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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县2025年赴高校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县2025年赴高校招聘教师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围绕“粤聚英才、粤见未来”主题,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实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师队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事业单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隶属广东省清远市,位于粤、湘、桂三省(区)接合部,地处南岭五岭之一的萌渚山脉之中,全县总面积126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2.52万,少数民族占比65.89%。

  连山是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全国体育先进县、中国民间文化艺术(抢花炮)之乡、国家卫生县城、广东省林业生态县、广东省教育强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40所,其中职业技术学校1所、完全中学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初级中学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完全小学8所、幼儿园20所(公办园10所、民办园10所)。共有在校学生(幼儿)2万余人,教职工约1300人。

  连山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突出民族教育特色,着力抓好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教育信息化和创建规范化学校等工程,使各类学校上水平、有特色。推行民族文化、乡土文化融入课堂教学和第二课堂专题教学。

  二、招聘岗位情况

  本次所招聘岗位均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分配至县内公办学校。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5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以上的,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报考年龄为18至38周岁(即1986年12月8日至2007年12月7日期间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3周岁(即1981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五、报名方法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 12 月8 日00:00至12月26日17:00。

  (二)网络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站:https://www.sydwzk.cn/gdqylsjszp2025,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网络初审——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本次报名仅限网络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

  (三)准考证打印

  网络初审通过后,考生在2026年1月5日后自行登录以下考点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gdqylsjszp2025,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四)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须在报名时上传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课程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六、考试方式及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考试时间:2026年 1月10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湖南衡阳师范学院。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综合知识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5.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ls.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本次招聘对进入面试人员采取资格复审的方式。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预计2026年1月22日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进行,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纸大小);

  (3)经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6)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材料,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6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考试。

  (2)若有考生在资格复审环节出现没有按时到达、自愿放弃、条件不符、在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或招聘单位认定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将取消该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3)考生须诚实守信,报名材料一经确认后即视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现场确认资格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资格。若在现场被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能参加面试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以上资格审查资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交回本人,只收复印件,其中证明材料需收原件。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三)面试

  1.面试时间:预计2026年1月24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连山民族中学。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包括:板书、教学思路、教学设计、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考生现场备考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2分钟,不提供多媒体教学平台。备考室统一提供课题、稿纸。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低排序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

  七、签约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签约人员。综合成绩和进入签约人员名单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官网公布。进入签约环节人员,须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具体另行通知),承诺服从安排并在规定或约定期限内报到等,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八、体检、考察

  对签约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公示

  根据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的结果,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一、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须承诺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三)拟聘用人员须承诺在连山教育系统服务5年,存入个人档案,列入诚信体系管理。自聘用起须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在服务期内,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考试,不得擅自调离或辞职离开连山教育系统。

  (四)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如未在2026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本次报名应聘者,均视为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分配。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结果、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事项将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ls.gov.cn/)公布。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本公告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63-8733227、0763-873239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763-8718980(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25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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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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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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