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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5年“青春启航·圆梦旌阳”校园招聘教师专场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5年“青春启航·圆梦旌阳”校园招聘教师专场的公告

为广泛吸纳优秀教育人才,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促进旌阳教育高质量发展,旌阳区部分教育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面向应往届研究生、2026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学科需要的标准,采取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招聘的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条件要求:详见《2025年“青春启航·圆梦旌阳”校园招聘教师专场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及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9年10月29日及以后);

(2)国内外各院校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出生日期在1994年10月29日及以后);

(3)国内外各院校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出生日期在1984年10月29日及以后);

(4)符合本条(1)(2)学历要求的退役军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9年10月29日及以后)。

(三)专业参考目录: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执行;研究生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的,该门类或一级学科包含的专业(含交叉学科专业)均符合要求。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科研机构或相关高校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报名信息表工作和学习简历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每项条件,证件材料、电子信息均真实有效、准确一致、国家认可。除特别规定外,对从业资格、专技资格等层级条件,应聘人员为同类该层级及以上的均符合该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参考教育部网站专业目录。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符合相关规定。

2.应聘人员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同时,应聘人员要以同一学习经历满足下列要求。

(1)学历受教育部《学信网》认证(www.chsi.com.cn),毕业同时取得相应学位。境外取得学位、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书。

(2)学历专业或方向,符合具体岗位要求。

3.2026届毕业生暂时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考学科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相关证明,但必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以证书或认证材料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或国内相关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层次和专业领域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4.委培或定向毕业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审查需提交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书。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有关要求。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人员;

5.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

员、事业单位人员;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

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

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及信息发布

本次公告在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tfjy.gov.cn)发布,在德阳人事考试网(www.dykszx.com)转载,后续信息在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tfjy.gov.cn)发布。

(2)现场宣讲及报名

现场宣讲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9:00—10:30

宣讲地点:西南大学北碚校区圆顶大厅

报名:本次招聘岗位采取网上报名加本人现场确认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9日9:00—11月4日18:00,报名网址为:https://lusiax.com/ecos/1760967004/。网上报名成功的,按公告时间、地点(详见“2.现场报名”)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网上报名未成功的,可直接选择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时需提供《2025年“青春启航·圆梦旌阳”校园招聘教师专场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扫描件,现场确认时带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现场报名

请应聘人员遵循学校入校规定,若需提前预约的,请按规定预约登记;若入校有困难的,请致电滕老师,联系电话 18008092948。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7日上午10:30—14:00

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北碚校区招聘大厅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2025年“青春启航·圆梦旌阳”校园招聘教师专场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按照《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聘用)资格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综合评定,根据评定结果按应聘人员与岗位招聘名额不低于3:1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经过现场综合评定,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截止到11月8日19:00,未接到通知视为未入围面试。

(四)面试

1.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且参加现场综合评定人员与招聘名额达到3:1即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的招聘名额或取消相应岗位。

2.面试。面试方式为无学生上课,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职业修养等内容,体育应聘人员增加现场技能测试(体育特长等),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双向选择

招聘学校可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应聘人员品德表现及其他情况,并根据自身需求、应聘人员意愿等情况,根据招聘计划,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招聘单位与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中到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并完成全部项目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孕妇产后满40日即告知招聘单位,安排补检;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岗位所在地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及拟聘公示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相关理由。

综合考察自体检最终结论下达之日起开始,最迟120日内完成。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tfjy.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资格终审与聘用确认

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确认办结,招聘单位、应聘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聘为相应类别岗位试用期人员,按政策规定纳入人事管理服务。

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原则上在旌阳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公费师范生工作年限按照国家相关服务期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 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38—2556283

六、联系方式

四川省德阳市黄许职业高级中学校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568237495;

四川省德阳市第二中学校

联系人:李老师、尹老师,联系电话:13689643238、15708474354;

德阳中学致远学校

联系人:李老师、江老师,联系电话:13881053898、13689619698;

德阳市实验小学校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13981081148;

德阳市第一小学校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678381393;

德阳市庐山路小学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13890255629;

德阳市岷山路小学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13890230079;

德阳市东林路小学校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13990211121;

德阳市华山路学校

联系人:蒲老师:13990292631;

德阳市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魏老师、丁老师,联系电话:13881058539、18090722281;

旌阳区公办中学校(一)(二)(三):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5183826383;

旌阳区公办中小学校

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838-2655255;

区教体局咨询电话:0838—2655255。

七、其他事项

(一)若本次招聘部分岗位实际招聘数未达到计划招聘数,经考核聘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其他岗位招聘工作完成后,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跨学校或跨学科统筹调剂。

(二)若因资格终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缺额时,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工作不超过两次。

(三)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应聘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此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附件:1.《2025年“青春启航·圆梦旌阳”校园招聘教师专场岗位表》

2.《2025年“青春启航·圆梦旌阳”校园招聘教师专场报名登记表》

3.《报名材料清单》

4.《报考承诺书》

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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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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