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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公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泉州市公办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公办学校师资需求情况,决定组织开展我市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全市计划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1350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各岗位信息表要求);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

  7.具备一定的信息化素养,能熟练应用数字化手段开展教育教学;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及应聘本设区市内教师招聘考试的拟聘用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在职人员及应聘本设区市内教师招聘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报考前已征得同意承诺书》(附件2),有需要面试的岗位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信息表》有特别说明的,按特别说明要求执行。说明要求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

  2.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其中,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

  3.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已发布在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4.报考人员相关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其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

  5.“台湾籍”是指持有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未加入外国国籍。

  6报考的岗位要求的“师范专业”是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含师范类院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7.报考的岗位如果要求“须具备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学经验”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时,应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学经验的工作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凭证等。

  三、报名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8日8:00至3月24日17:30,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考资格审查

  在网上报名期间,由泉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在职人员在报名时,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网上初审状态如果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果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而网上初审状态为“不通过”的,应在第一时间进行网上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申请加分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泉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单位隶属关系分别在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泉州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商人社部门研究后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形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笔试的方式进行,有关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笔试

  4月18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仅考“教育综合知识”者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作为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专业岗位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等由各招聘单位(学校)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四)考试成绩

  1.考试采用仅笔试的,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即综合成绩。

  2.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各单位、学校网站公布,入围人员成绩根据招聘单位(学校)隶属关系分别在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泉州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体检、考察、聘用。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面试成绩皆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天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若报考人员档案无法在6月20日前寄达,报考人员须于考察时同步提供原档案寄存单位出具的查档情况函(附件3)。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拟聘用教职员工的准入查询工作由拟聘用的中小学校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模块中提交查询申请,按单位隶属关系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查询结果。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根据招聘单位(学校)隶属关系分别在泉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同一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学校的,由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学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决定优先选择顺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泉州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以及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体育局、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招聘单位(学校)网站,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2026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人社局等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22112393。

  (四)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招聘岗位是否递补由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泉州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商同级人社部门研究决定。

  (五)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81630、22785162。

  附件:1.2026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报考前已征得同意承诺书
     3.关于**同志表现及查档情况的函

泉州市教育局
2026年3月17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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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2026年5月面向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根据《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3〕1号)和《省语委转发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闽语〔2023〕2号)《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社会各界对普通话测试的需求,便于各行各业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进一步提高我市普通话推广普及和应用水平。经研究,定于2026年5月面向社会人员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各行各业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测试,但报名对象不得在其他考点同时报名,或考生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未公布前测试系统不接受该考生继续报名。

二、培训、测试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测试时间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按照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到达考点并参加测试。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参加测试的,本测试站不负责补考或退款等事宜。

(二)培训、测试地点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怀仁楼梯教一(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

三、报名及培训、测试流程

报名及培训、测试流程按照网上报名、扫码缴费、打印准考证、培训、参加测试的顺序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26年 5月 13日 9:00 – 5月15日9:00,报名网址:http://bm.cltt.org/(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2.考生可按测试时间安排,自行选择参加考试时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网上补报,不接受现场单独报名。(港澳台考生请使用18位数字的长号进行报名)

3.考生进入网上在线报名系统后,按照提示的报名步骤操作。

(1)点击右上角“请登录”,考生自行注册、登录。(此步骤可提前操作)

(2)报名入口处选择“福建省”,再点击“我要报名”,选择“漳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及“测试时间”后,点击“下一步”。

(3)考生阅读“报名须知”后,点击“下一步”。

(4)考生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5)核对报名信息(应试人个人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点击“下一步”,完成预报名。

4.注意事项

(1)考生在注册时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免冠白底 2 寸照片,尺寸是3.5*5.3厘米,390*567像素,JPG/JPEG/PNG 格式,1M 以内。

(2)如考生需查询报名情况,可登录报名网站选择“报名查询”栏,输入姓名、证件号、省份后,点击确定即可。

(3)若培训测试场预报名人数未达到预期40%名额,则取消该场次测试。

(二)扫码缴费

1.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

5月15日12:00至5月18日9:00 期间,已经预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缴费:(缴费后请截图保存凭证),缴费流程详见附件。

 

