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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须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须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4〕10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3〕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10号)等文件规定和我省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报名流程包括信息填报、信息确认、网上缴费3个环节,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一)信息填报。

时间:2025年11月7日10:00至11月10日16:00。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二)信息确认。

时间:2025年11月8日10:00至11月11日16:00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5年11月8日10:00至11月13日24:00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格。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2.学历。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职(含技工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可报考。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3.笔试合格。已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其他。考生除需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思想品德、身体、普通话等方面的要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的考生,教师资格认定时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详情请登录山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查阅《山东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除需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

(二)实习支教师范生报考要求。

经高校统一组织,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中小学校开展实习支教的师范生,符合前述报名条件,且未曾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考面试的,可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考本次面试。实习支教师范生在报考前,请务必向派出高校咨询,确认是否具备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参加考试的资格;如不具备,应以普通考生身份报考。

三、报名流程

(一)信息填报。

1.个人注册。已报考2025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无需注册,笔试采集的个人信息无法更改,只能进行报考类别、考区、面试科目等内容的填报;其他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此前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注册后按报名系统要求如实进行个人信息填报。每个身份证号、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接收短信进行验证。

2.照片上传。考生须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

照片示范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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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区选择。

(1)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考生应选择居住地所在市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学习、工作或居住地所在市的考区为应试考区。

(2)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选择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的考区。

2025年下半年正在实习支教的师范生,可选择实习支教所在市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的考区为面试考区,在支教地参加面试。

实习支教期满已经返回学校的师范生,应选择户籍或就读学校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市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报考。我省选派赴新疆喀什地区、兵团十二师实习支教师范生,实习支教期满且经当地考核合格的,可参照省内完成实习支教返回的师范生报考方式报名。

(3)上述情况之外的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的考区(未标“实习支教师范生”字样)为应试考区,切勿错报“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以免导致无法考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

(二)信息确认。

1.查看结果。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于信息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结果。

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是否需要现场确认请查看信息确认反馈结果、各市公告或咨询各市(各市公告链接及咨询电话见附件)。

2.提交复审。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如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请于信息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根据真实情况修正本人填写错误的信息并按照报名流程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报考科目后提交,重新接受考区确认,否则为无效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确认。如反馈结果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联系考区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市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三)网上缴费。

1.按时缴费。考生信息确认通过后即可按照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状态,面试报名全部完成。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请广大考生注意

2.收费依据。收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等3项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474号)规定执行,每人次收费240元。

(四)特别提醒。

1.考生应根据本须知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据实、准确、诚信提交报考信息,不符合的不能报考。如违反上述要求,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信息一经确认通过不得更改,提交前请务必确认所有填报信息准确无误。未通过确认或确认通过但未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缴费,面试报名不成功,按自动放弃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3.高等教育学历核查将在教师资格认定环节进行,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

4.报名过程中,如出现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系统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四、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面试大纲(试行)》(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共11个科目,考生可选择其中一个科目参加面试。

3.初级中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9个科目;

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8个科目。

考生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须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除外)。

4.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应根据所学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标注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根据教育部要求,自2024年下半年起,中职类别面试科目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更新时间:2024年12月)实施。

(三)注意事项。

1.笔试报考小学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201A、2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301A、3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取得的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可替代相应的201A、202A、301A、302A。

2.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面试按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和程序执行,部分市要求考生考前提供相关教材,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各市网站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五、面试时间及流程

(一)准考证打印。

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5年12月1日至12月7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考生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

(二)现场面试。

全省面试开始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参加面试。

(三)面试流程。

1.抽题。计算机从国家面试测评系统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需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六、面试结果查询

考生可于2026年1月7日起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如对本人的面试结果有异议,考生可在面试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七、考试违规处理

考试违纪、作弊、违法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处理。其中,有违纪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有作弊行为的,除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外,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考生考前请务必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阅《致山东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的一封信》,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附件:山东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须知山东省各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网站链接及报名咨询电话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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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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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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