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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教师10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廊坊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教师10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廊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廊坊市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廊人社发﹝2025﹞50号)的文件精神,经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人社局批准,按照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的规定要求,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在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开选聘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发布选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选聘。

二、选聘岗位和学历、专业、名额

公开选聘教师10名,(具体情况见附件1《廊坊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纪行为。

2.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0日至2007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1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专业条件: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具体以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为准。

本次招聘参考《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及教育部历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制定岗位条件,在考生大学学习期间及以后,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且有据可查的,视为同一专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符合条件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4.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其他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定向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

参加廊坊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期满合格日以2025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三)定向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

2022至2025年毕业生中曾服务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四)定向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

1.在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2.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五)定向岗位条件中“驻廊部队随军家属”是指:

按审批权限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随军的现役军人配偶(含军改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转改前已随军的家属),且军人所在部队驻地在廊坊市行政区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选聘公告

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在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报名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1.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1日

8∶30—11∶30,14∶30—16∶30

2.报名地点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办公楼一楼校展室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无犯罪记录证明。

(4)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5张。

(5)将《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xy6028858@126.com。

(6)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7)“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8)“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需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

(9)“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西部计划服务证书》。

(10)服务冬奥会志愿者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参与证书》。

(11)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12)驻廊部队随军家属需提供军队政治机关审批的《军队干部家属申请随军报告表》。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2份复印件。

学院选聘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学院审核合格人员总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符合岗位条件应聘人员登录学院官方网站领取笔试准考证。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对笔试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到现场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出具委托书及代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中请注明应聘人员符合国家招聘教师的身体条件。

本次公开选聘的任何环节,如发现报名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应聘人员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

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廊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3)。

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笔试地点在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8∶00—9∶30《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10∶10—11∶40《公共基础知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相关考试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在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并由电话通知到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单。

4.进入面试人员按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如不足1∶3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8日,面试地点在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2.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均采用百分制量化计分,打分方式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试讲

试讲时间为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的广度、深度、学术水平以及教育教学方法等。抽签决定试讲题目和试讲内容。试讲之前,每位应聘人员有15分钟备课时间,试讲结束后,进入答辩环节。

(2)答辩

答辩时间一般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试讲及答辩成绩按比例(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计算得出面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五)计算考试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核考生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综合成绩×60%,

总成绩在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

(六)考核

由学院选派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并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考生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严格师德考察,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职工准入查询实施办法》冀教人〔2023〕14号文件要求,对考生进行教职工准入系统查询。

(七)体检

对考核合格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公示

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后,对拟聘人员在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核、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可以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九)聘用

选聘工作结束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经市教育局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学院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计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方式:

咨询电话:0316-2567800、1880326081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一楼(34路公交车廊坊职业技术学院站)。

附件1.廊坊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廊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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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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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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