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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兴隆县2025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兴隆县2025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体系统所属兴隆县第一中学和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经我县委、县政府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为我县教体系统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共计68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要求详情见附件《兴隆县2025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有关专业目录设置。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根据其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后,也可报考。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具有承德市所辖县(市、区)户籍、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部分岗位限制兴隆县户籍。

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兴隆县户籍的,可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即岗位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实际缴费人数之比达到或超过1:2比例可以开考,报名低于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8周岁(1986年12月12日至2007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报考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岗位条件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考生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的须出具经工作单位确认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6、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对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按相应的学段、学科并依照《兴隆县2025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中的要求报考相应岗位,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承德市辖区范围内在职在编(含控制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6、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笔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每名考生在发布的招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

(一)报名

1.报名网址: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8:30 至12月19日17:30  。(温馨提示:鉴于以往报名、缴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考生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并请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缴费成功。)

3.缴费时间:2025年12月15日 8:30至12月20日12:00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4.报名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请考生注意,建议上传近期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分辨率不低于413*579。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④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系统在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考试交费完成后需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12月21日上午8:30—12:00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6.对报考了取消岗位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如未改报到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将在30个工作日内,原渠道返还到个人缴费账号。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满分各为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具体岗位笔试内容如下:

高中(兴隆县第一中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所报学科高中教材知识。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①笔试时间:2025年12月27日。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12月24日9:00—12月27日8:30。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人才”专栏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③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考试证件以外其他任何物品,考务用品统一提供。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中途退场。

④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证件审核。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⑤考生可登录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查询笔试成绩。证件审核详细地点和时间另行公布。

2、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经工作单位确认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进行审核,严格按照招聘条件确定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人员。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经同意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证件审核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证件审核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将按岗位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

3、面试。

①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面试通知单》打印等工作另行通知。请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及时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人事人才”专栏。

②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准备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

具体岗位说课教材如下:

第一中学岗位说课教材为2025年现用教材:高中语文(必修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12月第1版),高中数学(A版必修第二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6月第1版),高中英语(必修第三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11月第1版),高中地理(必修第二册,湖南教育出版社,2019年7月第1版),高中物理(必修第三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6月第1版),高中生物学(必修2遗传与进化,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6月第1版),高中化学(必修第二册,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20年7月第1版)。

初中岗位说课教材为2025年现用教材:语文(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年7月第1版),数学(八年级上册,河北教育出版社,2013年7月第1版),英语(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3年6月第1版),物理(八年级上册,教育科学出版社,2024年7月第1版),化学(九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24年7月第1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年7月第1版),中国历史(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年7月第1版),地理(八年级上册,湖南教育出版社,2002年7月第1版),生物学(八年级上册,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2013年6月第2版)。

小学岗位说课教材为2025年现用教材:语文(五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6月第1版),数学(五年级上册,河北教育出版社,2014年7月第1版),英语(五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4年3月第1版),音乐(五年级上册,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2014年6月第1版),美术(五年级上册,河北美术出版社,2014年6月第1版),信息技术(小学版第三册 ,第2版 ,河北大学出版社,2012年6月第2版)。

体育岗位说课教材:体育与健康(八年级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部审定2013,2013年6月第1版)。

幼儿教师岗位说课教材为:凤凰小康轩多元能力资源包 教师用书1(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5月第1版),教师用书2(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12月第1版),教师用书3(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3月第1版),教师用书4(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12月第1版),教师用书5(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5月第1版),教师用书6(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2年11月第1版)。

③面试考生分组。面试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④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及有关信息。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

⑤考试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2×40%+面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

⑥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除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以养老保险证明为准,精确到月);户籍、生源地或配偶户籍为兴隆县的;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上公布进入体检、考核考生名单。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据实自理。

2.考核主要审核考生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考核资格,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体检、考核或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四)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xl.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入职、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4.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需在兴隆县教体系统内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在规定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调动交流。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一)请考生务必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二)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信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核的,后果自负。

(五)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5052802(考务咨询)、县教体局5052759(岗位条件咨询)

 

 

附件:1.《兴隆县2025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3.《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

 

                                                                                                                                                                                                                     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

1.兴隆县2025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pdf

2.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3.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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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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