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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泸州市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以及2026年上半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工作安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026年上半年泸州市部分教育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26年3月17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把握详见附件2《报考指南》。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17日(不含)—2008年3月17日期间出生],对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1982年3月17日(不含)—2008年3月17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可在前述规定的年限内放宽2周岁,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224名。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应聘人员对《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或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明确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报考指南》。

、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n),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10:00至3月24日8:00。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上传照片。应聘人员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3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请在2026年3月17日10:00至3月25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电话进行咨询)。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

)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3月26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参照附件《报考指南》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岗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3月31日18:00前通过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含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4月21日至4月24日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n)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名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单个招聘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各招聘岗位的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测试》×50%)+政策性加分。

2.考试大纲

(1)《教育公共基础》的考试内容详见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职业能力测试》的考试内容详见2024年9月13日印发的《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中《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大纲。

(2)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条目分别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具体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笔试科目原始成绩于2026年5月25日左右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n)公布。对公共科目笔试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泸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分数>0)的平均分×80%。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泸州市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2026年5月25日左右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n)适时公布。

6.政策性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5月11日09:00至5月14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申请加分材料交至所报考岗位的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以便审查。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加分申请材料的,可委托其他人员递交,但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市属岗位: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906室,电话:0830-2739869。

(2)江阳区岗位: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三段297号泸州市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10层1015室,电话:0830-3123622。

(3)龙马潭区岗位: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1栋6-11室,电话:0830-2522293。

(4)纳溪区岗位: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区人社局306办公室,电话:0830-4294906。

(5)合江县岗位:合江县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合江县荔城大道198号政务中心11楼1106室,电话:0830-5981042。

(6)古蔺县岗位: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迎宾大道865号2栋古蔺县人社局5楼,电话:0830-7211225。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详见附件《报考指南》。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26年5月18日至5月20日,所报考岗位的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n)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官网对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

7.公布笔试总成绩排名

2026年6月2日前,所报考岗位的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n)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官网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及排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笔试有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有缺考、零分科目,以及笔试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以及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026年6月2日前,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所报考岗位的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n)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应聘人员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手续见附件《报考指南》,所需材料请务必提供准确、齐备。凡是在资格复审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未在公告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首轮面试资格复审后3日内,由所报考岗位的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n)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公告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以及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体检环节,不得确定为聘用人员。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公布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所报考岗位的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n)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含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但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在面试成绩栏注明“缺考”)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总成绩仍然并列的,按《教育公共基础》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通知。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对残疾类别相应体检项目或标准适当放宽,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对于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本次体检时,还须对相应残疾类别及等级进行复核,复核结果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持证标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所报考岗位的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n)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于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招聘单位的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n)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共同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本公告有关政策咨询电话:0830-3101371,0830-2739869。各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0830-3190016。

3.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830-2739862。

4.纪律监督电话:0830-3190505。

附件:  1. 泸州市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   报考指南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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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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