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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五指山市2025招聘教师3人公告(第1号)-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五指山市2025招聘教师3人公告(第1号)

为做好2025年五指山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精神,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学校基本情况

(一)五指山中学:五指山中学系五指山市唯一一所市属完全中学,现开设60个教学班,学生约3000人,学校现有教职工约200余人;

(二)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附属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附属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系一所省级规范化初级中学,现开设24个教学班,学生11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40余人。

三、招聘岗位、招聘对象、招聘资格条件等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3人,其中考核招聘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2人,考核招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1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五指山市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1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三)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教师职业道德和身体、心理素质;

3.学历、年龄、专业要求详见《五指山市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4.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实施

(一)公告发布

通过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7日-11月21日

(二)报名组织

1.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站: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8537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8日8:00-11月21日17:00

3.报名时应提供的电子版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五指山市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见附件2);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4)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5)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研究生学历岗位的还需上传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7)对应岗位学科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8)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9)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10)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请按附件模板要求填写,详见附件3);

(1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范围为全国或全国法院,查询结果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为图片形式上传)。

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要对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如聘用前有不符合事实事项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三)资格初审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考生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5年11月21日17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5年11月21日17时准时关闭,如初审仍未通过的,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发布。

(四)现场资格复审

考核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身份证、报名表以及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原件、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原件交复审工作人员验证后退还,交留复印件。资格初审通过但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资格。

1.资格复审时间:待定

2.资格复审地点:待定

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复审合格入围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含试用期及聘后)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待定。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微格教学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面试人员准备30分钟后,先进行10分钟的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答辩。

4.面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进行折算。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应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选

按各岗位招聘人数、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如拟聘人选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符合拟聘用条件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

拟聘人选由市招聘工作专班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结果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公告时间7天。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除须当场或当日出复检结果的项目外,应于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市招聘工作专班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具体医院由市招聘工作专班另行确定,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取消拟聘资格。

2.考察

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个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情况,并核实人事档案,全面考察拟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最终拟聘人选,最终拟聘人选名单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由市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符合拟聘用资格条件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

(2)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

(3)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核准资格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将拟聘人选的报名材料等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资格。

(九)聘用

1.确定聘用人员

将核准资格后的拟聘人选按程序呈报市政府研究确定为聘用人员。

2.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市政府批复文件,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相关学校按规定与聘用人员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

3.试用期及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自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聘用人员纳入我市财政预算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我市在编在岗教师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4.安家费

研究生学历人员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安家费6万元。

五、有关要求

(一)个人档案

所有聘用人员须将个人档案转至五指山市教育局。

(二)最低服务年限

除试用期因考核不合格不被聘用外,聘用人员须在五指山市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1年)。

六、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四)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六)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留存。

(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精神,对拟聘人选进行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八)其他相关事宜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告为准。

(九)招聘信息查询途径: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十)本公告由市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七、纪律和要求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相关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八、咨询、监督及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0898-86639073

(二)监督及举报电话:0898-86622183

(三)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902、0898-66738761

咨询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2:30-5:30。

附件1:五指山市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五指山市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五指山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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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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