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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嘉善教育系统2026年赴高校招聘优秀教师93人公告(第一批)-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嘉兴嘉善教育系统2026年赴高校招聘优秀教师93人公告(第一批)

为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经县有关部门核准,结合嘉善县教育系统的实际,现就我县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优秀教师(第一批)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和岗位

1.事业编制

本次共招聘2026年事业编制教师93人:普通高中39人,综合高中3人,初中36人,小学15人(具体学校和岗位见附件1)。

2.报备员额

本次嘉善技师学院招聘2026年报备员额教师8人:其中专业课教师5人、文化理论课教师3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等要求。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海外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定证书,认定证书上学历(学位)取得时间须为2024年或2025年,国(境)外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详细类目);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人员;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5)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的定向培养师范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具体条件

1.事业编制: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同时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且本科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所学专业属于教育学门类的,本科专业师范类不作要求);

(2)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国优计划”(43所)2026年应届毕业生;

(4)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2026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5)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6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前50%;

(6)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26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前50%(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

2.事业编制:义务段中小学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同时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且本科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所学专业属于教育学门类的,本科专业师范类不作要求);

(2)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①本科国内就读的,本科专业为师范类或普通类第一段录取或普通类“三位一体”提前批次录取的毕业生;②本科国外就读的,研究生和本科就读学校必须均为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200名高校的毕业生;

(3)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4)“国优计划”(43所)2026年应届毕业生;

(5)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2026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6)在浙江参加高考,高考分数不低于当年度浙江省普通高考特殊控制线(2021年之前为普通类一段线)或普通类“三位一体”提前批次录取的2026年师范类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7)其他2026年师范类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①获得校级学年度三等奖及以上综合性奖学金至少一次(若学校以学期评奖的,需至少两次);②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前60%;③获得省级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3.报备员额:专业课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同时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

(2)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2026年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3)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6年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前50%;

(4)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26年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前30%(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

4.报备员额:文化理论课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同时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且本科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所学专业属于教育学门类的,本科专业师范类不作要求);

(2)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国优计划”(43所)2026年应届毕业生;

(4)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2026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5)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6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前50%;

(6)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26年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名前50%(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

注:上述所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中所涉及的高校,均不包含二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嘉善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报名、考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验证”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到现场验证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未参加现场验证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

1.网上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4日16:00

(2)报名方式:微信扫码报名

二维码及网址(具体见附件4)

2.现场验证

现场验证时间、地点安排和所需报名材料如下:

(1)时间、地点:2025年11月8日9:30——12:30

浙江师范大学16幢一楼中厅(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2)报名材料(相关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本人简历一份;

②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盖章核发的成绩单和学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学籍证明可从学信网上直接下载打印),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海外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定证书和所学专业课程详细类目;

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网签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如实提供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

④学校出具的在浙江参加高考且高考分数不低于当年度浙江省普通高考特殊控制线(2021年之前为普通类一段线)或普通类“三位一体”提前批次录取的证明(仅指以该条件报名的人员提供);

⑤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⑥有师范类要求的,提供师范类证明(若成绩单或学籍证明中有体现师范类,此证明可不用),有学科方向要求的,提供学科方向证明;

⑦有成绩排名要求的,提供学校盖章的成绩排名证明;

⑧有获奖要求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⑨已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的可暂不提供;

⑩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贴于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2025年11月8日14:30–15:3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2025年11月9日一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义务段中小学教师以实际参加笔试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由考核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测试,普通高中教师、综合高中教师、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职业院校文化理论课教师比例不作要求。如果报名人数不足的,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者取消,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低于合格分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笔试后,根据各相应学校岗位招聘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比例不足1:3.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基本素养和专业能力,采用专家提问和试讲等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3.确认意向:对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在60分及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数1:1确定录用意向(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该岗位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

(三)签约

本次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在确定录用意向后,与录用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后,应聘人员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四)体检、考察

按综合成绩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嘉善县“政务公开”栏目https://www.jiashan.gov.cn/col/col1229199037/index.html和嘉善人事人才网https://www.jsrcsc.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2026年8月10日前凭档案到嘉善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专业有师范类要求的,如在2026年8月10日之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专业无师范类要求的,如在202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学校在2026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等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被聘用者,在嘉善县教育系统的服务期须不少于五年,其中“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国优计划”毕业生服务期须不少于六年。

四、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报备员额总量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聘用的工作人员,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等情况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4.本简章的解释权属于嘉善县教育局。

5.政策咨询电话:0573-84609907.

6.监督投诉电话:0573-89102509.

附件:

1.2026年嘉善县教育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报考要求

2.2026年嘉善县赴高校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

3.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

4.网上报名二维码及网址

嘉善县教育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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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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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安徽省合肥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考,合肥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1.提前规划。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遵守考试要求,并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2.备好证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有效证件使用。若考生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3.规范应考。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以及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禁带物品须按考点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者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各类智能电子设备)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一旦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4.诚信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作弊的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考点设置。本次考试共安排5个考点,考点平面图如下。考点不提供停车位,为避免考生因无法停车而延误考试,请考生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到达考点。

广西梧州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温馨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请于12月1日至7日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准考证》的个人信息和考生须知等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备好考试证件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广西户籍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考试时出示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可赴就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身份证,或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

考试时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两证缺一不可。

(三)做好行程规划

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牢记考试时间,并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合理规划出行,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并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做好物品存放、身份核验和入场安检。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四)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须携带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境内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教材需明确标注 “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 相关字样,无标注的需提供广西境内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教材使用证明)。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诚信应考

(一)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试当天考生入场时需要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验证设备等检查。除必要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外,严禁携带包、书籍(中职教材除外)、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非考试物品需按要求放置在指定暂放处。

(二)严守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处理;若认定为作弊,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处1至3年暂停参加该项考试的处罚;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成绩公布时间

2026年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查询面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流程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 “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该平台查询复核结果。复核仅核查分数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进行重评。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2日

西藏昌都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7日举行,我市幼儿园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幼儿园考点,其他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高级中学考点。为方便考生参考,现就考试有关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在12月1日至5日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牢记考试时间,确认好考点考场,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特别是“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二、备好考试用品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文具,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进考点。  

2.自备教材:报考小学藏语文、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藏语文(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藏语文(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科目的考生,面试时,考生须自带所报考科目的专业课教材一本(要求为无任何标记的新教材,不得为教辅材料或备课指导书籍)。  

三、做好考前规划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做到安全、健康出行,避免考试迟到。切记:考点使用安检门进行安检,请每科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每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  

请着便装参考,勿穿着制服、军装等。  

四、严禁携带手机  

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手机带入考场,即认定为作弊”。本次考试采取“2+1”安检模式。考点入口处设智能安检门、人工复检两道安全检查区域;考场入口处设第三道安全检查区域。智能安检门对金属及含金属物品反应敏感,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长时间重复安检,确保顺利入场参考。  

五、诚信守纪考试  

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及考务人员,坚决做到遵纪守法,不存侥幸心理。每位考生应当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诚信参考,杜绝一切考场违纪、作弊行为。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科学饮食作息  

考前和考试期间,建议考生注意饮食营养均衡,应尽量保持充足的睡眠,科学作息,确保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异常天气准备。 

七、谨防诈骗信息  

请考生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发布的信息为准,有疑问请咨询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95-4821068。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昌都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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