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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教育系统2026校园招聘8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教育系统2026校园招聘80人公告

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青山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实际需要,拟开展青山区教育系统2026年校园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计划招聘教师80名,其中中学语文6名、中学数学8名、中学英语12名、中学物理4名、中学生物4名、中学历史4名、中学地理5名、中学政治5名、中学体育10名、中学信息科技2名、中学心理2名、小学语文5名、小学数学2名、小学英语4名、小学体育7名。本次校园招聘按考点(学校)设置岗位招聘计划,具体详见各考点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7日(不含)至2007年11月17日(含)出生。

2.具备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4.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赴院校开展校园招聘的形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核、初试、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后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每个考生只能选择1个考点(学校)报考,并在指定考点(学校)参加考试。

1.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青山区教育系统2026年校园招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768)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陕西师范大学考点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9:00开始至11月21日17:00。(本次网络报名仅限于陕西师范大学考点)。

宣讲会时间、地点:请关注陕西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相关信息。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2025年11月21日9:00—17:00,陕西师范大学新勇活动中心一楼招聘大厅。

其他考点(学校)报名、宣讲会等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3)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规格为:jpg/jpeg格式,100KB以下。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应聘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专业目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

5.《报名登记表》可下载PDF格式,请考生注意留存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二)资格审核

青山区教育局指派专人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1.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登记表》、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按期毕业证明、身份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测试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审核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审核的,取消资格。对拟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初试

初试通过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评估考生的专业水平和岗位匹配度。初试成绩(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笔试。每个考点(学校)资格审核通过总人数与考点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7:1时,所有考生初试环节免考。

同一岗位初试通过人数(初试环节免考时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报考比例低于3:1的岗位,需核减或取消,确需低于开考比例进入笔试环节的岗位,经青山区校园招聘工作专班研究确定后可适当调整,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可调剂到其他考点(学校)使用(具体关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入围笔试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50分,总分100分。采用中小学教师类(D类)试卷。所有岗位考生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名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时未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6.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五)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组成,面试时须使用规定语言文字回答。

2.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并列的组织加试,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2.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报考人员应在考察公告发布后要求的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人事档案待毕业后由院校通过邮政机要邮递到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未经青山区教育局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2.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所有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期间,区人社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纪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建立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考生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出现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并导致岗位空缺而无法进行递补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一年。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2-3106108、3106109(青山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472-3106312

本公告由青山区校园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附件:包头市青山区教育系统2026年校园招聘岗位表(陕西师范大学考点).xls

 

青山区校园招聘工作专班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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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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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安徽省合肥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考,合肥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1.提前规划。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遵守考试要求,并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2.备好证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有效证件使用。若考生身份证遗失,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3.规范应考。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以及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禁带物品须按考点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者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各类智能电子设备)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一旦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4.诚信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作弊的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考点设置。本次考试共安排5个考点,考点平面图如下。考点不提供停车位,为避免考生因无法停车而延误考试,请考生尽量选乘公共交通到达考点。

广西梧州市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温馨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请于12月1日至7日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准考证》的个人信息和考生须知等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备好考试证件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注意,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

广西户籍的考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考试时出示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可赴就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身份证,或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

考试时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两证缺一不可。

(三)做好行程规划

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牢记考试时间,并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合理规划出行,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并按照现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做好物品存放、身份核验和入场安检。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四)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须携带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境内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教材需明确标注 “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 相关字样,无标注的需提供广西境内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教材使用证明)。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诚信应考

(一)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试当天考生入场时需要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验证设备等检查。除必要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外,严禁携带包、书籍(中职教材除外)、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试封闭区域。非考试物品需按要求放置在指定暂放处。

(二)严守考试纪律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处理;若认定为作弊,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处1至3年暂停参加该项考试的处罚;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成绩公布时间

2026年1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网查询面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流程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 “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该平台查询复核结果。复核仅核查分数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进行重评。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2日

西藏昌都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7日举行,我市幼儿园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幼儿园考点,其他阶段考生设在昌都市第一高级中学考点。为方便考生参考,现就考试有关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在12月1日至5日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下载准考证自行打印,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牢记考试时间,确认好考点考场,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特别是“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二、备好考试用品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考试文具,除考试规定的物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进考点。  

2.自备教材:报考小学藏语文、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藏语文(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藏语文(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科目的考生,面试时,考生须自带所报考科目的专业课教材一本(要求为无任何标记的新教材,不得为教辅材料或备课指导书籍)。  

三、做好考前规划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做到安全、健康出行,避免考试迟到。切记:考点使用安检门进行安检,请每科开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每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  

请着便装参考,勿穿着制服、军装等。  

四、严禁携带手机  

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手机带入考场,即认定为作弊”。本次考试采取“2+1”安检模式。考点入口处设智能安检门、人工复检两道安全检查区域;考场入口处设第三道安全检查区域。智能安检门对金属及含金属物品反应敏感,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避免长时间重复安检,确保顺利入场参考。  

五、诚信守纪考试  

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及考务人员,坚决做到遵纪守法,不存侥幸心理。每位考生应当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诚信参考,杜绝一切考场违纪、作弊行为。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科学饮食作息  

考前和考试期间,建议考生注意饮食营养均衡,应尽量保持充足的睡眠,科学作息,确保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应对异常天气准备。 

七、谨防诈骗信息  

请考生以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西藏微青年”发布的信息为准,有疑问请咨询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895-4821068。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昌都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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