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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2025年赴高校设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2025年赴高校设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贯彻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于2025年12月赴东北师范大学、湖北师范大学及湖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应聘人员可通过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qdh.gov.cn/)查阅具体的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1、2-2、2-3)。

  参与今次招聘的城区中学包括肇庆鼎湖中学、肇庆市鼎湖区广利高级中学、肇庆鼎湖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肇庆市鼎湖区实验中学、肇庆市鼎湖区吴大猷学校(初中部)、肇庆市鼎湖区桂城初级中学、肇庆鼎湖泰来中学、肇庆市鼎湖区凤凰学校(初中部)等8所学校;乡镇中学包括肇庆市鼎湖区永安初级中学、肇庆市鼎湖区莲花初级中学、肇庆市鼎湖区沙浦初级中学等3所学校;城区小学包括肇庆鼎湖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肇庆市鼎湖区吴大猷学校(小学部)、肇庆市鼎湖区凤凰学校(小学部)、肇庆新区华侨城小学、肇庆新区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逸夫小学、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迪村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桂城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桂城水坑一小学、肇庆市鼎湖区广利中心小学等10所学校;乡镇小学包括肇庆市鼎湖区沙浦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永安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永安新村小学、肇庆市鼎湖区莲花真光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莲花莲塘小学等5所学校。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即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其中:2026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026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5年12月12日)。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18日;

  2.报名方式: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考点的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于2025年12月12日8:30至12月18日17:30期间登录以下网址进行报名;  

  (1)https://v.wjx.cn/vm/rXfpA3q.aspx (东北师范大学考点)

  (2)https://v.wjx.cn/vm/O6NydF8.aspx(湖北师范大学考点)

  (3)https://v.wjx.cn/vm/ecs0Lu5.aspx  (湖南师范大学考点)

  报名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现场通知要求参加考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宣讲时间、地点

  1.东北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宣讲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

  时间:2025年12月23日上午08:30-10:30;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一楼多功能室。

  (2)宣讲:招聘单位情况宣讲

  时间:2025年12月23日上午10:30;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一楼多功能室。

  2.湖北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宣讲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

  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08:30-10:30;

  地点:湖北省黄石市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314。

  (2)宣讲:招聘单位情况宣讲

  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10:30;

  地点:湖北省黄石市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314。

  3. 湖南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宣讲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

  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上午08:30-10:3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咸嘉湖校区老图书馆101室。

  (2)宣讲:招聘单位情况宣讲

  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上午10:3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咸嘉湖校区老图书馆101室

  4.现场资格

  现场确认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除外),复印件按以下顺序叠好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退回应聘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2025年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赴高校设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4),报考人员自行从公告中下载并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个人简历;

  (3)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学业成绩表(提供教务处盖章的历年平均学分绩点或平均分);

  (5)有效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

  (6)研究生学历报名应聘人员要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7)提供具有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和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签订《个人承诺书》(附件5),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空白版的《三方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广东省高校毕业生请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平台”下载电子就业协议模板,省外高校毕业生提交本校就业处提供的空白版《三方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9)大学在读期间所获得与报考专业有关的个人获奖证书及专业考级证书;

  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经审核无误后,正式受理报名及发准考证。现场不收取没有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的资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其他要求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2.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四)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岗位需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1)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市):12月23-24日,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

  (2)湖北师范大学:12月26-27日,湖北省黄石市湖北师范大学;

  (3)湖南师范大学:12月29-30日,湖南师范大学咸嘉湖校区老图书馆101等室。

  各考点笔试的具体地点、时间以现场准考证公布为准,请留意准考证的考试地点、时间及注意事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采取闭卷考试。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现场张贴公布。

  (3)同一岗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出现因笔试同分超过上述规定比例时,则同一报考岗位且在规定比例排名内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入围面试。笔试合格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

  (1)面试以模拟上课和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体育(自带教具)、美术(招聘方提供画纸)、音乐学科(自带乐器)、信息技术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采用100分制进行评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入围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凭有效的居民二代身份证集中签到,现场抽签确定顺序后,依次进行考核。

  4.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4个岗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60%;

  (2)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为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面谈与签约

  (一)确定入围面谈人员。考试结束后,各学科岗位在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入围面谈人员名单。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面谈应聘人员,若无收到通知的,视为不入围面谈;请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二)面谈。招聘工作小组约谈入围应聘人员,就聘用的具体要求进行约定,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三)签约。符合聘用条件并同意面谈所约定的应聘人员与学校主管部门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后放弃聘用资格或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入围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谈人选。

  说明:以上招聘程序的时间和地点安排若有调整,以现场通知为准。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由鼎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鼎湖区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

  岗位要求(附件1),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鼎湖区教育局按拟聘用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内由拟聘用人员自行选择聘用单位,确定为该岗位的拟聘用人员;

  (三)请报考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或现场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考试;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鼎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58-2620226,欢迎应聘人员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来电咨询。

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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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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