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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教育系统2026年“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常州市教育系统2026年“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吸引热爱教育事业、学业成绩优、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高校毕业生到常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根据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1名教师(进编,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2026年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普通高校2025年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的人员;
  3.2025年1月1日后研究生毕业并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4.部分普通高校(见附件2)2026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心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不限户籍,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三)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6年1月1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四)学业优异,除博士研究生外,其他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普通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或二等奖学金2次(2次奖学金须在不同年级取得);
  2.在“双一流”建设高校(见附件3)本科就读期间,获得校二等奖学金1次或三等奖学金2次(2次奖学金须在不同年级取得);
  3.在“双一流”建设高校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校二等奖学金1次;
  4.在“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或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
  5.在普通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相应学科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师范生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师范生技能竞赛)一等奖。
  (五)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于2026年1月16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名时暂未取得的,如已参加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并取得合格证明或有免试认定的,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职校教师岗位,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七)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
  (八)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材料(如奖学金证明、师范类专业证明、课程成绩单等),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教育局(jyj.changzhou.gov.cn)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网址:https://jsfz.czedu.cn/fmszp/czzp/zhaopin.jsp
  2.报考研究生岗位(含高中和职业学校)的人员,每人可报考同1门学科不超过3个岗位(选择不同学校);报考本科岗位的人员,每人可报考同1门学科1组岗位(无需选择具体学校)。
  3.报名、照片和材料上传时间
  2026年1月12日12:00—2026年1月16日12:00
  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或JPE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提示:因需上传材料较多,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上传)
  4.资格初审时间
  2026年1月12日14:00—2026年1月16日17:00
  5.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6年1月12日—1月17日期间的9:00—16:00
  6.对资格初审结果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6年1月12日14:00—2026年1月17日18:00
  7.信息查询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结束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8.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2026年1月17日20:00前在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材料及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二)材料上传要求
  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在对应位置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其中:未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可先提供学校证明信或者录取通知书、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和中文翻译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职校教师岗位除外)。其中,在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合格证明或免试认定证明,并按公告要求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奖学金证明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证明或师范生基本功大赛(师范生技能大赛)获奖证明。
  5.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和本人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6.其他材料
  (1)最高学历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2)报考英语岗位的人员提供英语等级证书;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为师范类的本科生,提供师范类专业证明(见附件4);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7.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和《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于2026年1月22日10:00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6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其中:研究生岗位的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时须预约教育素养评价的具体时段。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研究生岗位采取教育素养评价和教学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本科岗位采取笔试和教学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上传材料的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考核。
  (二)考试考核地点: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红河路88号,详见准考证和现场指引)。
  (三)教育素养评价
  1.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综合素养。
  2.时间:2026年1月24日(按照打印准考证时预约的教育素养评价具体时段)
  3.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教学素养评价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四)笔试
  1.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学科知识。
  2.时间:2026年1月24日8:30-10:00,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教学能力考核
  1.人选确定
  (1)研究生岗位在教育素养评价合格人员中,根据教育素养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教学能力考核人选;本科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教学能力考核人选。
  (2)学科岗位招聘数量为2人及以下的,入围教学能力考核人选为10人(同分均入围);学科岗位招聘数量为3人及以上的,入围教学能力考核人选为15人(同分均入围);入围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须与报名信息中一致),以便招聘单位在2026年1月24日通知后续事宜,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教学能力考核资格。入围教学能力考核人员根据上述规则一次性确定,如有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不再进行递补。
  2.内容和方式: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研究生岗位考核方式具体以招聘单位的现场公告为准;本科岗位考核方式为模拟上课。
  3.时间:2026年1月25日—2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
  (六)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研究生岗位按照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10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本科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人选确定:在教学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现场核验相应资格材料原件并签订就业协议。因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导致不能现场签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完成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其中:本科岗位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其中,实行“县(区)管校聘”无校籍管理的地区,由相应地区的教师管理部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学校工作。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报考职校教师岗位,未能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服务期满,原则上不得调动到教育系统外单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教学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实行失信惩戒。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经查实的,或者无正当理由违约的,或者拟聘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纳入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名单,失信惩戒期3年,常州市教育局可以在失信惩戒期内取消其再次报考常州市教育系统的资格。
  七、特别提醒
  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教育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1322,88807030,85681313,8880577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5681366。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九、本公告由常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6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部分普通高校
  3.“双一流”建设高校
  4.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说明

  常州市教育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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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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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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