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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市启明学校2025选调教师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承德市启明学校2025选调教师10人公告

根据《承德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实施细则》(承组通字〔2015〕75号)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市各县(市、区)为承德市启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承德市启明学校于2024年10月成立,位于承德市高新区上板城镇漫子沟村,是一所依法依规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开展专门教育和矫治的学校,主要开设文化、法治、心理辅导等课程,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全额事业单位。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坚持编制管理、空岗选调、资格准入的原则。

三、选调岗位及范围

(一)选调岗位

本次为承德市启明学校公开选调初中教师10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道德与法治1名、心理健康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生物1名、化学1名、物理1名。

(二)选调范围

承德市各县(市、区)在编在岗教师(不含试用期内和服务期内教师)。

四、选调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对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与应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

5.近3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选调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承德市启明学校2025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服务年限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选调《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因违反师德师风受到处理处分或近3年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25年11月17日—11月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地点:承德市教育局二楼215室(双桥区桃李街26号)

3.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应聘教师需携带《承德市启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2张2寸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教师要对本人填报事项真实性进行承诺,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所填信息不实,将直接取消选调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选调教师不设开考比例,报名合格教师均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选调人员备课、试讲、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内容为所报专业岗位的相关教材内容,原则上同一岗位面试试题一致,题本统一提供。

(三)调取档案、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与选调岗位计划1∶1的比例调取人事档案。档案审查合格的人员,列入考察名单,组织进行考察。

(四)确定拟选调教师人选

档案审查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选,拟调人选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在承德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调资格或拟调人选主动放弃的,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需个人配合,因个人原因导致调动手续无法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并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领导组织

市教育局成立承德市启明学校2025年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组干科,具体负责本次选调工作。

七、工作要求

选调工作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坚持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选调人员如提供的材料失实,取消其选调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聘时要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

2.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0314-2130952 学校情况:13633143022

3.未尽事宜由承德市启明学校2025年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承德市启明学校2025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

2.承德市启明学校202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承德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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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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