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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安中学2025下半年选调教师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雅安中学2025下半年选调教师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雅安中学2025年下半年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选调雅安中学教师共1名。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雅安中学2025年下半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四川省内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50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74年11月17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聘用乡镇事业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雅安中学大兴校区(雅安市雨城区大兴街道尚武东街9号)博雅楼3楼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13684461314。

需提交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雅安中学2025年下半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审核表》(附件2)1份,需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在报名表上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鲜章(市级单位报考人员由主管部门在报名表上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鲜章);

(3)事业人员聘用审批(审核确认)复印件以及近三年考核结果证明(加盖鲜章),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聘用文件、证明等(需相应工作单位盖鲜章);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及电子档(电子档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U盘拷贝);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雅安市教育局指导,雅安中学负责,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主要测试学科知识与能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40%。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90%,笔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选调工作下一环节。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试讲成绩占80%,答辩成绩占2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60%。笔试结束后,按3:1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面试;若笔试合格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比例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60%。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环节。

进入面试的,由雅安中学发给《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雅安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五)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面试工作组织单位确定,并在加试结束后及时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雅安中学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考察合格的,由雅安中学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雅安中学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调动人员,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环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八)调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程序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如报考者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对已进入公示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调入我市市级事业单位或参加我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四)办理调动手续后,将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在本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五)本公告由雅安中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3684461314。

(六)此次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35-2238006,13608267462。

附件:1.雅安中学2025年下半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2.雅安中学2025年下半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审核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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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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