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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普安县2026“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教师4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普安县2026“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教师47人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2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22号)、《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23〕34号)、《省教育厅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普安县面向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特结合普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成立普安县面向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招聘办”),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二、招聘计划

普安县面向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招聘人数为47名(其中:公费师范毕业生10名、“优师计划”毕业生37名),具体招聘信息详见《普安县面向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一)普安县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普安县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期为6年(省、州服务年限要求大于6年的,按省、州要求执行)。

四、招聘对象

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具有相应学科对应学段(含高一级别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在读的在校生(不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2026年8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六、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签约-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由“普安县面向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an.gov.cn/home/)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考录及招聘栏目中发布,同时在微信公众号“普安教育”上发布。

(二)招聘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24:00止。

(2)线上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普安县面向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③公费师范生或优师专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

④本人身份证;

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不限底色)。

(3)线上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将线上报名需提供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704985393@qq.com)进行线上报名(邮件标题按“类别〈公费师范毕业生或优师计划毕业生〉+姓名+报考学校+岗位名称”格式命名)。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①《普安县面向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③公费师范生或优师专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不限底色,用U盘拷贝)。

6.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11月7日10:00-18:00。

7.现场报名地点:贵州师范学院体育馆(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贵州师范学院)普安县对应学校展位。

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人员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所提供材料及信息真实性审查贯穿所有招聘环节,任何环节查出虚假材料或不实信息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入职前,如需提供其他必备资料的,报考人员应按相关要求提供。若不能提供,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资格审查

线上报名人员和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报名登记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人员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委托他人报名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工作人员会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报名登记,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签约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四)面试

面试的组织、考务、成绩统计等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不设面试开考比例。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行学科学段教材无生课堂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师基本素养、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2.面试要求: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得分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有效数字小数,低于6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准备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

3.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待定;

2.体检地点:待定;

3.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合格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开展。考察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七)签约聘用

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home/)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考录及招聘栏目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签约聘用等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签约聘用的考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待遇及政策保障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省、州服务年限要求大于6年的,按省、州要求执行),期间不允许调出普安县教育系统。聘用期内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学校与聘用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普安县2026届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的相关资讯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home/)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考录及招聘栏目中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信畅通。因报考人员未自行关注、阅读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普安县2026届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九、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公告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工作期间,考生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方案由“普安县面向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本方案与上级文件、政策、精神等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

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0859-723635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附件:

附件1:普安县面向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普安县面向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普安县面向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

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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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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