2.收费标准

(1)测试专场收费:50 元/人。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04〕费 195 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社会生收费标准。

(2)培训+测试专场收费:培训费 112 元/人,测试费 50 元/人,合计 162 元/人。

为适应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测试要求,进一步提高考生普通话水平,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开设普通话水平线下培训专班,培训费收费按照《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关于确定普通话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漳城院综〔2022〕15号)执行。

3.注意事项

(1)报名系统为开放式,考生自愿登录报名。预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才算报名成功。

(2)考生报名时需根据自身的时间安排谨慎选择测试场次,报名缴费成功后系统不支持更换场次、不支持退款。

(3)由于测试名额资源有限,预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及时缴费并参加测试。对于多次预报名成功但不缴费导致名额浪费的考生,本测试站将予以登记跟踪并限制后续报名。

(4)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本网站了解相关公告,也可加入漳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社会考生QQ群(491318924)了解相关测试事宜。

(三)打印准考证

经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请自行于5月20日 9:00 至考前登录 http://bm.cltt.org/(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但信息查询不到,请在5月20日(9:30-11:30,14:30-17:00)至考前期间联系漳州普通话水平测试站(0596-2523373)反馈。

特别提示:请按准考证上的时间报到并参加测试,如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而错过考试安排,后果自负。

(四)培训安排

1.测试日期为5月31日的考生,培训时间为:5月23日—5月24日,8:30-11:30,14:30-17:30。培训形式为线下培训(16学时)。培训地点为漳州城市职业学院。请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参加培训,车辆一律不得入校。培训功课表如下:

 

 

2.自愿缴费参加培训班的考生,请加入QQ培训群(群号:491318924)了解培训事宜。

(五)参加测试

测试当天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因信息采集环节需读取身份证信息,必须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备考。

测试现场进行信息采集环节需拍照,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请考生着装整洁、大方,不要穿白色上衣、无袖上衣等,长头发考生请将头发扎起来,露出耳朵,刘海不遮住眉毛。

四、普通话等级测试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

(一)普通话测试成绩查询

1.测试成绩: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 30个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内完成。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

2.查询方式: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首页,点击“成绩查询”。

网址:http://bm.cltt.org/#/index

(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领取

1.电子版普通话证书: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文件,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领取流程详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电子证书申请流程”公告。

网址: https://pxc.zcvc.cn/info/1016/1392.htm

2.纸质普通话证书领取方式有以下3种方式

(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直邮服务

证书直邮,是指证书印制完成后,证书印制机构直接将证书邮寄给考生本人,减少证书在省、市部门间的流转时间,方便考生更快地领取到证书。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在系统首页“证书邮寄”栏填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申请时间:测试完成至成绩发布后48小时之内。此时间段以外,不接受申请。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邮寄服务

凡未选择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直邮服务的考生,其证书将由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分发至各测试站点。本站点在收到纸质证书后,会及时在本网站公布领取时间等相关信息。

考生可委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漳州市寄递事业部(EMS)办理证书邮寄服务。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邮寄服务流程。请注意,二维码内表格需填写证书编号,而非准考证号码。EMS客服联系电话:18649602468,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自取

考生可在正常工作日的每周五下午3点至5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现场领取。(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怀仁楼二楼201。电话:0596-2523373。请注意,入校需由东大门进入,领取时请出示您的身份证及成绩查询截屏,不得委托领取。)

(三)根据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一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五、其他

1.为确保培训、测试的顺利进行,请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认真阅读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

2.考生可访问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官网查阅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23版《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及答记者问。网址:http://pxc.zcvc.cn/info/1016/1367.htm

3.根据以往报名情况,报名开始约10分钟,名额全部告罄,考生可提前登录报名网站注册个人信息并按报名时间及时报名。

4.若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考或需要临时调整考试措施,本测试站会通过公告告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公告。

考试相关事宜以及报名咨询请联系漳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0596-252337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漳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6年4月27日

广东省佛山市2026年5月份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普通话测试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具体的情况,佛山市普通话测评工作已有新的变化,敬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报考通知的内容。现将2026年5月份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按照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的通知,报考人员需要提交本人的真实资料,并接受新测试系统的验证审核。

