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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旗舰合作项目,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在商务部公布的国家级经开区综合考评中连续多年位列第一,成功跻身科技部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行列,是现代苏州城市新中心。

为更好地服务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56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任教初高中贯通教学的能力,能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招聘对象为2026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符合下列五项条件之一的2026年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①本硕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获得过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以国家留学基金委认定为准);

②本硕阶段获得过省级师范生基本功(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

③本硕阶段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称号,或本硕阶段获得过2次及以上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称号;

④本硕阶段获得过2次及以上校级一等奖学金;

⑤高中阶段获得过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

4.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3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2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专业条件:报考岗位专业须与本、硕、博所学专业中其中两段一致或相近。

6.教资条件: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先上岗后考证”,以协议承诺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7. 语言条件:报考英语学科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专业八级证书,或雅思7分及以上,或托福100分及以上。

8.有关说明

①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2026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②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③“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④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③2026年7月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考核费。

(一)网络报名

1.报名网址: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网络招聘系统,网址:https://espace.sipedu.cn/。报名操作流程详见《平台报名操作手册》(见附件2)。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7日9:00-2026年1月8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3.所需材料:网上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资格初审以上传的材料为依据。上传材料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须清晰、完整、位正,凡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如因材料不实、不全、不清晰等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网络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修改并提交报考信息,网络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和补传材料。上传材料如下:

①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学历材料:2026年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2024、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生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未毕业人员提供入学通知书)。

③未就业证明: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网签的须提供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专业、预计毕业时间等信息),或网签页截屏(含个人姓名等基本信息)。2024、2025年毕业生未就业的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曾就业但暂无工作的须提供离职证明。国(境)外同期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手写签字的未就业承诺或离职证明。

④教师资格:报考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的须提供本人手写签字的承诺书。

⑤获奖证书:报考人员须提供能佐证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获奖证书,包括各类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师范生基本功大赛获奖证书等,不超过三项。

⑥成绩单: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备注: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5.资格初审:2025年12月29日12:00-2026年1月8日19:00,教育局组织初审。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可参加资格复审环节。

6.陈述申辩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在2025年12月29日- 2026年1月9日工作日9:00-17:00内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6681140、66681126、66681112、66681130。

(二)现场报名

1.时间地点:2026年1月8日8:00-17:00,在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7号)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提交材料与网络报名提交材料相同,具体见网络报名所需材料①-⑥。现场报名须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

1.参加对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现场报名人员。

2.时间地点:2026年1月8日8:00-17:00,在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7号)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人员现场发放《考核通知书》。

3.有关说明:现场报名通过人员直接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复审。网络报名初审通过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地点至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为网络报名提交材料(需原件与复印件)。资格复审后,所有证书原件返还考生,复印件留存。

(四)岗位核减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符合岗位条件的有效报名人数少于岗位需求的将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形式及流程

1.考核安排:本次招聘考核形式为试教和面试相结合。考核时间:2026年1月10日-11日。考核地点: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7号)。具体安排将于2026年1月8日晚在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网公示公告栏公告,请考生自行查询。

2.录用办法根据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后的)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总成绩、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将于1月12日在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网公示公告栏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3.岗位安排:入围体检的人员按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选岗时间2026年1月16日,选岗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选岗次日起,考生即可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将于1月14日在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网公示公告栏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五、体检考察

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至苏州市广济路242号苏州市体检中心(苏州市立医院北区)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体检未达“合格”者不予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等未达“合格”或主动放弃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试教和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网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录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持学历学位、教资等必要的证书原件到录用单位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或证书不全的,取消聘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录人员纳入园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实行“县管校聘”制度。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681114。后续其他类型批次毕业生招聘,请关注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网公告,欢迎考生积极报考。

八、其他

本《公告》由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6681140、66681126、66681112、6668113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1: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公告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pdf

附件2: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公告平台报名操作手册.pdf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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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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