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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翁源县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暨公开选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翁源县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暨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深入实施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和人才入县下乡十条措施,全面加强翁源县人才队伍建设,扎实开展“翁聚英才·源来有你”系列招聘活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翁源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129名,公开选聘翁源县外在编在岗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县情简介

  翁源县位于广东省韶关市东南部,因处于北江支流滃江之源而得名。全县面积约2175平方公里,东与连平县相连,南与新丰县交界,西与英德市、曲江区接壤,北与始兴县、江西省毗邻,人口约42万人,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中国兰花之乡”“中国三华李之乡”“中国九仙桃之乡”。翁源素有“粤北南大门”之称,是韶关市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的重要窗口。交通网络四通八达,已形成“三纵一横”高速公路网,融入了珠三角“一个半小时”经济生活圈。

  翁源县教育局是代表翁源县人民政府负责全县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辖有公办中小学学校共52所,其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完全中学3所,初级中学8所,一贯制学校7所,完全小学14所,幼儿园18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局属事业单位3个(翁源开放大学、翁源县教师发展中心、翁源县教育事务中心)。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翁源县中小学教师129名,公开选聘翁源县外在编在职教师5名。应聘人员可查阅《广东翁源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暨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了解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

  三、招聘对象

  (一)公开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留学回国人员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认证的,可以报考。

  (二)公开选聘对象:翁源县外在编在职教师。

  四、招聘条件

  (一)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9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二)专业要求。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报名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名专业,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三)教师资格证要求。具备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按招聘岗位表中的要求提供。

  (四)报考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我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报名截止日。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线上报名、线上资格初审、考试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线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12月18日8:30至2026年1月4日17:30登录“翁源县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暨选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wydypjszp2025,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

  本次招聘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应聘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及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进行判定;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应聘人员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需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涉及学历、研究方向等要求的,须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的证书、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未按规定上传的,视同未报名处理,责任自负。

  2.线上报名所需资料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准确把握各类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按要求报考及提交报名资料。

  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料: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能按时取得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③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扫描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需提供以下三种材料的其中一种:Ⅰ.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Ⅱ.学校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证明材料;Ⅲ.提供《考生承诺书》(见附件4),并承诺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未能按时取得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④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需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⑤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⑥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⑦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将原件扫描成图片,按规定命名通过网络上传附件至报名系统。

  (2)公开选聘翁源县外教师报名资料: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③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扫描件(无则不需提供)。

  ⑤2022-2023、2023-2024、2024-2025学年度《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扫描件各一份(需盖有“与原件相符”章及单位公章。如2024-2025学年度《年度考核表》未最终评定等级,则提供学校上报主管部门评定等级的证明,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若以自然年考核的则提供2022、2023、2024年近三年的考核表。

  ⑥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件(参考附件6)。

  ⑦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将原件扫描成图片,按规定命名通过网络上传附件至报名系统。

  (二)线上资格初审

  线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名系统自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意见为“资料不齐”,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完善的,须在2026年1月4日17:30前完成补充,逾期不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意见是否审核通过。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填写报考信息的初步审核,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负责。

  (三)考试报名确认

  请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6年1月5日8:30至1月6日17:3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系统在2026年1月6日17:30后自动关闭。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后的考生请于2026年1月8日8:30后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五)笔试

  1.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笔试将于2026年1月10日(星期六)上午进行,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遗失身份证的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面试。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排名末位同分者并列进入。不足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发布,应聘人员登录翁源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网址:http://www.wengyuan.gov.cn/xwzx/ggtg/index.html),不再另行通知

  (六)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engyuan.gov.cn/)公告通知。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1.公开招聘教师需提交资料: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A4纸双面彩色打印)。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专升本者需一并提交专科、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需一并提交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等。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③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④岗位表要求专业方向的,需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⑤所有报考者资格审核时均需现场签署《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⑥提交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上照片相一致的小一寸彩色相片1张。

  2.公开选聘教师需提交资料:

  ①《翁源县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A4纸双面彩色打印)。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升本者需一并提交专科、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者,需一并提交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

  ③所任教学校出具并由当地教育局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参考附件6)。

  ④2022-2023、2023-2024、2024-2025学年度《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需签署有与原件相符意见及单位公章)。如2024-2025学年度《年度考核表》未最终评定等级,则提供学校上报主管部门评定等级的证明,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若以自然年考核的则提供2022、2023、2024年近三年的考核表。

  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

  (七)面试

  1.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形式及要求等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讲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和能力(应聘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还需进行专业技能考核)。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试讲成绩×70%+专业技能考核×30%。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分数不合格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由翁源县教育局通过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人员。

  应聘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试讲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试讲成绩仍然相同的,按试讲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试讲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由翁源县教育局通过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人员。

  5.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ngyuan.gov.cn/xwzx/ggtg/index.html)公布,不予另行通知。

  (八)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及后续环节资格。

  2.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翁源县教育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推迟体检申请书,务必本人签名和手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医学证明,否则按放弃体检资格处理。怀孕应聘人员生产完毕后,由应聘人员再次提出体检申请。

  3.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结果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没有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时间、地点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予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十)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复核,不接受匿名投诉。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所有聘用人员须在翁源县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服务期未满辞职或调离我县的,需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同意后,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且3年内不得参加翁源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二)递补聘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由翁源县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六、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根据《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功备案后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三)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功备案的人员,除享受以上相应优惠待遇外,按学历层次或职称层次叠加享受县级优惠待遇。

  (四)对从翁源县外到翁源参加考试的考生,入职后被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功认定为“青年人才”的,按照现居住地在广东省内的最高500元/人,省外的最高1000元/人标准发放交通食宿补贴,由中共翁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销,因个人原因放弃任一环节的考生不享受该项政策。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遗失身份证的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后续环节相关公告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为方便联络,所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并及时接听,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翁源县教育局无关。

  (五)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工作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岗位资格条件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均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六) 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八)本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公告内容、政策进行解释。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或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1-2873961;监督电话:0751-2817183。

         

  附件1:广东翁源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暨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doc

  附件3:翁源县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4: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5: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6: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提供).doc

  翁源县教育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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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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