二、测试安排

1.时间安排

测试日期:2026年5月17日(周日全天396人)。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28日10:00开通报名系统,额满截止。

确认日期:不设现场确认。

2.测试方式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国家级考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的方式进行口试,考生将在独立的机房完成考试的全过程。普通话水平测试流程按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执行。

3.测试内容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内容包括四部分:

(1)单音节字词朗读;

(2)多音节词语朗读;

(3)(指定)作品朗读;

(4)(指定话题)说话。

4.关于普通话测试相关变化的提示

(1)正式测试前不再安排备考环节,试题由测试系统分配,请考生根据国家测试机构编制和公开出版的相关用书准备考试。

(2)考生必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无法登录测试系统,不能通过考试验证。

(3)目前佛山站采用的是人脸识别的验证方式,需要现场拍照采集个人信息,敬请考生考试当天注意个人着装,免冠素颜拍照。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2026年4月28日10:00开通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人数报满后系统自动关闭。

报名网址:http://bm.cltt.org/

咨询电话:0757-83966766

2.网上预报名操作方法

登录网址后,点击“在线报名”(如无账号请先注册,完善个人信息),选中“广东”,点击“我要报名”,选择测试考点,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手机号码、工作单位(只填所属区及具体的单位名称,尽量简化),按“确定”。因个人信息不准确所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负。网上预报名成功者,逾期不缴费确认,网上报名作废。

3.缴费方式

测试费:50元/人。通过银行转账,截止日期:2026年5月7日18:00,过时恕不候。

全称:佛山大学

账号:666557758273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分行江湾支行

注:务必用本人账户汇款转账,转账时必须标注“普通话测试及考生姓名”,无标注者按缴费不成功处理。

4.参考资料

语文出版社《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安徽科大讯飞公司开发的《普通话测试学习卡》面值为15元,学习卡可以进行两次模拟测试,连续30天在线学习。所有学习资料考生自行购买。

四、准考证的领取

请考生自行于2026年5月14日15:00至考试前登录报考网站打印准考证。如果已缴费成功但没有打印记录的,请于测试日前电话联系:0757-83966766 (工作时间:8:30-11:30、14:00-16:30,周六、周日不办公)。

五、普通话测试地点

佛山大学(江湾校区)孔安道纪念堂一楼测试室。

定位如下: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规定,测试者按照安排的报到时间到候测室报到、验证。测试者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现场核实身份,不带身份证者不能参加测试。

六、关于国家考试违纪、作弊者处理办法

从2015年11月1日起,国家考试凡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两年内不得参加全国考试的报名、测试。

七、测试成绩、证书查询网址及证书领取

测试成绩与证书查询网址:http://bm.cltt.org/。普通话测试成绩查询系统已升级,现查分需输入准考证号,请知悉。按照规定,测试成绩在30个工作日内由国家考试中心认定公布。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两种。纸质证书领取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在“佛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布;电子证书的查询与下载渠道:“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

本次测试的证书领取通知公布后,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领证地点:禅城区五峰四路(北门)/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南门)佛山大学江湾校区孔安道纪念堂116室。

请考生及时领取测试证书,本测试站只负责保管证书6个月,逾期将不再保管,后果自负。

八、交通提示

具体参照佛山公交网,下面线路仅供参考,建议考生从北门进出。

佛山大学报名点及测试站可乘公交车:121、158、173佛山大学北门站。

考生须知的要求:

1.请考生自行于2026年5月14日15:00至测试日前自行登录报考网站打印准考证,按照考试时间有序进入考场。

2.考生在考前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必要时,考试当天考生需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符合要求方能参加测试。

3.考生进入校园时请出示准考证,自觉接受门卫的所有检查。

4.测试者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需要现场采集考生信息审核身份),按照安排的报到时间到候测室报到、验证。不带身份证者无法通过考试系统的人脸识别验证,不能参加测试。现场拍照按标准照要求着装,免冠,素颜。

5.进入抽签、考试阶段,按照指引认真做好各个阶段的个人消毒工作。

6.考试前领取一次性麦克风套,进入测试室时自行替换麦克风套,离开时摘下已使用过的麦克风套,并放到指定的垃圾桶里。

7.按照要求进入、离开考场,尽量不前往考场外校园的其他区域。

8.考试前及考试当天,请保持电话畅通。

9.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按照准考证安排的时间抵达测试地点,逾期将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进入考场。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0757-83966766。

