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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6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6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直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师资结构持续优化,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

4.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5.本人曾获得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铜牌及以上;指导学生参加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取得铜牌及以上或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成绩。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师德修养和学习成绩,品行端正;

(四)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按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15日前取得,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时取得);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中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引进计划

本次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及具体条件详见《2026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引进流程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报名的方式,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选岗签约、考察体检的程序进行。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在《岗位计划表》中以及本公告末尾查询。

招聘单位主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若应聘人员所获学历教育证书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应聘。各招聘单位线上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至2026年1月14日9: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网上报名及初审

报名时间:2026年1月5日9:00-2026年1月15日16:00。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威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j.weihai.gov.cn/),点击“2026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入口”弹窗页面进入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捏造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2026年1月15日16:00后,招聘单位尚未反馈初审结果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网上初审时间:2026年1月16日16:00前。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报名期间请报考人员务必提交准确的联系方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如对网上审核结果有疑问,可在2026年1月16日16:00前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

(三)宣讲推介

网上报名至现场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组建宣介工作组,在部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省内师范院校等举办专场宣讲会,介绍有关情况并接受现场咨询。具体时间、地点等行程信息将通过威海市教育局网站动态发布。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1月20日9:00—16:00。

地址:威海市第一中学东校区格致楼。

未参加网上报名的人员,可于资格审查时进行现场报名,现场录入个人电子报名信息并经确认。

所有报名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1.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报名表(附件2,须本人签字);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④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盖章);⑤“国优计划”研究生需由学校出具相应的教师教育模块课程成绩单证明、在读证明;⑥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者需提交获奖文件及证书;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需提供本人或作为指导教师的获奖证书。

山东省外生源符合跨省就业条件的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定向(含山东省公费师范生)、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其他报考人员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报名表(附件2,须本人签字);③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研究生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⑤“国优计划”研究生需由学校出具相应的教师教育模块课程成绩单证明、教育硕士学位证书;⑥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者需提交获奖文件及证书;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需提供本人或作为指导教师的获奖证书;⑧档案在人才托管部门的,需提供档案保管证明(于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档案托管部门处盖章);⑨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于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意见、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意见、档案托管部门处盖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通过线上报名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现场报名未经录入个人电子报名信息并确认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试

考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即取得进入面试资格。面试不设开考比例。

按岗位分组抽取面试顺序,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过多的,将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初试相关信息将提前告知报考人员。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当天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凡不能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程序进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不得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六)选岗签约

选岗签约工作一般在考试当天进行。在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放弃选岗资格造成的空缺,将依次等额递补),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每个考生只有一次选岗机会。

(七)考察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能力水平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提取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工作小组将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同时将对考察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测试。因考察不合格、档案审查存在问题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办理手续

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未按规定时限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予聘用。

五、管理使用

1.岗前培训。被聘用的急需紧缺人才正式到岗前,将由威海市教育局或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2.试用期管理。聘用的急需紧缺人才与各招聘单位直接签订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

六、说明

1.报考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应及时登录威海市教育局网站了解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公告中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

威海市第一中学:0631-5819545

威海市第二中学:0631-5972517

威海市第三中学:0631-3808866

威海市第四中学:0631-7171012

威海市实验高级中学:0631-5931352

威海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0631-5760568

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0631-8986809

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0631-5779803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0631-5930017

监督电话(不接受咨询):0631-5819159

本公告由威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2.2026年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xls

             3.同意报考证明.xls  

                      威海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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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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