) -人才师资-公开招聘查看招聘工作方案,自行下载《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求职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后,将登记表及本人学位证、毕业证及相关资质证书的电子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wzxxrlzy@126.com,主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学位+毕业年份”。为保证报名工作无遗漏,我们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发送确认报名成功的电子邮件,如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未收到确认邮件的报考人员可电话联系学校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2-23798608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如因达不到报名人数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 2025年10月31日上午9:00-11:30

审查地点: 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新实训楼318会议室

审查方式: 报考人员本人需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1.《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求职登记表》1份;

2.个人简历1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如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学校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应聘人员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审核结果将公布在学校网站(https://tjwm.tj.edu.cn) -人才师资-公开招聘专栏。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现场考核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学校将通过学校网站(https://tjwm.tj.edu.cn) -人才师资-公开招聘专栏、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现场考核时间、地点。

(四)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包括结构化问答、业绩成果考评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结构化问答和业绩成果考评每项成绩占50%,保留2位小数。同一岗位专业能力考核方式相同,现场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于考核前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https://tjwm.tj.edu.cn) -人才师资-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现场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现场考核成绩(保留2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现场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将于本次招聘岗位现场考核成绩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https://tjwm.tj.edu.cn) -人才师资-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现场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并列,现场考核主考官打分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进入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现场考核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现场考核主考官打分高者递补。

2.考察

考察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诚信守法、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时间根据岗位需求实际开展,不少于7个工作日。

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拟聘用教职员工在全国范围内有无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和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学校将在招聘考察环节同步查询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如查询不通过,按考察不合格处理,并向相关应聘人员明确相关政策要求、审查依据和申请复查权利。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现场考核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现场考核主考官打分高者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将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s://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学校网站(https://tjwm.tj.edu.cn)-人才师资-公开招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等情况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现场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按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递补人员。

(七)聘用与备案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拟聘人员在公示期结束后,需按单位要求的时间报到,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六、附则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现场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或取消,调整后的各环节安排提前在学校网站或学校公众号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22-23798608

联系人:李老师,苏老师

举报或投诉电话:022-23869870;23792420

联系人:傅老师,杨老师。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6:30。

点击查看>>>

1:2025年空岗补招工作招聘计划

2 2025年天津市物资贸易学校求职登记表

2025年9月17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