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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2025下半年引进教师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2025下半年引进教师5人公告

根据《2025年西乌珠穆沁旗引进教师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西乌珠穆沁旗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二、引进计划

引进教师计划数5名(列入事业编制)。其中:第一初级中学语文1人,数学1人,物理1人;第二初级中学数学1人,物理1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3.年龄限制在40周岁以下。

4.毕业院校及学历学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生及以上层次人员(学历学位证俱全),涉及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2)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生及以上 层次人员(学历学位证俱全);

(3)国内26所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附件3《国内26所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名单》)本科与研究生专业方向一致,学历学位证俱全。

5.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6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其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岗位要求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服务期未满或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被辞退或解除引进合同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青团团籍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具体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报名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时间:2025年11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107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西乌珠穆沁旗2025年下半年引进教师报名表》(附件2),准备近期白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之一即可)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持加盖学院 <系> 和校教务处 <研究生院、处> 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 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考生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3)。

(8)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由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协助。资格审查结果报送旗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引进工作组复核,复核确认后依程序进行。

(三)笔试

1.按照报名岗位情况,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和引进计划数比例超过10:1(含)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未达到10:1比例的岗位不进行笔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岗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通过电话或报名微信群告知考试时间、地点。

2.笔试工作由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和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3.笔试根据岗位特点进行命题,卷面满分100分。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成绩按卷面分数计算,无加分项。

4.进行笔试的岗位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引进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2:1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人数不足2: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范围。

5.笔 试 成 绩 在 西 乌 珠 穆 沁 旗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http://www.xwq.gov.cn)、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6.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在最终录用环节不占比例。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通过电话或报名微信群告知考试时间、地点。

2.面试工作由引进教师工作组聘请专家评委组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包括课堂交流能力测试(占总分数20%)和现场试讲(占总分数80%)两个环节,考试顺序抽签决定,根据面试环节总得分由高到低,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照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3.课堂交流能力测试:以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测试,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现场试讲:备课40分钟、模拟讲课10分钟,要有教学设计、板书展示。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考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6.面试成绩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q.gov.cn)、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7.招聘面试到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在达到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环节递补1次。

(五)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六)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情况和工作业绩、遵纪守法、个人诚信、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引进教师须具有完整的人事(或学籍)档案,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局、用人单位对拟引进教师进行严格考察,提出是否引进意见。

(七)公示。对拟引进教师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研究决定。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将考察、考核结果提交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终确定引进教师。

(九)办理手续

1.旗委编办、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财政局、旗教育局分别按有关程序给予办理编制、人事、工资关系等手续。

2.引进单位与引进教师签订引进合同。2026届应届毕业生签订预引进合同,待正式毕业取得岗位所有证件并到岗后签订正式引进合同,如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2026年8月31日之前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解除预引进合同。引进合同期限为6年(最低服务期限与合同期限相同)。聘期内不得借调、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聘期未满辞职或调离西乌旗教育系统的,安家费全额退还应聘单位,并一次性缴纳违约金20万元。初次就业的引进教师,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引进教师,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延长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经西乌旗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估后,对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解除引进合同。试用期包括在引进合同期限内。

五、政策待遇

引进教师享受《锡林郭勒盟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西乌珠穆沁旗引进名优教师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及旗政府党组会研究引进教师的优惠政策:

(一)岗位编制。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列编注册。

(二)工资待遇。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引进教师的学历、职称、工龄等,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工资待遇和“五险一金”。

(三)安家费。引进教师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发放如下安家费:

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发放安家费65万元(税前);

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生(含公费师范生)发放安家费60万元(税前);

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发放安家费50万元(税前);

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生发放安家费10万元(税前);

国内26所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发放安家费10万元(税前);

锡林郭勒盟地区高考生源人员另增加安家补助10万元。

享受安家费,应签订6年服务期限的引进合同,安家费在试用期满后的第一年在年终考核合格后发放50%, 在合同期满后且每年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的发放剩余50%,并提供3年免费临时居住条件。

(四)户口迁移。引进教师可在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随本人迁移户口。

(五)子女入学。对引进教师有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子女的,可选择转入旗内任何学校(幼儿园)就读,享受与本旗户籍学生就读的同等待遇。

(六)配偶就业。引进教师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由旗组织人事部门和编制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在西乌旗企业推荐就业岗位。鼓励引进教师配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七)职称评聘。引进教师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且符合条件的,引进一年内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限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不足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引进人才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聘用政策的,可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不受试用期限制。

(八)完善社保关系。引进教师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引进之前已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对因辞职、离职等出现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入情况,可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引进教师工作由西乌珠穆沁旗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或本次引进教师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将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q.gov.cn)、“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三)未能按期毕业和取得学位证书的,或因违法违纪等受到相关部门处分的,或上岗前体检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不予签订引进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后,因违法违纪收到相关处理或处分或出现其他不适宜继续聘任的情况引进合同自动终止,安家费全额退还应聘单位,应聘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引进教师全过程,在引进教师工作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弄虚作假、不诚信情形和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纳入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诚信档案库。

(五)本次引进教师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有假借本次引进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工作无关。

(六)双一流建设高校以《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文件为准。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0479—3916170

监督电话:西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9—3522134

附件1:西乌珠穆沁旗2025年下半年引进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西乌珠穆沁旗2025年下半年引进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5:国内26所省级重点师范院校.xlsx

附件6:引进单位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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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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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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