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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胶州市2026年“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公告(8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青岛胶州市2026年“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公告(80名)

为深入实施“人才聚胶”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胶任教从教,办好人民满意的一流教育,加速推进现代化教育体育强市建设,我市拟于近期开展2026年“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工作,选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数量

(一)选聘范围

1.“国优计划”研究生: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202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

2.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年应届优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国家公费师范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年应届山东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含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外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

4.师范类高校高技能毕业生: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和青岛市初中起点免费师范生,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按照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就业政策和师范生所签三方协议进行就业,青岛市初中起点免费师范生按照就业政策和师范生所签协议进行就业);

5.曾获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毕业生:本人曾获得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的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聘数量

本次计划选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80名(详见附件1),选聘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学科。具体工作单位安排根据学校需求和应聘人员学科情况进行双向选择。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师德修养和学习成绩,品行端正;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其中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9年11月及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1月及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及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并能按期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

8.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高校就读期间受过处分、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初选、综合测试、选岗及签约、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根据工作安排选择国内重点高校组织实施。选聘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胶州政务网(http://www.jiaozhou.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选聘工作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以现场报名为准。应聘人员需在11月28日前将《2026年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qdjzjtj@163.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学校—专业—姓名—联系方式”,如:东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张XX—152XXXX0532。每名应聘人员只发送一次邮件,请勿重复发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院校公章的《2026年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2026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推荐书等)。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申请打印);

5.教师资格证、个人奖项等证书;

6.本科及研究生学段学科成绩证明材料(需院校教务部门盖章)。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个人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2026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以上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进入初选。

(二)初选

初选以答辩交流、面谈讨论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初选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80分的,不进入综合测试范围。初选成绩不计入综合测试成绩。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模拟讲课方式进行,其中备课时间30分钟,模拟讲课时间10分钟。综合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综合测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初选成绩确定排序。综合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进入选岗范围。

(四)选岗及签订《三方协议》

根据胶州市学校实际需求和初选通过人员学科情况设置具体学科岗位,在综合测试前向考生公布。对综合测试通过人员,根据考生报考学科和综合测试成绩,按照学科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放弃选岗的按综合测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测试成绩相同者依据初试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

考生选岗后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三方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按综合测试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签订《三方协议》后原则上不得违约,仍然放弃岗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考察体检

签订《三方协议》的人员均纳入考察、体检范围。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材料的或未按时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方式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和试用期制度,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四、其他说明

(一)选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选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选聘工作相关信息均在胶州政务网(http://www.jiaozhou.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布,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32-58566008  15954086007(现场)

监督电话:0532-82233800

附件:

1.《2026年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岗位表》

2.《2026年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报名表》

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相关附件:

1.2026年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岗位表.pdf

2.2026年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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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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