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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6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6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直属学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159名,其中: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5名(详见附件1),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54名(详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服务期内的省属公费定向师范生;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教育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株洲教育网进行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6日上午9∶00-2026年1月6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录株洲教育网→点击“2026年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证件照片→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等待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准考证由应聘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6年1月8日上午9∶00-1月10日下午17∶00。笔试时间暂定2026年1月11日(周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上明确的为准。

(三)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3)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认定,同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必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公费师范生是指2026年毕业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公费师范生;高校毕业生是指2024、2025、2026年毕业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除岗位有特别要求外,研究生考生只需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任一符合专业条件。

六、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一)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复审。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的,资格复审在资格初审后进行。

面向高校毕业生的,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笔试成绩高于60分(含)的考生,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直接考核或者面试。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在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主要审查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1.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的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2.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的岗位不进行笔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1.直接考核。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说课或说课加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综合分析的能力等。体育教师岗位说课时限为15分钟(含本学科相关的才艺展示),其他教师岗位的说课时限为10分钟。分值均为100分。

2.笔试:打印了准考证的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详见附件2,时长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3.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说课或说课加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综合分析的能力等。音乐、体育、幼儿园教师岗位说课时限为15分钟(含本学科相关的才艺展示),其他教师岗位的说课时限为10分钟。分值均为10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

1.直接考核的岗位:

综合成绩=直接考核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其他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合格分数线

直接考核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其他岗位,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五)考试时间、地点

公开招聘的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直接考核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社保卡)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直接考核成绩相同的加试答辩环节,答辩时间3分钟,以答辩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和心理健康测评,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和审核,经研究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的档案等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株洲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一、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株洲市教育局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要求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主动报告与领导人员的亲属关系,并执行回避相关规定。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六)本次招聘的岗位情况、招聘条件、资格审查等有关事宜,请咨询各招聘学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2)。

十二、咨询与监督电话

(一)咨询(工作时间)

技术咨询电话:0731-22663700

政策咨询电话:0731-22663735(株洲市教育局)

(二)监督(工作时间)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1-22660118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26年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生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   2026年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3   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株洲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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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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