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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州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凉山州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凉山州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68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人员68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凉山州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有关报考规定、程序等详见附件3《凉山州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详细情况见《一览表》。其中面向全省、凉山州、xx县指截至2026年3月24日,户籍为四川省、凉山州、相应县(市)(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其中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四川省、凉山州、相应县(市)户籍的也包括在对应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依据专业目录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4年12月更新),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 ,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若专业涉及新旧专业变更,则新旧专业一并符合,但必须依据教育部的专业变更文件(通知)。

4.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按管理权限认定的辞职、辞聘、解聘等时间在2026年3月24日之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属在编在职人员)。

5.考生具有的资格、条件、加分等各种资格时间的认定详见附件3《报考指南》,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1984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退役军人的年龄按所报的岗位放宽2年。

8.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其他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上午10:00至3月24日上午10:00,报名入口: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考生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选择岗位。考生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相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咨询电话”向县(市)、州级单位进行咨询。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据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等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取得时间或相应经历等)。考生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资格初审。考生请于2026年3月17日上午10∶00至3月25日上午10∶00期间,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报名截止后(3月24日上午10:00),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请考生注意。因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确认缴费

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3月26日上午10:00前在报名网站完成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参照附件3《报考指南》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详见《一览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于2026年3月31日前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lsz.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告削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名额。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四)打印准考证

2026年4月21日至4月24日,已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其他招聘环节还需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五)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等单个招聘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请广大考生切实注意自身实际条件,避免选择不符合的岗位报考,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报考非西昌市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

加分后成绩=笔试总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加分后成绩×笔试成绩所占比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

2.报考西昌市所属学校的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

加分后成绩=笔试总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加分后成绩×笔试成绩所占比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的考试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报考西昌市所属学校的《学科专业知识》的考试内容为相应的学科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6年4 月25日,笔试地点:西昌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公布(具体时间以实际公布成绩时间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考生,须于成绩公布2天内向报名网站申请,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上公布;其中西昌市的《学科专业知识》查分向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结束后,加分后成绩及排名在报考岗位对应的各县(市)或州教育体育局信息发布官网上公示(见附件2《凉山州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信息发布网址及咨询电话》)。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加分,政策性加分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加分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逾期未交或在各县(市)、州级主管部门(单位)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等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等详见附件3《报考指南》。

(三)面试

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各岗位考生加分后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本次招聘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必须高于或等于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我州实际参加《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平均分的80%,计算时不含零分及以下成绩及人数(即: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之和÷实际参加笔试人数×80%)。

笔试科目为零分及以下(缺考为-1分,作弊为-2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加分后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有效参考人员(笔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该岗位招聘人数不削减。无人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岗位自动取消。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入围比例的,由各县(市)、州级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和递补次数,由此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入围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示。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1份(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在编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和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材料中须含最低服务期满时间,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涉及专业方向的,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认定。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80元。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报考单位所属的县(市)或州级主管部门(单位)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信息发布网址见附件2《凉山州2026年上半年教师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址及咨询电话》)。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加分后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加分后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再次并列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所有进入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必须等于或高于面试最低分数线,其中报考西昌市的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5分,非西昌市的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招聘单位或考生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后离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含毒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符合部分项目推迟体检的考生,由体检医院决定延迟体检的项目。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体检不合格或毒检阳性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综合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理由。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审批,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须选岗的岗位(部分尚未确定单位的岗位,由各县市确定后在各县市公布),均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岗(总成绩并列的,以教育公共基础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岗),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选岗,否则取消招聘资格。招聘文件发出后,未办理请假手续超过15天不到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聘资格。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须约定不低于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具体年限由各县(市)或州级部门在招聘文件或聘用合同中明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等须承担的违约责任。无基层工作经历的新聘人员,需由主管部门或单位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九、递补

体检、考察、公示等各环节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各县(市)、州级主管部门(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文件发出后不再递补。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信息公告方式

1.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等由考生自行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上操作、查询。

2.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sz.gov.cn/)“人事考试”专栏查询。

3.加分、笔试总成绩、资格审查、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各县(市)、州级单位(具体网址见附件2《凉山州2026年上半年教师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址及咨询电话》)公示、通知。

本公告由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由该岗位对应的各县(市)、州级单位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考生应及时、主动到各招聘单位本次招考信息发布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附件2向各单位咨询。

招聘条件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

凉山州泸峰中学

0834-6992333

西昌市市属学校

0834-3280472

会理市所属学校

0834-5622878

德昌县所属学校

0834-5286565

会东县所属学校

0834-5422612

普格县所属学校

0834-8575589

布拖县所属学校

0834-8531911

昭觉县所属学校

0834-8336915

雷波县所属学校

0834-8822149

甘洛县所属学校

0834-7815317

越西县所属学校

0834-8657715  0834-7612876

冕宁县所属学校

0834-6731061  0834-6730936

盐源县所属学校

0834-6365916

木里县所属学校

0834-6522625

政策咨询电话: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0834-3237328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2173682

监督电话:0834-3222907

附件:1.凉山州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x

2.凉山州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信息发布网址及咨询电话.xls

3.凉山州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考指南.docx

4.西昌市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分配表.xlsx

5.昭觉县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分配表.xlsx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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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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