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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蠡县2025年招聘学前教育等岗位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保定市蠡县2025年招聘学前教育等岗位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县代课教师群体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代课教师安心从教,同时为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基本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幼儿园教学水平,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现在我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代课教师(教体局备案)招聘学前教育等岗位教师100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及结果公正、公平,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精神,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阮玉同志任组长,副县长陈红玉同志任副组长,人社、编办、财政、教体、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招聘学前教育等岗位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和后勤保障组,工作人员分别从人社局、编办、财政局、教体局、监察委抽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36-59周岁(1966年1月28日至 1990年 1月27 日期间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我县公办学校代课累计10年及以上的放宽至中专学历);

6.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有幼儿园学段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报考小学岗位);

7.代课教师教龄满五年后,每任教1年笔试成绩加1分,计入总成绩。教龄认定参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社厅<关于为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方案>》文件标准执行,即任教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招聘岗位、名额及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蠡县2025年招聘学前教育等岗位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正在接受违纪违法相关部门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直系亲属涉邪教、非法组织危害国家安全等重大违法记录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月28日;发布网址:http://shrczpw.com.cn/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时,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空出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调整至其他岗位。

(三)报名网址及注意事项

报名网址:http://shrczpw.com.cn/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31日9:00时至2026年2月2日17:00时;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2月3日12:00时;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2月3日17:00时。

同时敬请考生报名时注意: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次《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招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手机号申请“用户名”,使用“手机号”和“初始密码”(不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手机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暂不支持微信支付)。考生缴费后请于24小时后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网页支付管理处不再显示缴费二维码即完成报名,2026年2月4日上午9:00之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6年2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各占50%,两科合并为一张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时政等;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中小学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育心理学等相关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3.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笔试中存在缺考、作弊或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

4.  2026年2月8日9:00左右,考生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1.按照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暨进入面试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不再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岗位条件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笔试准考证、报到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无备案表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和学籍表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代课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复审结束后,在报名网站、蠡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

(六)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详见公告及《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竞聘演讲的方式,针对提高课堂教学或教育教学管理等内容,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时间每人5分钟(考生准备5分钟)。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得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取消后续资格;

4.竞聘演讲内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命题并在面试前随机抽取;

5.面试记分采用体操式打分法,面试实行入闱管理并全程监控录像,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6.面试全部结束后,在面试地点、蠡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栏、报名网站即时公布面试成绩;

7.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后)×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1.依照总成绩,分岗位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者。

2.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组负责组织进行,考察时,拟聘人员须提前提供本人档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社会调查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县人社局备案。

在考核、体检、公示期间有人弃权或经举报并查实影响聘用而出现的空缺,在同组内按考生综合成绩等额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具体岗位的确定,参照综合成绩,个人志愿及工作需要,由教体局负责落实。

教体局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与被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录用起执行见习期工资,45周岁及以下人员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落实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录用人员在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无职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达到60周岁后严格按照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办理退休手续。

45周岁以上学前教育岗考入合格聘用人员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落实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因到达退休年龄年限不足15年等原因不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无职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到达60周岁后,教龄(含代课期间教龄)满15年以上的,不再承担教学任务、离开教学岗位,参照企业缴费标准将其任教期间养老保险视同缴纳,根据教龄年限办理养老金。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由县财政负担;教龄(含代课期间教龄)累计不足15年的,达到60周岁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后不再承担教学任务、离开教学岗位,一次性经济补偿按照每工作一年补贴一个月河北省蠡县当年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放,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由县财政负担。    以上人员严格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落实,45周岁以下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医疗保险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由个人负责缴纳或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由个人承担;45周岁以上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医疗保险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个人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由个人承担。

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不能调出蠡县教育系统。相关事宜随政策进行调整,有关政策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注意事项

1.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由招聘学前教育等岗位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咨询电话

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6210996

蠡县教育和体育局:0312-6212154

监督举报电话:0312-6211615

附件:2025年蠡县招聘学前教育等岗位教师岗位信息表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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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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