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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崇明区教育系统2026教师招聘15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上海崇明区教育系统2026教师招聘154人公告

经批准,2026年崇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154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应届高校毕业生。

2.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职业道德要求:遵纪守法,品行优秀,身体健康,热爱并志愿服务崇明教育事业,符合教师行业准入条件。

2.年龄要求: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近五年内属于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以教育行政部门的批文或颁发的证书为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以上条件的,退役军人的年龄相应放宽2年。

3.须具有符合相应学段及以上任教资格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当年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入编前需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教育学院、开放大学”教师岗位须持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持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其中,高中、初中、幼儿园、教育学院、开放大学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需与应聘学科一致,中职的教师资格证与应聘学科相近。

3.教师资格证书要求:须具有符合相应学段及以上任教资格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当年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入编前需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教育学院、开放大学”教师岗位须持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持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其中,高中、初中、幼儿园、教育学院、开放大学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需与应聘学科一致,中职的教师资格证与应聘学科相近。

4.学历学位要求:

(1)应聘“教育学院、开放大学、高中、职校文化类”教师岗位的,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或省属重点师范大学,省属体育学院体育类、音乐学院艺术类毕业生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和相应学位。

(2)应聘“职校专业类、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5.专业要求:应聘者学历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中所列的专业。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可不限专业。 7.外语等级要求:须达到大学外语四级及以上。应聘不同学段英语教师岗位的,须达到相应的英语等级要求:小学和初中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专业四级及以上;教育学院、开放大学、高中、职校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75分)或专业八级。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上述证书的,可提供雅思7分及以上或托福95分及以上证明材料。

6.普通话等级要求:语文及幼儿园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须达到二级乙等。

7.外语等级要求:须达到大学外语四级及以上。应聘不同学段英语教师岗位的,须达到相应的英语等级要求:小学和初中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专业四级及以上;教育学院、开放大学、高中、职校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75分)或专业八级。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上述证书的,可提供雅思7分及以上或托福95分及以上证明材料。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11月12日,每天8:00至20: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对照拟报岗位的条件,在崇明教师招聘统一平台(https://soft.cmjy.sh.cn/zp)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的电子版,签署诚信承诺。

3.须提交的材料:

(1)2026年崇明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

(2)身份证和户口簿;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当年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师范类院校应届生参加校考的,需院校出具“教资免试认定师范生证明”;

(5)普通话和外语等级证书;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

4.资格审查:对材料齐全的应聘者,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资格审查。证件材料不齐、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应聘资格,由学校及时告知对方,说明理由。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进编测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均须参加市学科测试,由学校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学科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数1:5确定应聘者参加职业素质测试,学科测试总分100分,按照40%的权重计入总分。职业素质测试以“不低于均值”为合格,职业素质测试合格的,以学科测试成绩排序,按照岗位数1:3确定应聘者参加校级面试。职业素质测试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应聘环节。

(三)校级试教和拟聘人员确定

校级试教由各学校组织,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学科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试教人员。学校制定校级试教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试教时间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应聘人员。无人进入试教环节的,由区教育局予以统筹。试教成绩为百分制,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应聘环节。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市级进编考学科测试成绩的40%和校级试教成绩的60%组成,总分为100分。用人单位根据总分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区教育局进行审核。

(四)体检考察

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主要针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犯罪记录和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核查。体检、考察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五)公示报批

经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崇明人才网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局办理报批和聘用手续。

四、咨询与监督电话

 

技术平台咨询电话:31825571,13196660064

政策咨询电话:59620646;监督电话:59614249,59612243

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工作日)

点击下方链接下载附件附件

1.2026年崇明区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

2.2026年崇明区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

3.2026年崇明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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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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