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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杨浦区2026启动第一批教师招聘54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上海杨浦区2026启动第一批教师招聘547人公告

招聘对象

1.高校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外省市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教师任职的基本素质。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3.原则上应聘小学及以上学段,所学专业或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应与应聘学科相符。

4.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学历学位要求

1.应届毕业生

(1)应聘业余大学教师条件:须具备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2)应聘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条件:须具备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公费师范生和应聘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的可放宽为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3)应聘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条件: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4)应聘幼儿园教师条件:须具备师范类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5)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符合本市对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的相关规定,一般须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其中应聘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的可放宽至普通高校对口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2.社会人员

(1)应聘业余大学教师条件:须具备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2)应聘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条件:须具备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本市在职教师可放宽为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应聘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的可放宽为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且在企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的,可放宽为高职及以上学历但须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或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

(3)应聘初中、小学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条件:本市社会人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外省市社会人员须具备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4)应聘幼儿园教师条件:须具备师范类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年龄要求

1.35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一级教师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相关能力要求

1.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本市外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未在注册范围内的除外)应提供定期注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

2.须持有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3.应聘英语学科的须取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证书,国外高校毕业生须取得雅思6分及以上或托福90分及以上证书。

4.须符合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能力要求。

招聘流程及入编考试时间安排

(一)网上注册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6日下午3:00~2025年11月14日下午5:00

报名方式:登录杨浦教育改革与发展网(http://www.ypjy.edu.sh.cn/),点击首页招聘公告即可跳转到报名网站。

(二)学校考核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招聘单位安排面试、试讲、笔试等考核。招聘单位的考核方案须交主管部门核准备案。考核通过的应聘人员一般按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由招聘单位择优推荐参加统一的进编考试。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考核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三)组织考试

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招聘单位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进编考试。

进编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涉及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素养等。面试采取试讲和说课等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进编考试大致时间:

学科笔试:2025年11月29日上午

综合能力、教师职业素质测评:2025年12月8~10日

面试考核:2025年12月中下旬

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招聘进度做相应调整,最终以通知单时间为准!

(四)确定意向

进编考试通过人员由招聘单位依序确认拟录用意向。如果进编考试通过人员大于岗位需求数,则招聘单位须根据学校考核的综合评分的分值高低,确定拟录用意向人员。

(五)审核

招聘单位将拟录用意向人员报区教育局审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体检

区教育局组织拟录用人员参照《上海市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格检查标准》,在本市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七)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将考察结果报区教育局备案。

(八)备案

区教育局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备案。

(九)公示

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者,可列入拟正式录用人员范围。

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所有拟录用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录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2.所有拟录用人员须在录用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能取得的,不予录用。

3.拟录用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4.教育集团招聘的岗位,属于统招共育,按需调配至集团内的学校。

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65017733*5521

监督电话:3115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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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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