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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德庆县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德庆县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要求部署,围绕“粤聚英才、粤见未来”主题,持续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德庆县教育局决定组织下属公办幼儿园开展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和岗位

  县直属机关幼儿园、县教育幼儿园、县科教幼儿园、官圩镇中心幼儿园、马圩镇中心幼儿园、高良镇中心幼儿园、永丰镇中心幼儿园、播植中心幼儿园、凤村镇中心幼儿园、悦城镇中心幼儿园隶属德庆县教育局管理。县直属机关幼儿园、县教育幼儿园、县科教幼儿园为县城幼儿园,其余为乡镇幼儿园。10所学校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主要负责学前教育教学工作。10所幼儿园共招聘教师共1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5年德庆县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为18至38周岁(即1986年12月31日至2007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即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8.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31日8:30至2026年1月7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德庆县教育事业单位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dqxjyjgkzp2025)进行报名。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的前一天。

  注意事项 :

  1.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一条件的,均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4.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由于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以德庆县教育局在德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届时由考生在德庆县教育事业单位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规定地点为准。

  3.考试内容:教育教学综合知识。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德庆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gddq.gov.cn/)统一公布,报考人员可通过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报考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

  在笔试合格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需携带资料到指定地点参与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开具各种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

  现场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

  七、选岗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考生需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组里面的学校。如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方进行选岗视为放弃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并选岗后,确定各学校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庆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gddq.gov.cn/)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德庆县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组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和报考指南。

  (二)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招聘单位不少于5年。

  (三)请报考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或现场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德庆县教育局负责解释(电话:0758-7788501),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电话:0758-7732172),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2025年德庆县教育局所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报考指南.doc

     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德庆县教育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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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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