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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安顺镇宁自治县2026面向“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教师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安顺镇宁自治县2026面向“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教师7人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23〕34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22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镇宁自治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现面向2026届国家及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镇宁自治县面向2026届“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专场招聘,双向选择。

二、招聘主体及计划人数

本次镇宁自治县“优师计划”计划招聘各学科教师7人,具体详见《镇宁自治县面向2026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一)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的2026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2022年9月入学)。

(二)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两所省内师范院校在我省招收的2026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2022年9月入学)。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安心从事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具有相应学科对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在读的在校生(不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2026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从事教师行业工作的。

(三)专业要求

1.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招聘要求;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则只能招聘二级学科专业,详见《镇宁自治县面向2026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专业参考目录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

2.报考人员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显示的专业与学历,须与《镇宁自治县面向2026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要求的学科专业与学历一致。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安顺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9日至2025年11月15日。

提供材料: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与省级教育部门签订的“优师计划”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镇宁自治县面向2026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需有照片)

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考生将上述材料以电子扫描件或电子照片的形式,形成文件夹压缩包,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发送到znjyjzgg@163.com电子邮箱,上传文件压缩包名称命名为:所报名县区+应聘岗位+报考人员姓名。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将以邮件形式回复,并于面试当天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2025年11月7日9:00—18:00,在贵州师范学院体育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贵州师范学院)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与网上报名的材料一致。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3.有关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如服从空余岗位调剂,请在《镇宁自治县面向2026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的相应栏目中填“是”,要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2)网上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待定

2.考试方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情况确定。

(1)本次招聘考试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5(含35)时,采取先初面试再复审面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照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试教)对象(初面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纳入)。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2)如未超过1:35的直接进行面试(试教),面试(试教)成绩即为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3)总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面试方式,初面试及面试(试教)主要采取试教,重在考察考生的意识形态、科学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形象气质、爱岗敬业精神等。

(四)签约

1.面试结束后,成绩合格考生按照双选原则进行洽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三方协议。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签约。

2.报考人员被确定签约的,要与镇宁自治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不签约的须需填写自愿放弃承诺书”。

3.报考人员与镇宁自治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发现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同时签约了两家及以上单位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需要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我单位。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以后即可申请按程序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五)签约人员公示

1.待签约完成后,签约人员名单将发布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安顺市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2.签约人员毕业后,按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六)体检

1.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镇宁自治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具体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贵州省教师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及聘用

1.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在所报考招聘岗位学科相同的前提下进行空余岗位调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3.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镇宁自治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考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不能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完成教师资格的认定)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学校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各个环节,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公告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工作期间,考生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如因通信不畅或不接电话导致无法通知到相关事项的,责任自负。

七、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由镇宁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八、招聘咨询电话

镇宁自治县教育局:0851-36226454

镇宁自治县纪检监察相关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市、县有关部门举报。

附件1:镇宁自治县面向2026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镇宁自治县面向2026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xlsx

镇宁自治县“优师计划”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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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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