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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2026年1月至3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昆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2026年1月至3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为满足广大社会考生的测试需求,现将2026年1月-3月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考试对象及报考条件

1.社会人员(不含高校及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在校生请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学生专场测试,具体请咨询学校教务处或者学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按照国家普通话报名系统规定和程序设定,凡近期在全国任意一个测试站点报名参加了普通话水平测试且未出成绩的考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网址

昆明市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报考唯一报名入口为“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请考生在国家系统注册账号后方能报名测试。

1.电脑端报名:

访问“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bm.cltt.org/#/index

2.移动端报名:

关注“昆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后报名。

昆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2026年1月至3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三)测试地点及报考时间

测试地点

报名时间

测试日期

昆明市五华区青云街25号 五楼多功能厅

1月3日10:00 –

1月6日24:00

1月8日

1月9日

1月3日10:00 –

1月13日24:00

1月15日

1月16日

1月17日10:00 –

2月3日24:00

2月05日

2月06日

2月7日10:00 –

3月3日24:00

3月05日

3月06日

2月7日10:00 –

3月10日24:00

3月12日

3月13日

(四)报名流程

考生请仔细阅读国家系统“测前须知”,按“报名流程”操作。

(bm.cltt.org/#/test-requirements)

(五)报名缴费

1.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适当调整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9〕1247号),测试费为50元/人次。

2.请仔细核对所填个人信息。务必在确定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变更测试时间和信息,不接受任何原由的退费申请。

3.按照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规定和程序设定,凡近期在全国任意一个测试站点报名参加了普通话水平测试且未出成绩的考生,将无法通过资格核验,请勿重复报名。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报名成功后,测试前两日在国家报名系统的“准考证打印”模块(bm.cltt.org/#/documents-print)自行打印纸质准考证。打印截止时间为测试前一天。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有义务提前确认测试考点及测试日期。

2.考生有义务对所填的个人信息、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成功后无法更改任何信息,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符者将无法参加测试。

3.2026年1月-3月计划测试合计10场,共12000人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暂停或取消考试,中心将通过“昆明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及“昆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暂停或取消测试的公告。已完成报名缴费的,中心将择日安排测试。

4.昆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官方网址为:“昆明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唯一官方公众号为:“昆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中心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参与组织普通话报名、培训、测试。请广大考生切勿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报名”,切勿相信“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费为50元/人次,由昆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在线报名系统收取后上缴国库,任何机构和个人向考生收取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均属违规行为。

二、测试要求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测试当天,持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测试,未携带其中任何一项将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测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三、成绩查询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四条规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1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为3月6日以后,2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为3月27日以后,3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为4月29日以后。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由“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发布,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成绩。查询成绩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准考证号,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准考证。查询网址:(www.cltt.org/studentscore)

四、证书领取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等级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邮寄,由省级测试机构向考生核发。

中心收到证书后将在“昆明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及“昆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领取纸质证书公告,请考生按照公告要求领取。

(一)领证时间及地点

1.领证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 ;

下午14:00—17:00。

2.领证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青云街25号临街一楼“昆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服务大厅”。

(二)领取方式

1.邮寄:证书邮寄(自费,可选)

“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目前已上线普通话

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直邮服务功能,需要办理证书直邮服务的考生,可登录(www.cltt.org/#/helpCenter?curTabCode=3)查看证书直邮服务方法,按照流程完成直邮申请即可。

申请时间:报名成功至成绩发布后48小时之内。此时间段以外,不接受申请。

2.本人领取: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昆明市五华区青云街25号临街一楼“昆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服务大厅”领取。

3.委托他人代领:受委托人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于昆明市五华区青云街25号临街一楼“昆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服务大厅”领取。

(三)证书领取时限

考生领取纸质证书的时限为成绩发布之日起一年内,逾期不再受理。如纸质证书遗失,将不予补发。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电子证书查验地址:“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站、小程序、APP均可)——“我的证照”。

(二)咨询电话:0871-65342889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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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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