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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公告

红塔区地处滇中“1小时经济圈”的核心地带,距离省会昆明88公里,是玉溪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辖两乡九街道,常住人口60.61万人。年平均气温为16.7摄氏度,森林覆盖率达61.52%,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以上,是滇中宜居宜业的山水园林生态城和最适宜人类居住生活的地区之一,是闻名遐迩的“云烟之乡”“花灯之乡”“聂耳故乡”,先后获评“中国十佳优质生活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被提名为“全国文明城市”。2024年5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成为云南省首批通过评估认定的三个县(市、区)之一。为持续加强红塔区教师队伍建设,补充急需紧缺教师,玉溪市红塔区决定公开招聘30名编制内热爱教育事业的紧缺教学人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比例

招聘单位

1

高中5人

高中日语教师

2

1:5

玉溪第二中学1人、玉溪第三中学1人。按综合成绩进行选岗。

2

高中生物教师

1

1:5

玉溪第三中学

3

高中地理教师

1

1:5

玉溪第二中学

4

高中道德与法治教师

1

1:5

玉溪第二中学

5

初中23人

初中语文教师

5

1:3

玉溪市红塔中学2人、玉溪第五中学1人、玉溪第六中学1人、玉溪第八中学1人。按综合成绩进行选岗。

6

初中数学教师

4

1:3

玉溪市红塔中学1人、玉溪第五中学1人、玉溪第六中学1人、玉溪第八中学1人。按综合成绩进行选岗。

7

初中英语教师

3

1:3

玉溪第五中学1人、玉溪第六中学1人、玉溪第八中学1人。按综合成绩进行选岗。

8

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

2

1:5

玉溪第五中学1人,玉溪市红塔中学1人。按综合成绩进行选岗。

9

初中历史教师

1

1:5

玉溪市红塔中学

10

初中生物教师

2

1:5

玉溪第五中学,玉溪市红塔中学1人。按综合成绩进行选岗。

11

初中物理教师

2

1:5

玉溪第五中学1人,玉溪市红塔中学1人。按综合成绩进行选岗。

12

初中化学教师

1

1:5

玉溪市红塔中学

13

初中地理教师

1

1:5

玉溪市红塔中学

14

初中体育教师

2

1:5

玉溪市红塔中学1人、玉溪第八中学1人。按综合成绩进行选岗。

15

小学2人

小学足球教师

2

1:5

玉溪聂耳小学1人,玉溪第四小学1人。按综合成绩进行选岗。

合计

30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玉溪市红塔区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6年毕业生;

(二)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及其它“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985”、“211”院校的2026年本科毕业生;

(三)大学期间获得以下个人奖项之一的2026年本科毕业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技能竞赛奖;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

注: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均可以报考;招聘对象(三)的奖项须在报名前取得,如有未列出但确与所列奖项相当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有独立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三)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或相近,专业名称不符但专业方向符合的可视为符合条件;

(四)毕业时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其它证书;

(五)报名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或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

(六)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不符合教师从业规定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期间,考生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无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招聘期间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按成绩依次递补;与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招聘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报名考试考核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后不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3日12:00

(2)报名流程:请考生扫描二维码填报报名信息,并将《报名表》(附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成pdf文件并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命名发送电子邮件(以1个文件压缩包的形式,不要单独发送,以免造成遗漏)到邮箱:htqjyzp@126.com。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参加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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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现场确认地点:红塔区教育体育局一楼学生资助大厅(红塔区万商汇15幢)。

现场确认时提交如下应聘材料:《报名表》(附后)、个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公费师范生提供)、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党员证明材料(报考政治教师提供)、足球专项证明(报考小学足球教师岗位提供,需由任课教师签字并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岗位需要的相关获奖证书等,其它材料自行酌情添加,上述材料现场确认时验原件后交复印件。

本次招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专业学科设置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培养学科专业目录》。如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考生,可以主动联系招聘方确认报名资格。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通过的情况发生时,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进入考试考核程序。

(二)考试考核

1.若实际参加考试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比例”的岗位(具体比例详见附件2),先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该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面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未超过该比例的岗位,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方式记分,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在进入后续专业技能测试考核环节。

面试时间:预计2026年1月25日—27日

面试地点:红塔区。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方式记分,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

考核时间:预计2026年1月25日—30日;

考核地点:红塔区。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如出现因考核成绩末位并列导致拟签订就业人数超出招聘名额的,对末位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加试内容另行通知。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并约定在红塔区教体系统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相关事宜在协议和聘用合同中具体规定。

(四)资格复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到红塔区教体局参加资格复审。无故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按违约处理。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人员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合格的报考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七)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故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按违约处理。

五、待遇

1.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红塔区事业人员编制管理、享受事业人员薪酬待遇及福利保障。

2.符合《红塔区教育行业急需人才引育暂行办法》的,经评审择优确定给予生活补助。

六、纪律要求

(一)考生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登陆玉溪人才网(http://www.yxrc.cn),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如聘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招聘时,涉及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本公告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1.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0877—2015823、13708772998(李老师)、17387775675(段老师)

2.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25135

监督电话:0877-2015348

附件:

1.招聘单位简介

2.玉溪市红塔区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岗位表

3.玉溪市红塔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毕业生报名表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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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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