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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2026招聘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2026招聘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10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决定面向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高中部(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位于名人辈出、文化璀璨的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浙江嘉兴,是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公办重点高级中学,是浙江省唯一冠名清华品牌的基础教育学校,属于清华大学和浙江省在教育领域省校合作的重点项目。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高中部地处风景秀丽的湘家荡景区,校园环境清新雅致,充满浓郁的文化气息。学校占地面积130余亩,总体办学规模为36个班。学校紧密依托清华优质教育资源和成功办学经验,扎根江南文化沃土,以“清华品质、国内一流、世界名校”为办学目标,秉承清华大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精神,发扬清华附中在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教师发展等方面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培养“理想远大、品德高尚、全面发展、学有所长”的时代新人。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类型7个,计划招聘教师1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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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视同。

(二)2024届、2025届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4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无单位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视同2026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兴教育事业。

(三)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应聘者,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确定为聘用人员的,须于正式报到后1年内取得。不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对应的专业等要求。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5年11月23日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嘉兴市直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和已被嘉兴市直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拟录取的应聘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3日18:00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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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上传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作为附件:

(1)报名表(见附件1,须由本人承诺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书。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聘人员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提供所在学校的注册证明或学期成绩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5)2024年、2025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另外需要提供择业期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

(6)相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

4.材料真实性要求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报名审核结果的,由应聘人员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取消招聘报名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认定,对于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目录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专业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原则审查。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2.资格初审情况在嘉兴教育网上(网址:www.jxedu.net.cn)公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因材料不齐或条件不符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或因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公布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后24小时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或补齐材料报原来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未补齐材料的,视作放弃报名。未取消招聘计划的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组织实施,一般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现场考试方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 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5年11月29日(星期六)。

(2)笔试地点: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校内(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北辰路501号)。

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的考试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

(3)形式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思想理论、学科专业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4)对于招聘岗位,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免笔试环节:

①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笔试进入面试的比例。

②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个,且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6(含1:6)时;或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个及以上,且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3(含1:3)时。

(5)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考试。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嘉兴教育网公布。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入围面试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人员如下:

①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人员。

②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个,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6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个及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按规定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时间:暂定2025年11月30日(星期日)。

(3)资格复审地点: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校内(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北辰路501号)。

(4)材料:资格复审对象须按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其中报名表需A4纸正反面打印并由本人手写承诺签名)。

具体时间、地点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在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入围面试计分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

(1)面试对象

经前期考核入围面试环节且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

(2)面试时间:暂定2025年11月30日(星期日)。

(3)面试地点: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校内(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北辰路501号)。

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的考试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内容:采取“模拟上课+现场提问”形式,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每人面试时间13分钟,面试前备课3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5)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考试。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嘉兴教育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与签订就业协议

1.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合格后签订就业协议。

2.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相应资格。

3.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

4.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原则上统一在2026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须按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有关精神执行。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嘉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报考资格。

(四)符合嘉兴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可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等政策,具体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依据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教育网(网址:www.jxedu.net.cn),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六)对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七)应聘人员可于非法定节假日的每周一至周五8:30 – 11:00或14:00-16:30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0573-83620852(王老师)

监督电话:0573-82511019(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73-83850510(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573-83850525(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附件:附件1:2026年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择业期承诺书(样张).doc

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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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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