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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附属小学鄂尔多斯分校2026招聘教师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北京大学附属小学鄂尔多斯分校2026招聘教师5人公告

北京大学附属小学鄂尔多斯分校占地面积57651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5102平方米。学校设施设备完善,是一所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小学。学校现有27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036人。全校在岗教职工74人,其中专任教师67人,研究生学历8人,高级教师12人,中级教师25人,教师合格率100%。

秉承北大附小“爱·自由”的办学思想,学校深植北京大学百年文化底蕴,以“以人为本,快乐和谐发展”为办学理念,坚持全人教育,重视人的自由和谐与完满发展。在继承北大附小先进教育理念和光荣传统的基础上,学校锚定“建设一流名校”的发展目标,将“让每一个孩子都得到独具特色的发展,为使之成为幸福的、高素养的、有价值的中国公民和世界公民奠基”作为核心育人目标,致力于为学生的终身发展筑牢根基。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力打造“幸福教育”品牌,推动我旗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地区教育影响力和竞争力,现面向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部属师范院校、省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他师范类院校研究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小学数学2名、体育1名(会舞龙舞狮或特长武术)、音乐1名(有京剧特长)、计算机1名(机器人、编程)。

二、招聘原则

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坚定不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所有报考者须专业对口,并持有符合相应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应届生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可延迟至入职前)。

(二)应往届毕业生报考的具体条件

1.毕业年限要求:2026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和2024年、2025年毕业的往届毕业生。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部属师范院校、省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他师范类院校研究生,且有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学业优秀、素质全面,具备优秀教师的潜质和禀赋。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0月至2007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1年10月以后出生)。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形式,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填写“北京大学附属小学鄂尔多斯分校2026年自主招聘教师报名表”“北京大学附属小学鄂尔多斯分校2026年自主招聘教师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表格在附件中下载),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照规定顺序扫描成1个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姓名+佐证材料,如:张三佐证材料),与应聘人员信息表打包至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以学段+科目+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例如:小学+数学+张三+150627200012120001),发送至:bdfxeerdsfx@126.com邮箱。线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17:30,报名截止后(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上传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

说明:上传的扫描件按照如下顺序排序,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证者不需要提交)、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在校期间颁发的获奖证书。

(二)资格审核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如因电话未接通或电话号码不正确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参加考试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不再以任何形式通知。

(三)面试、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试,面试通过者参加笔试,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笔试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面谈、结果反馈

拟录用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参加面谈,面谈通过者签订入职协议,未接到面谈通知者,视为考试未通过,不予录用。

五、招聘待遇

(一)基本待遇

1.中小学教师。招聘的教师享受国家正式在职教师待遇。

2.试用期规定。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二)惠师待遇。为进一步提高我旗教师的社会地位、职业地位,不断增强职业幸福感和成就感。2023年9月我旗推出“惠师”七项举措。

1.健康惠师。每两年组织40周岁以上教职工专项体检1次,并在旗医保局体检标准上增加1000元,设立教师大病“专家诊疗周”。

2.疗养惠师。针对部分优秀教师和教龄30年以上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的教师,提供异地疗休养服务。

3.营养惠师。政府按照每人每天30元标准为教师提供免费营养餐。

4.住房惠师。学校可免费提供教师公寓,为新招聘教师提供便利。

5.形象惠师。统一设计制作教师工作服,彰显教师身份,提升教师形象。

6.学历惠师。在职教师继续深造取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分别给予50%、80%的学费补贴。

7.服务惠师。在窗口单位设置“教师优先”标识,为教师办事提供便利。

(三)绩效待遇

1.奖励绩效。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按照年人均4万元。

2.班主任津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主任津贴为2000元/月。

(四)政策待遇

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面试、笔试、面谈等环节的综合成绩,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划定录用等级,受聘者按录用等级享受对应待遇。

1.综合成绩优秀者。对招聘的综合成绩优秀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给予100平方米现房安置或40万元货币安置;

对招聘的综合成绩优秀的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生给予80平方米现房安置或30万元货币安置。

2.综合成绩良好者。对招聘的综合成绩良好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给予12万元安家费补贴;对招聘的综合成绩良好的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生给予10万元安家费补贴。

3.综合成绩合格者。仅招聘引进,不享受政策待遇。

六、应聘须知

(一)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体检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入职(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入职(就业)协议,未按时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 0477-2210788

附件:北京大学附属小学鄂尔多斯分校2026年自主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北京大学附属小学鄂尔多斯分校2026年招聘教师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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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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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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