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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2026“绿色通道” 引进120名高层次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2026“绿色通道” 引进120名高层次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赤峰市推进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赤党发[2024]3号)精神,现决定开展赤峰市松山区2026年“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松山区计划引进高层次教师120名,各学校引进计划详见附件1,具体专业条件详见附件2。

三、引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素质和能力。

(二)资格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1.学历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国内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部分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院校详见附件4)。

2.专业条件

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要符合《松山区“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教师岗位专业明细表》(附件2)。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上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松山八中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报考松山八中的考生应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须持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且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4.普通话水平条件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学科岗位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说明:本次引进优先引进部属六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剩余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含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赤峰市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8.赤峰市外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引进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0.在近三年赤峰市人才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主动放弃的人员(以拟录取公告为准)。

11.存在违反中小学教职工准入资格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不予引进的情形

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部分部属六所师大招生就业网上发布引进信息。

(二)报名审查

1.网上预报名及初审(2025年11月18日至 11月21日17时)

报名人员将《松山区“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发到656233771@qq.com邮箱(不得重复发送),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学段学科岗位+毕业院校+姓名,超过预报名截止时间的不再接收,错过预报名但符合引进条件人员,也可于资格复审当天进行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对网上预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初审结果请关注邮件回复。资格复审小组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编办组成,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1月27日(8: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局(西侧三楼)。

资格复审材料:

(1)《松山区“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教师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须额外提供《公费生定向就业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4)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本、硕均须提供,且在有效期内)、学位在线认证报告(本、硕、博均须提供,且在有效期内);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语文学科岗位应具有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7)《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

(8)报考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9)二寸蓝底照片1张。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综合测试通知书》。

(三)综合测试

1.综合测试时间、地点:详见《综合测试通知书》。

2.综合测试内容

公费师范生:结构化面试(100分)。

其他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试讲(70分)、结构化面试(30分)。

综合测试工作由松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综合测试过程中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测试。综合测试顺序抽签确定。综合测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相关信息。综合测试过程全程录像。评委由7人组成,综合测试成绩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其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为综合测试总成绩。综合测试总分值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可进入后续环节。

(1)试讲(70分)

松山区现行高中、初中教材,内容自选。试讲8分钟,试讲顺序抽签确定。

(2)结构化面试(30分)

试讲结束直接进行结构化面试,时间5分钟。

(四)选校签约

综合测试结束,首先公费师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根据申报岗位和引进计划选校签约,然后其他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根据申报岗位和剩余引进计划选校签约。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所有考官结构化面试综合素质赋分高低排序。聘用者当场签订三方协议,现场不能提供三方协议的考生签订聘用协议,且须于2026年3月1日前补签三方协议。签订协议的考生确定为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员,并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规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自治区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由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如需要进行复检的,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此次引进资格。体检结果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

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后进行。考察工作由松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进入考察人员应在12个工作日内(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2026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报考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不予引进。

如在体检或考察环节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测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公示 

拟引进人员结果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和最低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引进资格。

3.对与原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拟引进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的,不予引进。

4.拟引进人员放弃引进或被取消引进资格,按照综合测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5.此次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且6年内不得调出松山区教育系统。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合同中作明确约定,服务期未满终止协议的,取消其编制身份及有关待遇,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

(八)优惠政策

1.引进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的公费师范生,并承诺服务6年以上的,分6年给予30万元安置费,安置费用于在松山区境内首次购买住房的,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给予一次性发放。

2.引进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的普通师范生,并承诺服务6年以上的,分6年给予15万元安置费,安置费用于在松山区境内首次购买住房的,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给予一次性发放。

3.建立引进人才家属随迁、子女就学安置机制。若引进人才配偶属于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经考核合格,可调入区内相应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子女就读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充分保障其就学意愿。

4.符合条件者享受《赤峰市松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尊师惠师工作的若干措施》之惠师政策。

享受优惠政策的人才,若服务期内出现违约情形,须将所享受安置费一并退还,并按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五、纪律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

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1.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名人员须持《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报名,并建立报名人员诚信档案。

2.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资格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所享受安置费一并退还,并按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六、其它事项

(一)引进工作期间有关成绩、体检结果、拟引进人员等信息,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二)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将全程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476—5867707;13848880644(报名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接受咨询)。

监督电话:0476-5867110。

附件:附件1.松山区“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松山区教育系统“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教师岗位专业明细表.xlsx

附件3.松山区“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4.部属、部分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名单.xlsx

附件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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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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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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