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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甘南州夏河县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专职安保人员1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甘南州夏河县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专职安保人员14人公告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计划招聘专职安保人员14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相关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4.夏河县户籍;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7年10月1日至199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6.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优先条件

退役军人或持有安保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过的;

8.近五年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被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开除、解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委托第三方机构全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夏河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及后续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链接https://exam.zhaokaocn.com:31155/examinee/xhgz,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7日8:30-11月2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材料: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安保资格证书(持证者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等扫描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3.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线上审查。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12:00。

4.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

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18:00。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报名确认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等环节使用,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如打印中遇到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载明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夏河县(以准考证载明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安保基础知识》,试卷统一为汉语试卷,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通过夏河发布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

(四)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夏河发布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安保资格证书(持证者提供)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人征信报告,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蓝底照片2张。

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发放体能测评通知书,通知具体体能测评时间和测评地点。

(五)体能测评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本次聘用资格。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体能测评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组织进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1为合格;1000米跑,所用时间≤4’4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45厘米为合格。

2.体能测评中,纵跳摸高测评每人不超过3次,应聘人员有1次测评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每人不超过2次,应聘人员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跑每人只测评1次。

3.体能测评实行项目达标制,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检

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体能测评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七)考察政审

由县教育局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结论。参加政审人员须同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的本人、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人等的违纪违法联审表。因考察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夏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夏河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招聘的相关情况,办理招聘手续。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填写《夏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专职安保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用人单位、个人档案各存一份。此次招聘人员均不占编制,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聘用人员确定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经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工资待遇及保障

招聘人员工资、“五险”单位缴费部分等经费由县财政列入部门预算全额保障。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提供正常开展工作场所必需的办公物品和装备。

1.聘用人员月工资4000元(含单位缴纳“五险”部分)。

2.所有聘用人员享受社会保险(五险),按照企业缴费标准按月核定,个人缴费部分由聘用人员缴纳,用人单位代为扣缴办理。

3.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允许报考各级各类公开招考考试。

五、培训与管理

(一)入职培训

新录用的安保人员上岗前,由县教育局联合县公安局进行系统的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校园安全知识、安保技能、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确保其具备基本的安保工作能力。

(二)日常管理

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保人员工作制度和考核机制,使用单位按相关规定要求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的、年内考评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县教育局定期开展各学校安保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加强对安保人员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其他事项

1.此次公开招聘期间的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均在夏河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按时参加各环节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未及时关注公告信息或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报考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培训。

4.本次招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5.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7856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941-7121931

监督电话:0941-7128852

咨询时间:9:00—12:00,14:30—18:00(工作日)

夏河县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安保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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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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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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