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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市直部分学校校园招聘教师1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保山市市直部分学校校园招聘教师16人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和《保山市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教办发〔2023〕2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市属学校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编制使用控制数,经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保山市市直部分学校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4 年-2026年一本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需提供一本录取证明)。

(二)2024年-2026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阶段属于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类专业证明)。

(三)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且不限定毕业年限及未就业。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计划招聘16人,其中,保山第一中学6人,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3人,保山市智源小学2人,保山市幼儿园5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云南省保山市市直部分学校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6.截止报名当天,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不满服务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含市外人员)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的,应符合我市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对不符合我市服务期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关于服务期的规定:乡镇(街道)的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县级及以上的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5年10月17日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网页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保山发布、保山新闻、各招聘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转载。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络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15:30。

时间以邮箱收到材料显示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现场报名

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08:30-15:30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1。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云南省保山市市直部分学校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荣誉证书)、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以上材料需准备复印件1份(2026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可到资格复审时提供)。以上报名材料同时作为量化评分依据,请报名人员认真梳理,报名截止后不接收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

(2)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请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汇总为同一文档并转换为PDF格式(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至对应招聘单位邮箱:保山第一中学:bsyzrsk@126.com;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zycz2017@126.com;保山市智源小学:bsszyxx@126.com;保山市幼儿园:bssyey@126.com。邮件主题未注明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或需要跳转外部链接下载简历的,均视为无效简历。报名材料未发送到上述对应招聘工作邮箱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4)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5)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标准量化评分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如需开考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面试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面试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课堂模拟+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40分钟,其中:抽题后备课20分钟,课堂模拟15分钟,问答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考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出现需要加试情形的则加试一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加试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六)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者,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招聘对象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约对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单位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协议书,签约人员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4张。

(七)资格复审: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八)体检: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九)考察: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十)公示: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拟聘人员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

(十一)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1.聘用后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新聘用教师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符合《保山市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的教育专业人才引进条件的,经认定后,工作生活补贴发放按文件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符合《保山市“兴保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规定引才条件的,经认定后,工作生活补贴发放按文件规定执行,不再重复享受其他引才政策。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同级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联系方式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联系人及电话:

赵老师:0875-2122926

市直各学校联系人及电话详见《云南省保山市市直部分学校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875-12388

未尽事宜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招聘单位按职责分工进行解释。

附件:

1.云南省保山市市直部分学校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云南省保山市市直部分学校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4.研究生专业目录大全(学术学位+专业学位)2022版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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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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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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