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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弥勒市2026年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弥勒市2026年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

弥勒市位于云南省东南部、红河州北部,被誉为“滇中后花园”,是中国数学走向世界第一人熊庆来先生的乡愁故里,是山水涵养、温泉浸润的康养福地。全市国土面积4004平方公里,设9镇2乡、3个街道和1个社区管理委员会,常住人口53.93万人,城镇化率54.88%。

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弥勒市第一中学、弥勒市第四中学等4所学校决定校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在高考招生中,参加第一批次录取的16所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详见附件5)2026年应届毕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以及146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详见附件5)应往届毕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弥勒市2026年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习经历不间断)的考生,招聘时如硕士研究生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可按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参加招聘;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它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失信记录;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95年12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2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及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红河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

3.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5.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非2026年应届毕业在校生;

8.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方式

(一)本次招聘在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市人大、市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以及考官(5-9名)共同组成招聘工作组。招聘采用网络预报名与招聘会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结束后,将开展校园现场面试。

(二)网络预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24:00截止,考生需将报名所需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进行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指定招聘单位邮箱(详见附件7)。邮件标题需采用固定格式:“岗位代码+专业名称+姓名”。网络预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组拟于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期间在西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报名招聘,具体招聘时间、地点以招聘会承办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信息为准。岗位招聘按招聘时间和地点顺序进行,如在前一招聘点已完成招聘计划指标的岗位,则不再到下一招聘点进行招聘,请各位考生提前关注上述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的招聘会信息,自行选择前往。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及复印件、学校证明(附件6,仅限未在招聘范围和对象明确内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国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及复印件、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国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公费师范生还需提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的复印件均为各一式一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在就业协议补充条款中书面承诺于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未能按时提交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招聘会现场报名结束,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网络预报名的考生也需到校园招聘会现场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由此造成的取消报考资格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及内容。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综合考核、面试的方式。在各招聘会是否组织面试、面试岗位及招聘人数,由招聘工作组根据本场招聘会的考生报名人数、综合考核情况决定。一岗招多人的岗位如在本场招聘会未招满的,则该岗位剩余招聘计划带到下一个招聘会进行招聘。

(1)综合考核:考核组根据考生报名提交的材料、与考生沟通交流的情况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沟通能力、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求职愿望等。凡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只作为考生是否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成绩。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即现场抽题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由考官提问2-3个问题,准备和答辩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素养、组织协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心理素质、教育教学艺术、举止仪表等。各场招聘会进入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排名、本场招聘会面试岗位及招聘人数,招一人按1:3、招多人按1:2.5的比例确定(取整数)。未达到面试人数比例的岗位,本场招聘会实际参加该岗位综合考核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在不同场次的招聘会面试中,会使用不同的题目。面试题目由本场招聘会报考同一岗位的首位考生,在现场从面试题本中随机抽取确定,报考同一招聘会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同一套题目。

2.面试时间。面试将在各招聘会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开展。通过综合考核进入面试的考生,招聘单位会以电话形式通知。未接到通知的考生,则视为未进入面试。

3.成绩计算。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三)签订协议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被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考生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照同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成绩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由弥勒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经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弥勒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 

(五) 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2.体检。体检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的时间、相关事宜及安排将在“弥勒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https://www.hhzrc.cn/)和“弥勒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之后,若未收到问题反映,或者虽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上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若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不予聘用。若在公示期内有问题反映,且相关部门一时难以核实所反映问题的,将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采用实名方式。

已签署劳动合同(协议)且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务必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材料原件提交给招聘单位。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若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产生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且影响到后续聘用事宜,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审批手续原则上于2026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递补

开考岗位出现下述情形时,可从同岗位考生中,在合格分数线之上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至多进行三次: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个人放弃或不合格的;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的;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其它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

六、聘用和管理

(一)聘用后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奖励政策

根据弥勒市“智汇弥勒”人才项目及相关配套实施办法方案,对本次招聘中符合“智汇弥勒”人才项目人才认定条件、且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聘用人员,给予相应的人才补助激励。

八、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相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https://www.hhzrc.cn)及“弥勒人社”微信公众号。请各位考生主动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若因考生本人未及时上网查阅或无法通过电话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完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需对自己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若报名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所持证明材料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由此导致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若出现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相关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流程,对于在任一环节被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附件3)以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但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现场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工作人员将报请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报名资格,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通过公告、电话、邮件、短信、通知等方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相关事项时,若考生未按时抵达指定地点,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招聘单位与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的所有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研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本次的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八)考生需严格遵守招聘会承办单位及高校对于进入招聘会现场的相关要求。未经招聘会承办单位和高校许可,考生不得进入报名及考试场所,也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

十、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一、本公告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云南省弥勒市2026年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附件1:弥勒市2026年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云南省弥勒市2026年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附件2:弥勒市2026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云南省弥勒市2026年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pdf

 云南省弥勒市2026年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云南省弥勒市2026年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附件5:弥勒市2026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高校名单.doc

 云南省弥勒市2026年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附件6:证明(模板).doc

 云南省弥勒市2026年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附件7:弥勒市2026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招聘单位联系方式.xlsx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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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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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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