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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天府新区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以下简称“天府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府新区教育概况

自2014年获批国家级新区以来,天府新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府新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教育综合改革为总牵引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天府新区现有学校197所,教职员工1.45万人,学生13.92万人。

近年来,天府新区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始终坚持教育服务人才、服务产业、服务营城,以共享理念推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成功创建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与中国教育学会共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实验区,落地实施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社会情感学习与学校管理、中国融合教育推进——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县级教师发展机构专业化建设等4个教育部试点项目,获批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体教融合改革试验区、教育评价改革试验区、幼小科学衔接实验区、退役军人“两个服务”创新发展试验区以及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等6个省级改革实(试)验区。天府新区教育进入了“高品质”“多元化”的新发展阶段。

天府新区坚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实施教师关爱“安居、乐业、健康”三大工程,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努力打造教育人才聚集地。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和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招考对象为“具有3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是指在公民办中小学校或幼儿园(非培训机构)工作时间累计已满3周年的人员(时间截止2026年3月30日)。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75名。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报考指南》(附件2)。报考者对《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有关岗位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咨询。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9:00至3月30日17:00。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岗位选择。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岗位一览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件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3.本次公招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确认缴费

应聘人员应在2026年3月31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共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参照《报考指南》(附件2)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三)岗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26年4月3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和四川天府新区官网(http://www.cdtf.gov.cn)公告。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四)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4月21日至4月24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应聘资格审查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五)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等单个招聘环节审查通过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满分100分。

2.考试大纲

《教育公共基础》的考试内容详见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6年5月12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此次笔试设置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成都市中小学教师公招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的平均分×100%。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都市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2026年5月15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5月13日—5月15日在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将加分材料交至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处(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10层1002室,联系电话:028-68772387),以便审查。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详见附件《报考指南》(附件2)。

6.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按照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和有关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于2026年5月21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和四川天府新区官网(http://www.cdtf.gov.cn)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进行。

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随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一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报考指南》(附件2)。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面试当天之前,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最多递补3次。递补人员由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根据应聘人员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温馨提示:考生应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面试当天,未在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开展面试后查实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缺考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和四川天府新区官网(http://www.cdtf.gov.cn)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和四川天府新区官网(http://www.cdtf.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和四川天府新区官网(http://www.cdtf.gov.cn)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028-68772387、028-68772830(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028-61802812(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3.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61802812(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4.纪律监督电话:

028-68772427、028-68774235(四川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附件:1.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点击下载

