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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5 “才汇石林”县外优秀教师储备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昆明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5 “才汇石林”县外优秀教师储备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体系统事业人员队伍结构,全面发挥教育事业人才队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面向石林县外优秀教师实施人才储备,通过先储备后考核方式择优逐批引进县外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储备范围

石林县外教育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优秀学科教师。

二、储备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锐意进取;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勇于担当、善于作为,

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3.所在单位与调入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或可顺向流动性质单位);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符合拟调入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人岗匹配。

(二)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相当层次高校)与“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者优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具有教育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三年以上教学经历或二年以上班主任经历者优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获得州(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领域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者优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近三年学年末所教主要学科成绩至少有一年达本校(或本乡镇)1/2前,无教学成绩的近三年年终履职考核成绩至少有一年需达同类教师考核成绩1/2前(教学成绩和履职考核成绩须有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册复印件或学校证明,中心学校的以中心学校排名为准,校点排名不作为依据)。

(三)下列人员不在储备范围:

1.尚在试用期内或按有关政策规定未达到所在地区或单位

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近三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有不定等次(除试用期外)和基本合格(含)及以下等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

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的;

6.因身体原因不能坚守教学岗位的;

7.有师德师风不良行为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8.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

引进到石林县工作的教师,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石林县或参加县外选调考试。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石林县“才汇石林”县外优秀教师储备库管理。

四、报名方式

报名通过网上投递简历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提供《石林县“才汇石林”县外优秀教师储备库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石林县“才汇石林”县外优秀教师储备入库诚信承诺书》(附件2)及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

并连同以下附件一并发送至邮箱675858706@qq.com:

1.本人申请、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2.本人近期清晰免冠正装蓝底彩色证件照;

3.本人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4.证明个人能力、特长、专业的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材料;

5.任职经历证明材料(有任职经历的提供);

6.近三年成绩证明(盖章成绩表或学校盖章出具的证明,无教学成绩的由学校出具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排名情况证明);

7.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表复印件(需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

8.本人自荐材料1份,1000字左右。

以上材料按照上述顺序扫描排版或装订成册。

相关材料需每项单独以扫描的方式制作成JPG或PDF格式后打包上传(图像清晰),涉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本人签字确认,文件夹名称统一为“姓名+石林县优秀教师储备报名材料”。

五、储备运用

“才汇石林”储备库作为石林县引进县外优秀教师的重要渠道。现诚邀符合上述条件的县外优秀教师踊跃报名,石林县将结合教体系统岗位空缺情况、编制审批情况和工作需要,分批次从石林县“才汇石林”储备库中开展考核引进工作,考核方式采用面试(一堂课考评)和比选择优相结合,方案另行制定。

六、纪律与监督

报名参加储备引进人员,应自觉遵守储备引进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要求,诚实守信、积极配合。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违规信访、恶意干扰引进工作的报名人员,一旦发现即取消引进资格,且不得参加后续相关程序。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公告由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0871-66035306

现场报名地址:石林县教育体育局三楼314室。

附件:1.石林县“才汇石林”县外优秀教师储备库报名登记表;

2.石林县“才汇石林”县外优秀教师储备入库诚信承诺书;

3.石林县“才汇石林”县外优秀教师储备库入库人员情况登记表

石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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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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