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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5下半年校园招聘2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5下半年校园招聘200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推进昆都仑区教育发展进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5年下半年校园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中小学专任教师200名,本次校园招聘按考点(学校)设置岗位招聘计划(具体岗位详见各考点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8日(不含)至2007年11月18日(含)期间出生,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2.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相应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2)考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与报考岗位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书(国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6年8月31日之前)。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列编)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发布公告及报名、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笔试、面试、成绩评定、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环节。

(一)发布公告及报名

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市昆都仑区政府官网及考点高校就业网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相关要求,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

1.网报时间:2025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4日17:00。

2.网报流程:登录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确认提交。

3.网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登录报名系统(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5年下半年校园招聘报名系统https://zk.sun-hrm.com/nindex/?ecode=btklxz)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如实并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同时上传相关审核材料。

(2)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温馨提示: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按时网报,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4)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5年下半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必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6)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上传加盖所在院<系>或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国外留学生须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相关证明)。

(7)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上传教师资格证书。

(9)已取得普通话证书的应聘人员上传普通话证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试行)》执行。

应聘人员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昆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5日12:00。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后自行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审核材料,按指定时间到指定考点(高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与考试地点须一致,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着重审查应聘人员年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情况、学习经历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复审结果现场确认,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核贯穿教师招聘全过程。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第一站:东北师范大学考点

时间:2025年11月26日8:30—16:3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人民大街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三楼报告厅。

第二站陕西师范大学考点、第三站西南大学考点、第四站内蒙古师范大学考点资格复审及考试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包头市昆都仑区政府官网。

2.资格复审需准备以下材料:

(1)《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5年下半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A4纸彩色打印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持加盖所在院<系>或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国外留学生须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相关证明)。

(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已取得普通话证书的应聘人员,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

(7)个人求职简历。

(8)《诚信承诺书》(A4纸正反打印、手写签字)。

(9)《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带到面试考场)。

以上材料须提前按照上述材料顺序整理备查。

(三)笔试

1.笔试考点分别设在: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内蒙古师范大学。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长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知识等,主要考察考生对教育教学的理解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时未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具体的时间及地点在资格复审确认后通知考生,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范围,同时将通过微信群通知入围面试考生。笔试最低分数线通过昆都仑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考生对于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当日内申请成绩复核,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分学科现场统一确定,试讲顺序抽签产生,依据学科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20分钟,试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试讲采取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本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线为80分,面试时到场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五)成绩评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果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将组织加试。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试总成绩在昆都仑区政府官网予以公示。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按照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考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函询、调阅考生人事档案、查阅社会信用记录和无犯罪证明材料、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未按要求时限提供人事档案及相关考核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未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昆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昆都仑区政府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原则上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人事备案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于教师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及录用后,凡报考信息与实际不符的、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在编正式教师待遇。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期满依据考核结果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相关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 询 电 话: 0472-5225113

0472-5225115

监督举报电话:0472-5225117

六、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需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在校园招聘期间因电话联系不畅影响本人招考的,责任自负。

(三)校园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昆都仑区政府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四)本次校园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校园招聘无关,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5下半年校园招聘(东北师范大学考点)岗位表

附件2: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5下半年校园招聘(陕西师范大学考点)岗位表

附件3: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5下半年校园招聘(西南大学考点)岗位表

附件4: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5下半年校园招聘(内蒙古师范大学考点)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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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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