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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202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工作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202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工作通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6〕2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现将招聘方案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2026年尤溪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69名,其中,中学教师66名(含公费师范生30名),小学教师3名(公费师范生3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招聘对象等详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

  6.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具体要求

  1.具备招聘学科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等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其中,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相关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等相关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可查询认证,教师资格证书信息须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可查询认证。

  3.本次招聘专业条件参照《2026年度福建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设置和审核。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学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全省统一笔试与我县组织的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公费师范生只参加面试。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应聘人员,必须报名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大纲可登录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 “下载中心”专栏下载(网址:http://jyt.fujian.gov.cn/wsbs/xzzx)。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全省统一笔试学科岗位(网上报名)。报考全省统一笔试学科岗位的人员,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或直接登录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k.eeafj.cn)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建议考生尽早报考,避免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能报1个岗位。

  (2)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并对所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存在虚假行为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无法参加考试,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后,要妥善保管个人用户名、密码等信息,防止遗忘、泄露或被盗用。同时,报考者须自行打印《2026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待后续资格复核时提交。

  2.公费师范生岗位。公费师范生免笔试,无需参加统一笔试报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2026年4月18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按报考系统通知的时间,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进入考点的必备凭证。

  2.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6年5月12日起,登录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考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3.政策性加分。根据省市有关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可按规定对其笔试成绩(150分制)予以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6年4月3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有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加分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公示。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2)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享有笔试卷面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①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的,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第3名的,以及在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获得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和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第3名的,以及在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获得第4至6名的,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退役运动员办理加分手续时,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②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服役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籍生,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3)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

  (4)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本次招聘加分待遇。

  (三)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方案在尤溪县政府网(www.fjyx.gov.cn)另行通知。

  1.面试资格复核。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资格复核人数1:3比例,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核人选。若因考生弃权或资格复核不合格造成空缺,则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人选确定。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复核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合格线。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参加体检、考核和聘用。

  (四)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1.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并作为后续选岗的依据。

  公开招聘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折成100分制)和面试成绩(100分制)各占50%的比例计算。

  我县委托三明学院培养的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总成绩按三明学院评定的毕业生成绩(综合积分)和面试成绩(100分制)各占50%的比例计算。

  三明市教育局委托培养的2026年小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总成绩以面试成绩(100分制)计算。

  2.排名规则。同一学科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3.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序;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序;若专业知识笔试、教育综合知识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序。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选岗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要求准时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参加体检人员须在县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漏检项目视为不合格。因特殊情况(如女性报考者因怀孕或生理期)需延期体检的,应提前向县教育局申请,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怀孕报考者还须提供医学证明。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由县教育局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复检时不告知具体复检项目,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予认可。

  5.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缺席、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体检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的综合表现。考核方式主要以调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为主,并提请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纪委监委、政法委、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进行协审。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协审考核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或未配合完成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选,将在尤溪县政府网(www.fjy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选岗

  拟聘人选严格依照招聘程序,结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公布的具体应聘学校岗位。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招聘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的,则按本公告规定的“同分判定”办法确定选岗顺序。未按要求参加选岗或拒绝选岗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

  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协议,并报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县委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入编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管理,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在体检、考核、签订协议、公示等环节,因考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同类同学科岗位考试合格的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对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方案规定或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或解除协议及聘用合同。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598-6337930。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将在尤溪县政府网发布。报考者如遇招聘政策或岗位资格条件等方面问题,可电话咨询尤溪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598-6324826。

  本通告由尤溪县教育局、中共尤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尤溪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2.2026年尤溪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公费师范生)信息表

  尤溪县教育局   中共尤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1日

  附件1

  2026年尤溪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主管部门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

学科

招聘专业

招聘人数

岗位资格条件

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比例

备注

年龄

学历

学位

其他条件

尤溪

县教

育局

尤溪

县教

育局

所属

中小学校

中学教师

语文

中国语言文学类

11

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50:50

 

数学

数学类、数学教育

2

 

英语

外国语言文学类

12

 

生物

生物科学类

4

 

体育

体育学类

4

 

美术

艺术设计类、美术教育

3

 

  附件2

  2026年尤溪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公费师范生)信息表

主管部门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

学科

招聘专业

招聘

人数

岗位资格条件

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比例

备注

年龄

学历

学位

其他条件

尤溪

县教

育局

尤溪

县教

育局

所属

中小学

中学教师

语文

中国语言文学类

7

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公费师范生免笔试只面试

面向我县定向委托培养的三明学院公费师范生

数学

数学类、数学教育

6

英语

外国语言文学类

7

物理

物理学类、物理教育

4

化学

化学类、化学教育

3

政治

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3

小学教师

数学

小学教育

3

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面向我市定向委托培养的公费师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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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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