    2.报考指南(点击下载

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12日

附件1                        
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编码 招聘人数 其他条件要求 笔试开考比例 公共科目笔试名称 面试入围比例 备注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年龄 学历学位 专业条件要求 其他
四川天府新区第五中学2
四川天府新区综合高级中学2
专业技术 高中语文教师 20102001 4 1984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不限 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公民办学校3年及以上高中语文学科教学工作经历。 3:1 《教育公共基础》 3:1  
四川天府新区第五中学1
四川天府新区综合高级中学2
专业技术 高中数学教师 20102002 3 1984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不限 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公民办学校3年及以上高中数学学科教学工作经历。 3:1 《教育公共基础》 3:1  
四川天府新区综合高级中学2 专业技术 高中英语教师 20102003 2 1984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不限 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公民办学校3年及以上高中英语学科教学工作经历。 3:1 《教育公共基础》 3:1  
四川天府新区综合高级中学3 专业技术 高中物理教师A 20102004 3 1984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不限 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公民办学校3年及以上高中物理学科教学工作经历。 3:1 《教育公共基础》 3:1  
四川天府新区第五中学2 专业技术 高中物理教师B 20102005 2 1984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不限 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公民办学校3年及以上高中物理学科教学工作经历。 3:1 《教育公共基础》 3:1  
四川天府新区第五中学2 专业技术 高中政治教师 20102006 2 1984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不限 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公民办学校3年及以上高中政治学科教学工作经历。 3:1 《教育公共基础》 3:1  
四川天府新区第五中学2 专业技术 高中历史教师 20102007 2 1984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不限 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公民办学校3年及以上高中历史学科教学工作经历。 3:1 《教育公共基础》 3:1  
四川天府新区第五中学1 专业技术 高中地理教师 20102008 1 1984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不限 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公民办学校3年及以上高中地理学科教学工作经历。 3:1 《教育公共基础》 3:1  
四川天府新区第五中学2
四川天府新区综合高级中学1
专业技术 高中化学教师 20102009 3 1984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不限 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公民办学校3年及以上高中化学学科教学工作经历。 3:1 《教育公共基础》 3:1  
四川天府新区第五中学1 专业技术 高中体育教师 20102010 1 1984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不限 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公民办学校3年及以上高中体育学科教学工作经历。 3:1 《教育公共基础》 3:1  
四川天府新区第五中学2 专业技术 高中音乐教师 20102011 2 1984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不限 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公民办学校3年及以上高中音乐学科教学工作经历。 3:1 《教育公共基础》 3:1  
四川天府新区教师服务管理中心6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小学2
专业技术 小学语文教师A 20102012 8 1987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1984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不限 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公民办学校3年及以上小学语文学科教学工作经历。 3:1 《教育公共基础》 3:1  
四川天府新区万安小学2
四川天府新区永兴小学2
四川天府新区籍田小学2
四川天府新区煎茶小学1
四川天府新区太平小学1
四川天府新区新兴小学1
专业技术 小学语文教师B 20102013 9 1987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1984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不限 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公民办学校3年及以上小学语文学科教学工作经历。 3:1 《教育公共基础》 3:1  

四川天府新区锦江小学2
四川天府新区永兴小学1
四川天府新区籍田小学2
四川天府新区煎茶小学1
四川天府新区太平小学2
四川天府新区新兴小学1
专业技术 小学数学教师 20102014 9 1987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1984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不限 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公民办学校3年及以上小学数学学科教学工作经历。 3:1 《教育公共基础》 3:1  
四川天府新区永兴小学1
四川天府新区太平小学1
专业技术 小学英语教师 20102015 2 1987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1984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不限 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公民办学校3年及以上小学英语学科教学工作经历。 3:1 《教育公共基础》 3:1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小学1
四川天府新区籍田小学2
四川天府新区煎茶小学1
四川天府新区太平小学1
专业技术 小学科学教师 20102016 5 1987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1984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不限 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公民办学校3年及以上小学科学学科教学工作经历。 3:1 《教育公共基础》 3:1  

四川天府新区永兴小学1
四川天府新区煎茶小学1
四川天府新区太平小学1
专业技术 小学美术教师 20102017 3 1987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1984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不限 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公民办学校3年及以上小学美术学科教学工作经历。 3:1 《教育公共基础》 3:1  

四川天府新区教师服务管理中心1
四川天府新区籍田小学4
四川天府新区太平小学1
专业技术 小学体育教师 20102018 6 1987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1984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不限 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公民办学校3年及以上小学体育学科教学工作经历。 3:1 《教育公共基础》 3:1  
四川天府新区永兴小学1 专业技术 小学心理教师 20102019 1 1987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1984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不限 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公民办学校3年及以上小学心理学科教学工作经历。 3:1 《教育公共基础》 3:1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幼儿园7 专业技术 幼儿园教师 20102020 7 1987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1984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不限 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公民办幼儿园3年及以上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 3:1 《教育公共基础》 3:1  
注:1.本表中各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及要求请见本公告正文;
2.招聘单位一栏中学校后的数字代表该学校招聘人数;
3.同一个招聘岗位中有多家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选择单位;
4.高中物理教师A岗位拟聘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其他岗位拟聘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及以下;
5.退役军人可在本表表述的年龄基础上再放宽2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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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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