10.普通话测试成绩查询系统已升级,现查分需输入准考证号,请知悉。

河北省石家庄市2026年第二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广大社会考生:

为全面做好石家庄市2026年第二季度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最大限度满足测试需求,不断提高测试工作服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10:00—5月10日24:00,报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注册并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点击“在线报名→石家庄市”,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后进入报名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电子照片。信息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三)有关要求:1.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底色不限(像素390*567,格式为jpg/jpeg)。2.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面向社会人员举办,考生职业请选择为“社会其他人员-其他类”。在校生建议参加本院校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3.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二、缴费、证书邮寄及准考证打印流程

(一)缴费流程:报名信息提交后请在“报名系统”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测试费50元,缴费成功即报名完成,到期未缴费系统将自动删除报名信息。

费用缴纳完成后不予退费,请考生仔细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是否决定参加测试后再进行缴费。

(二)证书邮寄:如需邮寄证书,请于成绩发布后48小时内在“报名系统”中完成个人信息的填报。考试结束后至收到证书期间,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咨询相关邮寄业务可拨打4007-111-866转122(物流咨询)、0591-88610279(印制咨询),工作时间:8:30-17:00(工作日)。

(三)准考证打印:5月11日10:00至5月29日12:00,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为2026年5月30日—31日。具体测试地点、考场安排、时间等请查看准考证。

四、测试流程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首先进行信息采集,包括身份信息验证、照片采集、系统抽签三个环节,抽签完毕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考场参加测试。(注:信息采集中“照片采集”环节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的照片使用)。

身份信息验证环节中将采用身份证识别器核验考生身份信息,若设备无法读取证件信息导致身份核验失败,将无法安排参加测试。请考生提前检查身份证有效期及证件完整性(含芯片功能是否正常),如存在过期、损坏或消磁情况,请及时至公安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测前须知”→“机辅测试”查看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及视频了解详细测试流程。

五、成绩查询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相关规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参测考生可于2026年7月13日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六、线下领取证书流程

需线下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2026年8月19日—21日携带准考证集中到石家庄市教育局735房间领取(石家庄市高营大街23-1号,领取时间9:00-11:30,14:00-17:00)。

七、注意事项

(一)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证件携带不全、缺考等个人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生请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考点报到,网上填报信息应与证件信息一致,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准考证上显示时间为报到时间,测试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三)考生要提前了解考点地址、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行程,避免因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四)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考生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请考生进入考场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将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

(五)考生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并妥善保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仍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六)石家庄市教育局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代报名、测试、培训等相关业务,所有机构或个人的代报名、测试、培训行为,均与石家庄市教育局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石家庄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科咨询电话:0311-8603669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广东省中山市2026年5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5月份

中山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公告

一、测试对象  

1.户籍不限,均可报名。

2.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在境内生活、工作或学习满3个月方可报考。

3.重要提醒:考生不得在一个或多个测试站重复报名,须完成本次测试后,才能报考下一次测试。

二、测试安排  

注:普通话水平测试新纲要(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网上预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操作流程

1.账号注册:考生须提前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ltt.org/),点击页面右上角“请登录”按钮完成账号注册。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操作;若使用360浏览器,须将浏览模式切换为“极速模式”,避免系统兼容问题。

2.预报名提交:登录已注册账号后,按以下路径操作:选择“广东”→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报名中”栏目→选择“中山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选定具体“测试日期”。按系统提示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其中“工作单位”栏填写需简洁规范;“证件类型”统一选择“身份证”。

3.照片上传要求:须上传近期免冠2寸白底照片,照片尺寸为3.5×5.3厘米(对应像素390×567),支持JPG/JPEG/PNG格式,文件大小控制在1M以内。该照片仅用于报名审核,测试当天将重新采集证件照(用于证书制作),建议考生测试当日穿着深色有领衣物。

(二)网上预报名其他注意事项

1.“从事职业” 栏填写要求:在校学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在校学生”选项;社会人员须结合自身职业状况,选择对应职业类别选项,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

