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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面向应届毕业生秋季校园考核招聘2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面向应届毕业生秋季校园考核招聘22人公告

一、校情介绍

(一)学校性质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以下简称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是海口市政府、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联合学校总校、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协作承办的海口市教育局直属公立学校,是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联合总校成员校。

(二)办学目标

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是一所吸纳“北京-海口”办学优势,秉承“爱与尊重”办学理念,立德树人、开放包容、勇于创新的学校。学校践行“全面发展+突出特长+创新精神+高尚品德”的学生培养目标,结合海口市区域特征,育自贸港精英人才,力争将学校建设成为位居全国基础教育前列的优质学校。

(三)校园设施

学校位于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建设中的自由贸易港——海南省省会海口市的中心地带,小学部占地面积 40 亩,中学部占地面积195亩。学校园林式校园环境优美,硬件设施一流,配备标准化教室、书法教室、创客教室等多学科专业教室,心理教室、数字实验室等多门类功能教室,物联网实验室、航空航天实验室、理化实验室等专业特色实验教室,满足面向未来教育的需求。此外,还配备有图书馆、直播电视台、室内外篮球馆、排球馆、游泳馆、网球场、足球场等,以及师生宿舍、餐厅、健身房及多种开放性学习休闲空间来满足多样化学习生活的需要。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三、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22名,具体详见《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秋季校园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海口市引进合作办学相关薪资待遇,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按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待遇。学校配备食堂,为老师提供宿舍,为条件优秀者提供周转住房。学校依托人大附中联合总校领先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平台,为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个人潜能的空间,实现个人专业持续提升。

四、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 招聘范围

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3.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表达能力强,能胜任学科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4.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2026年8月1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6)现役军人,或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要求

1.对报考人员学历、专业、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1)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

(2)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毕业),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3)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需符合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不做要求。

(4)本科学历报考人员专业成绩排名在年级前30%并提供成绩证明可报考高中教师岗。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我校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2.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学科及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提交承诺书(承诺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需提供近三年内的雅思考试7分或托福考试100分及以上成绩单。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承诺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3)考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在校就读期间的完整成绩单,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特别说明:报考体育岗位的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在公告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

3.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38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3日之后出生)。

4.拟录用考生可以服从学校对任教学段、校区的工作分配安排。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公告将通过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口市教育局和人社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中的补充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官方网站(www.hr-sbfc.com)中公示(布)。

(二)招聘考试日程安排

1.投递简历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接收简历的方式。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者请登录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招聘官方网站填写报名表及提交相关资格证明。应聘者也可以在各报名点现场提交简历报名。

(2)日程安排:设立“长沙”“武汉”“长春”三个线下报名站点。

长沙站线上报名时间:10月23日-31日

长沙站线下报名时间及地点

10月25日09:30-14:00中南大学潇湘校区毓秀楼和声堂

10月26日09:00-12:00湖南大学 复临舍一楼大厅

10月26日14:30-17:30湖南师范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 

10月26日14:30-17:30长沙理工大学就业服务大厅

长沙报名点线上及线下报名结束后组织考核,以公告时间为准。若在长沙站招聘计划招满,则取消后续报名站点。若未招满,则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下一站招聘,具体站点顺序、实际报名地点及时间以公告为准。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招聘官方网站。后续通知、成绩公告等将通过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招聘官方网站(https://www.hr-sbfc.com/#/index)发布。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本次招聘每位考生限参加一个岗位的报名与考核;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③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④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

从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的报考者中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考核

此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专业面试(满分100分):要求说课或模拟授课、回答专家问答;

综合面试(满分100):考察考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教师职业素养等。

面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专业面试70%,综合面试30%)。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成绩公布:面试总成绩通过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 招聘官方网站公布。

4.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考核结束后,依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人员名单通过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招聘官方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 2 名及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总成绩相同时按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专业面试再出现相同的,需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

5.岗位调剂

考核全部结束后,当出现某一岗位未能满足计划招聘人数时,可以从同一学科高一学段面试总成绩高于60分的考生中调剂。按照所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调剂需满足教师资格证相关要求。调剂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视需要决定是否依次调剂人员。

6.提交三方协议

拟聘用人选公告发布后,拟聘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根据入围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交本人已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 

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空缺的岗位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学校招聘官方网站发布。

(三)体检、考察、毕业报到及公示

1.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

2.考察和档案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考生进行考察(含业务考察和档案考察),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学校招聘官方网站发布。

3.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采取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教育局和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招聘官网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教育局官网和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招聘官网进行公示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口市教育局审核后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经核准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四)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36625762(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监督电话:0898-36625783(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本方案由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海口实验学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秋季校园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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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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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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