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广东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下半年赴外地院校招聘专任教师4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下半年赴外地院校招聘专任教师49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市教育局决定于2025年下半年赴外地院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招聘专任教师49人,招聘岗位涵盖了初中、高中、特殊教育和高校学段,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想政治、历史、心理健康教育、行政管理、特殊教育等学科和专业(详见附件1-1/1-2)。招聘单位为韶关市教育局直属的7所公办学校,分别为广东北江中学、韶州中学、韶关市田家炳中学、韶关市张九龄纪念中学、韶关市第五中学、韶关开放大学、韶关市特殊教育学校(详见附件6)。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年龄要求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6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非在职)。留学回国人员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认证的,可以报考。相应招聘岗位见附件1-1。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即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广东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相应专项招聘岗位见附件1-2。

3.报考年龄为18至38周岁。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3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本次招聘现场报名日。

4.已与韶关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拟聘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5.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履行约定的高校毕业生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2.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的网上预报名首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中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以上岗位的按报名不成功处理,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留学回国人员,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教师资格。报考韶关开放大学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无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需签订承诺书(附件4-1),并于入职后三年内提交与报考岗位相应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将取消聘用。报考其他学校岗位的应聘人员需具备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详见附件1要求)。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签订承诺书(附件4-2),并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将取消聘用。报考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东生源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岗位的非2026届毕业生需取得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

6.报考专业。应聘人员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上的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根据《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符合我市青年人才认定标准的,经程序认定后,除享受正常薪资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丹霞英才计划”青年人才项目优惠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最高30万元人才津贴。

(二)硕士研究生最高15万元人才津贴。

(三)符合条件申领“丹霞英才卡”的,享受安居保障、社会保险、绿色医疗、免费景区、免费交通、金融创业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sg.gov.cn/)、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

1.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10:00-17:30;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顺德厅。

2.发放准考证。时间: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16:00-17:30,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顺德厅。

3.笔试。时间:2025年12月13日(星期六)9:00-10:00,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4.面试。时间:2025年12月13日(星期六)12:00-18:30,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以上环节,时间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提前预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预报名:2025年11月25日8:30起至12月10日17:30止。应聘人员提前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5-1/5-2)扫描件发送E-mail至报考学校的邮箱(详见附件6),同时,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学校及应聘岗位(如:张三/单位+岗位)。

2.所有网上提前预报名的应聘人员都必须本人参加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核目录表》(附件5-1/5-2)。报名资格审核材料网上预报名收扫描件,现场查验原件后,除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收原件外,其余原件交回本人,只收复印件。请应聘人员自行打印《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现场资格审核目录表》(附件5-1/5-2)并按照顺序及要求装订报名资料。

4.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公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试、体检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设置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知识,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

(1)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教学基本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等方面能力。

(2)应聘韶关开放大学教师岗位:面试以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和对教学的实施能力,包括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教学设计的科学性、理论性、可行性与预期效果等方面能力。

(3)应聘韶关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面试包括试讲、答辩和才艺展示,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师职业综合素质与能力,涵盖教学基本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与应变能力,以及所学专业以外的个人特长(演唱、舞蹈、美术、手工、乐器演奏或特色运动等);才艺展示所需道具由应聘人员自行准备。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面谈签约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面谈签约人员(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与招聘单位就聘用的具体要求进行约定,同意聘用的人员签订相关协议书。

所有签订协议书应聘人员在2026年7月1日前必须到韶关市教育局报到,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体检、考察和聘用

1.体检。对已签订协议书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考察。

3.公示和聘用。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sg.gov.cn)及韶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sg.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教育局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51-6919613、市教育局人事科0751-6919621。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4.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落实回避要求。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单位。电话咨询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2月10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七)本招聘公告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1.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下半年赴外地院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需求表

1-2.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下半年赴外地院校

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需求表(教育部直属师范

大学广东生源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岗位)

2.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1.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高校教师岗位)

4-2.教师资格证承诺书(中小学教师岗位)

5-1.现场资格审核目录表

5-2.现场资格审核目录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东

生源公费师范生岗位)

6.招聘单位简介及联系方式

韶关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19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