2.报名查询功能说明: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报名查询”栏目,查询本人报名成功状态及相关报名信息;同时,该栏目支持报名信息删除操作,考生需谨慎操作,删除后相关报名记录将按系统规则处理。

四、测试和缴费  

测试当天,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所需审核材料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缴费,再参加测试。现场不收取现金,请按准考证报到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

(一)现场审核材料要求

1.社会人员

现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人员核验。

2.在校学生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有效在校凭证原件(以下三项条件任选其一提交):

①普通在校学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件应明确载明就读学校全称、完整注册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②大一在校新生:可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作为学生证的替代凭证;

③大一在校新生或学生证原件遗失的在校学生:须提交《在读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原件,该证明需由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

3.贫困学生(申请免测试费)

除按本条第 2 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须另行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贫困认定佐证材料,材料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4.在境内工作、学习3个月以上的港澳人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工作证明。

(二)收费标准

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和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592号):

1.非在校生:50元/人

2.在校生:25元/人

3.贫困生:免费

说明:在校生指在读全日制未毕业学生,报名表“从事职业”须选“在校学生”,填写错误或无法提供学生证原件按50元收费。

五、咨询电话  

冯老师:0760-89989329

咨询时间(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7:30

六、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 

(一)打印准考证

1.打印及查询入口: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完成准考证打印,该网址也可用于后续成绩查询。

2.打印时间:考试当周的周五,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成绩查询

1.查询时间:当天测试结束后的一个月可查询成绩。

2.证书获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下载,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测试对象  

(一)考试要求

1.考生车辆禁止进入校园,仅可步行入校;

2.步行入校时需出示准考证、身份证;

3.入校后按测试站点安排执行闭环管理,不得前往校园其他区域;

4.考试结束后需立即离开校园,禁止在校园内逗留。

(二)信息关注

请考生关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及时查看报名、考试及领证的最新通知。

(三)缺考处理

报考成功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半年内将不安排其参加现场考试,需等待6个月后才可再次报考参加。

附件:在读证明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4月22日

河北省保定市2026年第二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相关事项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社会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需求,顺利完成保定市2026年第二季度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线上报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社会人员(不含高校及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在校生请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学生专场测试,具体请咨询学校教务处)。

二、报名时间

2026年5月5日9:00-5月10日,报满为止。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报名程序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方式

本次测试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注册并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点击“在线报名-保定市”,选择521考试任务,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按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测试费50元。缴费成功即报名完成,到期未缴费系统将自动删除报名信息。缴费报名成功之后不予退款。

、报名要求

(一)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仅面向社会人员(在校生请在本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职业请选择为“社会其他人员-其他类”。

(二)请上传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像素390*567,格式为jpg/jpeg)。

(三)请认真选择考点,核准报名信息。报名完成后不可修改或删除个人信息。

、准考证打印

2026年5月12日后,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点击“打印准考证→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打印准考证。

、测试时间、地点

(一)测试时间:2026年5月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测试地点:保定市七一中路45号保定市教师进修学校

、测试流程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观看测试流程视频;按顺序号进行信息采集,包括身份信息验证、照片采集、系统抽签三个环节;抽签完毕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考场参加测试。

八、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自参加考试之日起30个工作日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二)证书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以选择邮寄或者现场领取。关注“保定市教育局官网–语言文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领取通知”,按通知要求领取证书。如需邮寄证书,请于考试当天扫描邮政二维码填写证书邮寄信息。

(三)证书领取时限。考生领取纸质证书的时限为自测试日期起的一年内,过期不再受理。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注意事项

(一)请在支付时限内完成支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无效,系统自动删除考生信息;缴费报名成功之后不予退款。

(二)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有效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取消测试资格。

(三)缴费完成后,测试费直接进入对公账户。如因个人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考生应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等按准考证上给定的时间到考点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未携带准考证或准考证无照片者不予安排测试。准考证上给定的时间为考生报到时间非测试时间,测试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重要提醒:考生务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否则无法进行测试。

(五)请考生进入测试室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将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电子设备等个人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测试现场发现违规携带电子设备、替考、扰乱测试秩序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

(六)本次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请广大考生知悉,谨防上当受骗。

保定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电话:506133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保定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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