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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2026年“优秀青年人才选育计划(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青岛市即墨区2026年“优秀青年人才选育计划(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即任教从教,加快推进教育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以及国家、省、青岛市有关规定和要求,青岛市即墨区拟开展“优秀青年人才选育计划(中小学教师)”,选聘一批优秀教育人才充实到我区公办中小学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90人(具体岗位选聘计划详见附件3),聘用学校为青岛市即墨区局属中小学。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2026届国家部分重点院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6届国家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且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不含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和青岛市初中起点免费师范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师德修养和学习成绩;

4.能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须在2026年8月20日前取得);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7.报考高中学校的考生如已取得研究生学历,本科所学专业需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

8.本科生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199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报考年龄相应放宽1岁。

(三)限制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关高校的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7.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8.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9.在读全日制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初选、综合测试、选岗及签约、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即墨政务网(http://www.jimo.gov.cn)公告公示栏目,了解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现场报名为准,每人限报1个岗位。有意报名者请务必于2025年12月24日前将《2026年青岛市即墨区“优秀青年人才选育计划(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发送至邮箱jmqjszp@163.com,邮件标题和《报名表》电子版文件名均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如 “高中语文教师张三”。网上预报名不进行信息反馈。

选聘部门将根据网上报名情况赴有关高校和在青岛市集中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初选,现初步拟定时间、地点如下,如选聘站点有变化,相关公告将在即墨政务网公告公示栏目发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请在南京站报名的考生填写附件6,同“报名表”一起发送至邮箱jmqjszp@163.com。

日程安排表

选聘

站点

时间

地点

具体安排

备注

西安

2025年12月25日-26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招聘大厅

12月25日现场报名

12月26日初选

 

长春

2025年12月29日-30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一楼106

12月29日现场报名

12月30日初选

 

武汉

2026年1月5日-6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华中师范大学新大学生活动中心2楼招聘大厅

1月5日现场报名

1月6日初选

 

南京

2026年1月8日-9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学思楼302

   1月8日现场报名  

1月9日初选

由学校8号门(位于学林路)进入,导航至学思楼,请填写并报送附件6。

青岛

2026年1月14日-15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青岛市即墨区第三实验小学惠欣路分校(青岛市即墨区通北三路66号)

1月14日现场报名

1月15日初选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提前打印好);

2.身份证;

3.就业推荐书;

4.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网签的不需要提供);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需在有效期内);

6.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原件的,需提交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考试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必须于2026年8月20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个人专业成绩证明材料(现在读高校入学以来完整的考试成绩单);

8.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尚未发放获奖证书的可先行提供获奖文件或相关证明,未获奖的无需提供);

9.在校期间的任职证明(可由院校出具,未担任干部的无需提供,详见附件5);

10.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请勿将任何原件装订在内。

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反馈至毕业院校。

(二)初选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发放初选通知书,组织初选。初选通过交流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初选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不进入综合测试。初选结束后,根据初选成绩,各岗位按照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初选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情况,同等条件下,参考以下条件确定优先进入综合测试人员:

1.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专业技能大赛获得一、二等奖。

2.获得学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在校就读期间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担任上述职务时间需一年以上。

5.在校就读期间,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6.高中阶段曾在学科奥赛省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与所应聘岗位专业对口);或取得的其他所报考学科专业素养能力有效证书。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集中在青岛市即墨区进行,采用模拟讲课的方式,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模拟讲课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选岗及考察体检范围。

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公布初选通知书编号)、综合测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即墨政务网公告公示栏目(http://www.jimo.gov.cn)进行公告,请随时关注。

(四)选岗及签约

对综合测试通过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放弃选岗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中选择不同学段的岗位需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选择高中学校的考生本科所学专业要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总成绩相同者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选岗顺序。

考生选岗后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三方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按总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选岗顺序。

(五)考察体检

人员选岗后根据所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按不高于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和体检工作等额组织。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和体检通过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与具体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以从进入考察范围中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即墨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四、纪律

本次选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本次选聘期间,相关公告信息均在即墨政务网公告公示栏目(http://www.jimo.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88512620(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监督电话:0532-88518776(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附件:1.国家部分重点院校名单

2.2026年青岛市即墨区“优秀青年人才选育计划(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3.2026年青岛市即墨区“优秀青年人才选育计划(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4.党员身份证明模板

5.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模板

6.入校申请

中共青岛市即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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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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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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