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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胶州市2026年“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公告(8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青岛胶州市2026年“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公告(80名)

为深入实施“人才聚胶”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胶任教从教,办好人民满意的一流教育,加速推进现代化教育体育强市建设,我市拟于近期开展2026年“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工作,选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数量

(一)选聘范围

1.“国优计划”研究生: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202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

2.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年应届优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国家公费师范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年应届山东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含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外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

4.师范类高校高技能毕业生: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和青岛市初中起点免费师范生,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按照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就业政策和师范生所签三方协议进行就业,青岛市初中起点免费师范生按照就业政策和师范生所签协议进行就业);

5.曾获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毕业生:本人曾获得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的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聘数量

本次计划选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80名(详见附件1),选聘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学科。具体工作单位安排根据学校需求和应聘人员学科情况进行双向选择。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师德修养和学习成绩,品行端正;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其中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9年11月及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1月及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及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并能按期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

8.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高校就读期间受过处分、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初选、综合测试、选岗及签约、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根据工作安排选择国内重点高校组织实施。选聘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胶州政务网(http://www.jiaozhou.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选聘工作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以现场报名为准。应聘人员需在11月28日前将《2026年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qdjzjtj@163.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学校—专业—姓名—联系方式”,如:东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张XX—152XXXX0532。每名应聘人员只发送一次邮件,请勿重复发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院校公章的《2026年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2026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推荐书等)。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申请打印);

5.教师资格证、个人奖项等证书;

6.本科及研究生学段学科成绩证明材料(需院校教务部门盖章)。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个人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2026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以上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进入初选。

(二)初选

初选以答辩交流、面谈讨论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初选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80分的,不进入综合测试范围。初选成绩不计入综合测试成绩。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模拟讲课方式进行,其中备课时间30分钟,模拟讲课时间10分钟。综合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综合测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初选成绩确定排序。综合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进入选岗范围。

(四)选岗及签订《三方协议》

根据胶州市学校实际需求和初选通过人员学科情况设置具体学科岗位,在综合测试前向考生公布。对综合测试通过人员,根据考生报考学科和综合测试成绩,按照学科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放弃选岗的按综合测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测试成绩相同者依据初试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

考生选岗后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三方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按综合测试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签订《三方协议》后原则上不得违约,仍然放弃岗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考察体检

签订《三方协议》的人员均纳入考察、体检范围。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材料的或未按时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方式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和试用期制度,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四、其他说明

(一)选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选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选聘工作相关信息均在胶州政务网(http://www.jiaozhou.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布,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32-58566008  15954086007(现场)

监督电话:0532-82233800

附件:

1.《2026年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岗位表》

2.《2026年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报名表》

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相关附件:

1.2026年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岗位表.pdf

2.2026年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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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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