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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公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公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230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2026年沭阳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普通高校2026届本科及以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

5.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学校在读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普通高等学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3)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

(6)考生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涉及的程序、时间、地点等均及时发布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请广大报考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而影响考试等相关工作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并承担后果。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6年3月23日9:00—3月27日16:00;

资格初审与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3月23日9:00—3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2026年3月23日9:00—3月31日16:00。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       

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迁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218.93.212.38:12123)

【提醒】:请考生尽量避开最后24小时报名高峰,2026年3月27日16:00后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岗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初审之间有时间差,请考生尽早报名、尽快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

2. 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9:30-12:00。

(5)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7)受理报名、资格初审由沭阳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沭阳县教育局联系;考生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0527-88323605。

3.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宿迁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218.93.212.38:12123)。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0527-88323605(沭阳县教育局)。

(三)笔试

笔试由沭阳县教育局会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原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和面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资格复审

1. 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

2. 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沭阳县教育局会人社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公告)。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2)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须提供网签页面截图;

(3)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和《成绩表》;

(4)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院(系)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资格免试认定证明(须与招聘岗位学段学科一致);

(5)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目前未认证的,须提供境外高校所修专业证明和全部课程成绩单,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提交);

(7)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1张。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供审核。

经工作人员现场审核,认定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对不能按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为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五)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沭阳县教育局会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公告)。

面试形式为演课,时间为10分钟。参加演课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根据统一提供的教学内容进行备课,每人备课时间为40分钟。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公布,体检工作由沭阳县教育局和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在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考察、体检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体检、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对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8323605(沭阳县教育局),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岗位简介表》,未尽事宜由沭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监督电话:0527-83990110(沭阳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公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2026年沭阳县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沭阳县人社局  沭阳县教育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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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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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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