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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直属学校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三亚市直属学校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决定进行校园自主招聘一批教师充实我市教师队伍。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努力打造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教育教学能力较强的“好教师”队伍。通过公开招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的原则做好招聘工作。

二、长春站取消招聘计划岗位及递补情况

(一)报考三亚市崖州湾科技城南开小学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的周玉倩,因个人原因放弃,无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在长春站的招聘计划。

(二)报考苏州中学附属三亚学校初中数学教师岗位的黄丽雨,因个人原因放弃,无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在长春站的招聘计划。

(三)报考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中学数学教师岗位的仉仟鹤,因个人原因放弃,无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在长春站的招聘计划。

(四)报考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中学数学教师岗位的李楠,因个人原因放弃,无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在长春站的招聘计划。

(五)报考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中学语文教师岗位的王天琪,因个人原因放弃,无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在长春站的招聘计划。

(六)报考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中学物理教师岗位的曹煜,因个人原因放弃,无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在长春站的招聘计划。

(七)报考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李香慧,因个人原因放弃,无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在长春站的招聘计划。

(八)报考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高章佳,因个人原因放弃,无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在长春站的招聘计划。

(九)报考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高中数学教师岗位的张柯依,因个人原因放弃,无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在长春站的招聘计划。

三、招聘人数、对象、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本次共招聘111人。具体招聘的岗位详见附件1。所有岗位均为我市事业编制岗位,被聘用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111个岗位将在武汉站开展招聘工作,届时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各市考点的报名时间。如无剩余岗位,则取消剩余考点的招聘工作。

(三)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2025届、2024届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4年12月1日至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4.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学科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公告及《2025年三亚市直属学校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武汉市考点)》(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7.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界定为普通高等教育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个人书面承诺后可无证(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6年X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公章)。未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

8.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或重修合格的可以报考)。

9.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2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博士学位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4年12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10.应聘人员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和普通话证书(普通话需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教师需二级甲等以上)。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见附件3)后报名。未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学科及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

11.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须有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暂时无法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见附件3)后报名。未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须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

12.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2026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现役军人;

10.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回避情形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将通过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亚市教育局、各高校网站及“三亚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sanya.gov.cn/)公示(布)。

(二)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

(1)武汉市考点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日08:00至2025年12月5日(考点现场资格审查当日)15:00。

(2)报名网址:http://ngukaoshi.com/#/login?itemId=2nns9kBGX1n(请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

(3)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2025年12月5日15时)不再接受人员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人员,须在2025年12月5日15时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2025年12月5日17时内未重新提交报名材料的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系统将于2025年12月5日17时准时关闭。

2.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材料均扫描上传,以JPG图片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1MB):

(1)填写上传《2025年三亚市直属学校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考承诺人贴照片手签后上传,详见附件2);

(2)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报名和参加考试的身份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

(3)本人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

(4)成绩单(应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必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

(5)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无证(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

(6)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不需提供;

(7)承诺书(下载附件3);

(8)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

(9)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须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暂时无法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须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

(10)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11)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时无法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未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

②属国内院校与国(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时无法提供《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未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1个考点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入围现场资格审查环节,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校园公开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

(三)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与地点

武汉市考点,2025年12月5日09:00-17:00。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2招聘大厅(本部校区教师教育学院AB栋)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三亚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2.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根据自己报考的岗位到现场资格审查点参加资格审查,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4),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发放参加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有关事宜于资格审查当日公布在所报考的资格审查点,并同时在三亚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3.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4)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地点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准考证》为准。

(5)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

(6)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

(7)入围面试人选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8)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开考前,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应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因而产生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面试形式: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回答时间为10分钟(含思考时间)。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开考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事项以短信通知为准。

(4)评委及评分方法:面试评委每组5人,由有关专家按规定组成。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在考点公示栏现场公布,并在三亚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5)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考试成绩排名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4.成绩公示

各项成绩、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及“三亚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5.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笔试、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体检人选。

6.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入围体检的考生按照《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和提交三方就业协议时间公告》中的有关要求和时间,提交本人已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逾期没有提交三方就业协议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提交本人签名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的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五)毕业报到、体检与考察

1.毕业报到

入围体检的考生毕业后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书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三亚市教育局报到。

2.体检

体检由三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或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规定进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应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

3.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考察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聘用。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考生,应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本人签名并按手印),明确放弃的岗位、放弃原因等。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三亚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三亚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三亚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三亚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经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无故不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宜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2025年三亚市直属学校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不是指应聘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而是与《2025年三亚市直属学校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所需专业相匹配的学历。对有学位要求的岗位,用以报考的专业不仅要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也要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四)考生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法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七)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八)被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并到三亚市教育局,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九)未被聘用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应聘人员自行留存。

(十)本次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招聘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确定。

(十一)招聘公告由2025年三亚市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88657803

监督电话:0898-88657805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529063

海南省三亚市直属学校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1:2025年三亚市直属学校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海南省三亚市直属学校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2:2025年三亚市直属学校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海南省三亚市直属学校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3:承诺书

海南省三亚市直属学校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4:2025年三亚市直属学校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海南省三亚市直属学校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5.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

海南省三亚市直属学校赴高校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5.2:目录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

 

三亚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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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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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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