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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温岭市2026年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4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台州温岭市2026年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46人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温市委办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将组织实施2026年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6年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6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2026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s://ww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

2.温岭市教育局网

(https://www.wl.gov.cn/col/col1402173/index.html)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含2026年毕业生,非2026年毕业的须同时具备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校2026年本科毕业生:

(1)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

(2)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省优秀毕业生荣誉;

(3)获全国或省级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的第一批和第二批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含独立学院、教学点)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且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本专业前70%(含70%);

(5)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且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本专业前20%(含20%)。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可报考本科专业符合的职位。

报考人员与职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温岭市教育系统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温岭市中小学定向培养师范生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5日9:00—11月8日11:30.

2.网址:https://www.zouwl.cn/recruitment

3.报名流程:

(1)登录温岭市教师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本报名系统”)主页面,点击“登录报名”,提交注册信息。

(2)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点击“照片上传”(上传本人近期的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1M内,不符合要求的照片,资格审核时不予受理),选择报考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一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要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3)点击“生成报名表”,打印《2026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不接受网上未报名人员。仅网上报名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报考。

1.时间:2025年11月8日8:30—11月8日12:00.

2.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温岭教育局展位。

3.办法:

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资料:

①2026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系统直接打印);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人员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样本见附件2)或学籍证明;

④相应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证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人员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

⑤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本专业排名等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更改报考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更改报考职位。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上公布。

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员,请于2025年11月8日12:00-12:30到现场进行改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笔试

1.时间:2025年11月8日 下午2:30—4:30.

2.地点:浙江师范大学,详见招聘群(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扫码入群)发布的通知。

3.内容:学科专业知识等。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50分为不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列入下一环节对象。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招聘计划数超过5人的职位按1:1.5.其他职位按1:3.若计算面试人数的小数部分非“0”则进1)确定面试对象。如进入面试对象末位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1.形式:采取模拟上课的形式,先备课60分钟,再模拟上课12分钟,内容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科知识。

2.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2025年11月21日下午14:00—17:00.温岭市教育局人事科办公室(太平街道万昌西路8号)。

面试时间地点:2025年11月22日,温岭市内(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2025年11月20日下午17:00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列入下一环节对象。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占60%(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亦相同,以抽签方式确定排位)。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岗,并在面试结束后2周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否则取消拟聘资格。如考生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递补5个名次)。在此之后,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不再调整择岗结果。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就业协议则自动解除。

七、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证明等统一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8日(个别职位特别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2.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3.报考人员同一本毕业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且学位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的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4.报考人员以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认证,未取得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市教育局及各招聘单位根据职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等进行设定,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报考人员认为自己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应在2025年11月7日前在报名系统中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所学课程等证明材料,最后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教育局共同审核结果为准。

5.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8.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相应的普通话证书)、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毕业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在温岭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76-86575677、86010977

监督电话:0576-86121631、86151699

附件下载:

1.2026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pdf

2.应届毕业生证明(样本).docx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岭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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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安徽省合肥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考,合肥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1.提前规划。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遵守考试要求,并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2.备好证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有效证件使用。若考生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3.规范应考。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以及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禁带物品须按考点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者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各类智能电子设备)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一旦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4.诚信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作弊的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考点设置。本次考试共安排5个考点,考点平面图如下。考点不提供停车位,为避免考生因无法停车而延误考试,请考生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到达考点。

广西梧州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温馨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请于12月1日至7日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准考证》的个人信息和考生须知等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备好考试证件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广西户籍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考试时出示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可赴就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身份证,或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

考试时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两证缺一不可。

(三)做好行程规划

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牢记考试时间,并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合理规划出行,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并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做好物品存放、身份核验和入场安检。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四)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须携带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境内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教材需明确标注 “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 相关字样,无标注的需提供广西境内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教材使用证明)。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诚信应考

(一)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试当天考生入场时需要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验证设备等检查。除必要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外,严禁携带包、书籍(中职教材除外)、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非考试物品需按要求放置在指定暂放处。

(二)严守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处理;若认定为作弊,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处1至3年暂停参加该项考试的处罚;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成绩公布时间

2026年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查询面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流程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 “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该平台查询复核结果。复核仅核查分数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进行重评。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2日

西藏昌都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7日举行,我市幼儿园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幼儿园考点,其他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高级中学考点。为方便考生参考,现就考试有关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在12月1日至5日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牢记考试时间,确认好考点考场,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特别是“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二、备好考试用品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文具,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进考点。  

2.自备教材:报考小学藏语文、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藏语文(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藏语文(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科目的考生,面试时,考生须自带所报考科目的专业课教材一本(要求为无任何标记的新教材,不得为教辅材料或备课指导书籍)。  

三、做好考前规划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做到安全、健康出行,避免考试迟到。切记:考点使用安检门进行安检,请每科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每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  

请着便装参考,勿穿着制服、军装等。  

四、严禁携带手机  

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手机带入考场,即认定为作弊”。本次考试采取“2+1”安检模式。考点入口处设智能安检门、人工复检两道安全检查区域;考场入口处设第三道安全检查区域。智能安检门对金属及含金属物品反应敏感,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长时间重复安检,确保顺利入场参考。  

五、诚信守纪考试  

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及考务人员,坚决做到遵纪守法,不存侥幸心理。每位考生应当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诚信参考,杜绝一切考场违纪、作弊行为。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科学饮食作息  

考前和考试期间,建议考生注意饮食营养均衡,应尽量保持充足的睡眠,科学作息,确保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异常天气准备。 

七、谨防诈骗信息  

请考生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发布的信息为准,有疑问请咨询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95-4821068。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昌都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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