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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现将云南省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云南省户籍或持有效期内云南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云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在云南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在云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含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全日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在校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在校生可在毕业学年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报考各类别教师资格考试;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毕业前不得报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及考试日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6年1月9日10:00至1月12日17:00;

2.网上审核:2026年1月10日09:00至1月13日17:00;

3.网上缴费:2026年1月10日09:00至1月14日24:00。

(二)考试日程

考试于2026年3月7日举行,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具体笔试科目及科目代码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件1),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image.png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第一步:登录、注册

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注册、报名。注册时需进行手机核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所有考生(含曾参加过笔试的考生)均需进行注册,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需完整显示考生头部和双肩,不得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请勿使用生活照或过度美颜的照片。照片图例如下:

 image.png

未按要求上传的电子照片不予通过审核。

第二步:选择考区及考试科目

网上报名时应选择考生本人户籍、居住证或在读学校所在地的州、市考区报考,其中以下考区有特殊说明:

昆明市: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晋宁区、嵩明县的考生,请选择所在县(市)区的考区报考;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富民县、禄劝县的考生只能选择禄劝县考区报考;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石林县、宜良县的考生只能选择宜良县考区报考;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东川区、寻甸县的考生只能选择寻甸县考区报考。

曲靖市: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宣威市、会泽县和富源县的考生只能选择宣威市考区报考;在曲靖市其它县区的考生只能选择曲靖市考区报考。

大理州: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大理市、洱源县、剑川县、鹤庆县的考生只能选择大理市考区报考;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宾川县、祥云县、弥渡县、南涧县、巍山县、漾濞县、永平县、云龙县的考生只能选择祥云县考区报考。

(二)报名信息审核

考生报名信息审核时间为2026年1月10-13日,13日17:00截止,审核方式为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全国网报系统反馈为准。审核过程无短信提示,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具体意见还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

注:①受网络环境影响,考生有可能收不到电子邮件。因此电子邮件提示仅供参考,不作为审核工作的提示依据。请考生务必在审核期间关注网报系统的审核状态。②如信息有误且暂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请在审核时段内及时更正并重新选择考区和科目报名;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但审核未通过,请按审核备注意见和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提供线上审核材料,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③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24:00,逾期不能缴费。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缴费前请再次确认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不可再更改和退费。报名成功后考生未参加考试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注:依据云价收费函〔2016〕58号文件,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60元。

四、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6年3月2-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预计2026年4月17日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异议,可根据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在成绩公布前发布的成绩复核相关通知,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核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五、违规处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如有违规行为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一)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未获得教师资格证前)须保持个人信息的连续一致性,擅自通过户籍部门变更姓名或身份证信息,会造成考试成绩前后无法关联、不能参加面试等后果。

(二)非首次报考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需注意检查所填写信息,特别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引起的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无法关联、不能参加面试等问题。

(三)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等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是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五)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合格证查询”入口下载打印。

(六)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阅。

(七)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等学科,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八)教师资格考试相关问题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咨询电话》(附件2)。

附件(点击查看或下载):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2.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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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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